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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及其成因

曹萌  2008-08-07

中国古代士人大都抱有深刻的政治理想,其突出的人生特征就是热衷将个人价值投注于天下国家。他们非常愿意将儒家所设定的人生进取程式,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付诸实践。在这样的人生进取过程中,士人也随之树立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文情怀。尽管在中国古代一般的哲学著作或其他门类著作的表述里,这两方面内容的情怀往往相提并论,但在实践中,古代士人却大多侧重于“兼济天下”。其主要表现便是大多数士人尽管没有“达”,但兼济天下的志向却未曾泯灭。易言之,绝大多数古代士人即使政治进取受挫,甚至绝望之际,也还是怀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或“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沉重使命感。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士人在“达”与未“达”的不同人生程途中,“兼济天下”情怀的表现方式和手段也因之有所不同:“达”的士人更多地以政治业绩和功勋加以体现,而未“达”士人则更多地以诗、词、文、赋加以表现。随着中国古代文学题材的增加,古代小说也逐渐成为体现士人人文情怀的方式与手段,而《三国演义》就是这方面的开端。

从题材性质和故事主要内容看,《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题材小说。一般说来,在这类题材作品创作中,作者的人文情怀的表达相对困难;尽管如此,作者还是非常成功而明确地体现出了特定的人文情怀,主要是尚理倾向。

一、《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

所谓尚理倾向是指小说作者通过人物性格刻画、故事情节描述,以及创作动机的表露所体现出的崇尚理学思想精神的态度。其中的“理”主要是指宋代以来理学家在其思想主张和学术努力过程中所宣扬的“天理”,其根本内容就是遵守、坚持和实行忠、义、孝、爱、悌一类道德、思想与观念。《三国演义》作为一部带有突出尚理倾向的小说,所表现出的思想精神态度也主要是对这些内容的推崇与张扬。

1、拥刘反曹:对君臣纲常的推崇和坚持

从作品的基本思想主题上看,《三国演义》是拥刘反曹的,并以此基本倾向表现了对封建君臣纲常的推崇和坚持。在该书成书之前,演绎三国故事的文本甚多,除《三国志》等历史著作外,还有《英雄记》、《曹瞒传》等稗史,以及诸如《三国志平话》和三国杂剧等文学作品。从文本主题思想的角度看,这些文本在拥刘反曹或拥曹反刘上并未确定,视西蜀与视曹魏为汉室合法继承者的观念都间或有之;可是《三国演义》却把这个尚在游移的问题一锤定音。该书以生动的形象塑造和大量的主观性描写,以及情节结构布局等方面的努力将拥刘反曹这一主题思想作了坚实的固定。

这首先表现在作者人物形象塑造方面的倾向性,即打破历史真实的局限而明确加入主观态度。在历史真实层面上,曹操无疑是三国之际最杰出的英雄。面对当时战乱频仍、哀鸿遍野的社会现状,只有他才切实地采取了政治上的大努力。曹操的人才思想是他作为大英雄的另一展现方面,尽管当时许多军阀都懂得“得人者昌,失人者灭”道理,但在思想意识和实际操作上,没有谁比得上曹操的力度。在思想观念上,他提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使不忠不孝之人,也可为用。但在《三国演义》里,曹操却受到了丑化。这主要体现在作品对曹操形象奸诈特征的类型化塑造。《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之奸诈是与生俱来的,而且为了突出这一点,作者还以刘备与生俱来的仁厚品格做了反衬。两者近乎天生的道德品行与人生境界的反差,使拥刘反曹的倾向十分鲜明。所以在塑造曹操这一形象过程中,《三国演义》明显地表现出这样的意图:用叙述把情节和人物压缩到一个单一的目的:即解释一个在作者看来是最为重要的主题:拥刘反曹。

结构布局上故事比重向刘备集团倾斜,是该书拥刘反曹的又一主要体现点。《三国演义》是个一百二十回的长篇故事,关于该书的故事布局比重,很早就有学者称之为“黄金分割”。在这个堪称美学原则的故事比重分配中,刘备集团所占的比重显然是最大的。除了开宗明义地把“桃园结义”展示给读者外,曹操的人生之旅只坚持到78回,但与曹操几乎同时的诸葛亮及其所主持的蜀国事业却一直支持到116回。这尽管有历史事实的制约,但小说作者的刻意分配不能不说是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样做法的最合乎情理的解释就是作者思想中突出的拥刘反曹态度。

三是细节刻画。细节描写是突出人物性格的最好方式,因此《三国演义》的作者在这方面也倾其笔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通过这样的方式尽力地刻画了刘备的忠厚仁德、曹操的奸险狡诈。在人们所熟知的刘备三顾茅庐、拒绝接受换去不祥之马等细节,尤其是他在做了蜀汉皇帝以后,为了给二弟关羽报仇雪恨,他不惜以衰老残年向东吴用兵,以此兑现自己当年结义之际的人生承诺,其仁厚忠恳的品格颇为突出。在对曹操品格的描写中,作者也很注意细节方面的刻画,但其出发点却是突出他的奸诈:写了他幼年即以智术抑制叔父对他的管教、逃跑途中自私而残忍地杀害吕伯奢全家、行军路上割发代首、为了稳定军心而借监粮官的头,以及因为嫉妒杀掉杨修,还有死后堆成72座疑冢来混淆世人耳目。这些细节委实把一个奸诈的曹操突出地树立在读者的面前。

拥刘反曹表面上是个政治态度,但本质上却是对封建纲常的坚持。在《三国演义》的作者看来,刘备虽然崛起草莽,但他是汉室皇族中山靖王之后,在血统上具备继承刘汉王室的资格,而曹操尽管“挟天子以令诸侯”,位为丞相,从血统和政治操作的角度却是汉贼。因之拥刘反曹的实质,在作者那里是对君臣伦理的严明,对汉室正统的坚持。

2、夸写刘关张结义:对忠义的祟尚和弘扬

《三国演义》尚理倾向的又一方面是,通过夸张地描写刘关张的结义而表现出对于忠义的崇尚和弘扬。为了使刘关张这种结义兄弟之情引人注目,作者特意地将“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放置小说开头,给读者造成开门见山的视觉。在作者看来,这种没有背景、没有前提,借助偶然机遇所建构的友情更有张扬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描述上作者是尽其所能地将三人的“义”写得淋漓尽致:为了“义”,三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不计得失,放弃富贵,甚至舍弃生命,真正作到了生死与共。

先是写张飞不能忍受督邮对于刘备的羞辱和鄙视,愤而鞭打督邮。这件事的潜在意义是,为了兄弟间的感情,张飞完全可以不计后果。既而,又写了刘关张三人以战吕布的方式巩固了友谊。“三英战吕布”在《三国演义》里不仅仅是一次英雄群体的亮相,从刘关张三人关系上看,它还是一次生死关头对结义友情的深化与巩固。

夸张地描写关羽对“忠义”的恪守,是该书崇尚封建纲常倾向的突出表现。关羽与刘、张结交后,就把自己的一切投放到刘备集团事业中来,在这个当初还非常渺茫的事业上,他执著地奉献着。被曹操俘虏后,他不背与刘备的君臣之礼,一旦得到刘备在河北的信息,便毫无犹豫地放弃曹操所给予的待遇,坚决地千里寻兄,做出了挂印封金、过关斩将这样令人震撼的事情。而他在华容道放走曹操则更主要的是他品格中的“义”所产生的作用。

当然更动人的描写,还是第八十一回所描述的刘备在做了蜀汉皇帝以后,不顾一切地为弟弟关羽报仇。一国之君能作到念念不忘兄弟间几十年前所结交的友谊,似是对“义”的更高程度的张扬。

3、谆谆教诲读者:对理学家道德说教传统的继承

《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还突出地表现在热衷对读者的教诲。小说作品所体现的对读者实施教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理想、道德伦理,也有历史规律、人格品行,甚至还包括一定的军事谋略。作品对“忠义”的崇尚、对刘关张生死情谊的夸张渲染体现为道德伦理教育;亲贤臣,远小人的君主取舍而关乎国家政治兴亡之故事描写,显然是政治理想方面的教导;至于精心描述那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策略,也一定程度地包含军事谋略教育意味。其中,尤以人格教诲为突出。

就人格品行教诲而言,《三国演义》是把谦虚、谨慎当作最高性格境界的。所以在作者的描写中,凡是骄傲自大的人,其下场多是可悲的;尤其是作者在对将帅的描写中,更突出地表现着这一点。书中以关羽为首,写了一大批将帅因为骄傲自大而自取灭亡或导致战争失败。大至曹操、周瑜、刘备,中至夏侯渊、曹休、曹真、张邰,小至秦琪,无不如此。所以,尽管《三国演义》在关羽的塑造里蕴涵了复杂的文化思想,但主要的一点却是明确的,那就是以此表达作者的戒骄戒躁的人格理想,并寄托出深刻的教导人生意向。

以小说教育读者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业已造成传统,这一传统来自理学家的道德说教传统。《三国演义》作者热衷从社会、政治、人生及道德伦理等方面教育读者,所继承的就主要是理学家的这一行为传统。

二、明初社会思潮与社会生活尚理风貌

造成《三国演义》突出尚理倾向的根因在于当时社会浓郁的理学思潮,以及这一思潮影响下生活方面突出的尚理风气。

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思潮,理学对当时社会的政治和各种社会意识层面均有很大影响,而对文学的影响尤为深巨。就后者而言,明初社会思潮与《三国演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成为导致该书呈现特定尚理倾向的根因。

元代末年,儒学在中断近百年的发展之后,又继续在理学轨道上运行。明朝立国,由于朝廷的大力支持和提倡,程朱理学由过去的学术或学派思想,一变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在儒学发展史上,几乎重复了西汉时期的统治地位。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宋代理学的核心是“存天理,灭人欲”。因而在最能表现人欲的社会生活范畴,特别是诸如日常起居、男女交往方面,理学家尤为重视,制定了严格的礼教规范、加以限制。

试看朱熹的《小学集注》,其《内篇·明伦第二》“明夫妇之别”云: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施枷。(《小学集注》卷三,清光绪卅二年石印本)

明初的儒学界接受并发扬了这种思想,且以此刻意营造社会思潮。这可从永乐间胡广等儒臣纂修的《性理大全》中得到说明。我们看该书有关日常起居和男女交往方面的主张: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乃可议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卷十九,《四库全书》本)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意见在当时是被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导向贯彻下去的。《性理大全》和《五经大全》、《四书大全》一起,在永乐十五年(1417)颁行“于两京六部、国子监及天下府、州、县学。”(《明通鉴》卷十六)还有:“永乐五年七月以后,成祖乃出后《内训》、《劝善》二书,颁赐臣民,与典汇相合。”(《内训》提要,《四库全书》本)与此同时,朝廷还本着朱学思想精神,采取了许多政治措施整顿风俗,约束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对此,顾起元(1565—1628)《客座赘语》“国初榜文”条,有所记载:

洪武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奉圣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作买卖的,充军。”府军卫千户虞让男虞端故违,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又二十六年八月榜文:“为奸顽乱法事,节次五城兵马司拿送犯人颜锁住等,故将原定皮札翁样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靴,裹儿与靴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著,或卖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本部切详。”先为官民一概穿靴,不分贵贱,所以朝庭命礼部出榜晓喻军民、商贾、技艺、官下、家人、火者,并不许穿靴,止许穿皮札,违者处以极刑。此等靴样传于外,必致制度紊乱,宜加显戮,奉旨:“这等乱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云南。”

显然,政府循“理”以行,强调日常生活中等级差别,甚至连穿鞋样的事也加以等级规定。永乐时,其禁限又有新内容:

永乐九年七月初一日,该刑科署都给事中曹润等奏:“乞敕下法司,今后人民倡优装扮杂剧,除依律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非律所该载者,敢有收藏、传诵、印卖,一时拿送法司究治。奉旨:“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同上)

这又是依据着朱学精神而对杂剧表演实行的限制。此外,明初朝廷还在名字称呼、剃头样式方面作了严格的禁约(参见上书同卷)。

由此可看出,崇尚朱学的社会思潮在当时文化生活和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更为深刻的表现,是对于其时人们思想观念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约束。这即是“存天理,灭人欲”一类的理学主张成为其时大多数人的人生守则和人生道德修养之极致,社会、国家也从舆论或行政的角度鼓励人们这方面的实践。黄瑜(?—1497)《双槐岁抄》所记大和一家礼教森严的家庭生活,以及政府对于当事人的奖赏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大和司家事,严而有恩,凛如公府。子孙小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群从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舆论谓有三代风,子孙从化,驯行孝谨。执亲丧,哀戚甚,三年不御酒肉。食货田赋之属,各有所司,无敢私。凡出纳虽丝毛事,咸有文可覆。诸妇惟事女红,不使豫家政。内外极严,舆台通传,不敢越堂限。(卷二)

这样一种严守礼法的生活实况和家风,在那时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与奖赏:

洪武癸酉(1393)尚书严震直达其家世孝友以闻,上遣官简拔其家子弟年三十以上者二十四人赴京选用……辛巳(1401)上御奉天门亲书“孝义家”三大字……百僚卿士咸为诗文以颂之。(同上)

这种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实质的生活风气更明显地表现在当时的婚姻爱情生活中,如胡侯拒绝娶寡妇一事:

时(按:指永乐时)彭邑故令鲁其姓者,寡妻王氏,本戎家之女,年少而容艳,资产千计。常慕侯之才德,欲嫁之。乃恳所亲再三导意于侯,且矜其容色之妍、资装之厚,以讽侯意。侯日;“吾将五旬,未尝为失节之事,今若娶此失节之妇,受此不义之财,则吾为失节之人,行止扫地而尽矣。彼虽有西子之妍,季伦之富,吾奚用哉?尔善为我辞,弗劳垂意。”(赵弼《效颦集》上卷,《笔记小说大观》第10编第4册,1952页)

“容色之妍、资装之厚”未尝不是胡侯之所爱,但虑及因此“行止扫地而尽”,他还是拒绝了。以娶一寡妇而使自己也成为“失节之人”,未免荒唐,但我们正是从这里可以看到其时人们恪守存天理、灭人欲的生活守则的情形。这种情况还相当普遍地表现在女性的婚姻生活中:

台州章某聘某氏,未婚,纳妾有娠,而某病且死。某氏请往,一见即逝,抚妾守丧。妾生子,亲教之,成进士,官至侍郎。氏尝为诗云:“谁云妾无夫,犹及见夫夫方殂。谁云妾无子,侧室生儿与夫似。儿读书,妾辟庐,空房夜夜闻啼乌,儿能成名妾不嫁,良人暝目黄泉下。”(《元明事类抄》卷十三,《四库全书》本)

一个女人的生命和情感就在这一聘一见中耗尽,纯然为一个贞节的封建观念而活着;“空房夜夜”未尝没有孤独和凄凉之感,但为了那个她曾得以“一见”而又“一见即逝”的名义上的“良人”能“瞑目黄泉下”,她还是选择了凄凉的人生。

“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观念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婚姻方面的守贞守节,且亦表现在男女间的接触上。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被理学家们推展到极端的地步,他们为此制定了许多规范,这些理念也为那时的许多人所取则。如:

成氏,无锡人,定陶教谕缯女,登封训导尤辅妻也。辅游学靖江,成从焉。江水夜溢,家人仓卒升屋,成整衣欲上,问:“尔等衣邪?”众谢不暇。成日:“安有男女裸,而尚可俱生邪?我独留死耳。”众号哭请,不应,厥明,水退,坐死榻上。(《明史》卷三○一)

这样的事不仅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即使在六朝人和唐人那里,也是很特别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明初礼教的空前高涨和尚理思潮的浓郁。类似的事又见于《元明事类抄》卷二十五:

明徐一夔集:“四明陈恩礼,父早逝,母教甚严,未婚而母殁,不肯娶,友据义责之,不得已从焉。及期合卺,危坐诵《蓼莪》诗凡七昼夜不辍。”

《蓼莪》乃《诗经·小雅》之一篇,是一首哀悼父母的诗。反复言父母生我劳苦,恩德无极,而自己却未能终养父母。陈思礼在新婚之夜竟危坐诵此大煞风景之诗,且连续七昼夜,与上述成氏之死,实有异曲同工之处。

崇尚朱学的社会思潮在造成社会生活方面的尚理风貌之同时,也深刻地影响到当时的文学,《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实由此而产生。

三、《三国演义》尚理倾向的文化、文体基础

除了上述社会思潮方面的原因外,从文学自身发展的角度看,《三国演义》尚理倾向的呈现还与中国古代文学领域传统的文学教化观对小说作者的作用和影响,以及中国古代通俗小说文体与生俱来的说教性特征有一定关系。

中国在先秦时代就形成了文学教化观,并通过“诗言志”、诗可以“兴”、“观”、“群”、“怨”、诸子散文说理、汉大赋和政论文讽谏等思想向前推进。这一思想到了小说产生和繁荣以后,也很自然地渗透到该领域,从而被小说界所继承,并对小说家的创作、小说理论家的批评发生作用和影响。《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尤其是其中的说教主要就是对这一传统的、功利性的文学观念的继承与发扬。

另外,《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还与通俗小说这一文体与生俱来的说教性质有一定关系。

作为市井文学的中国古代通俗小说,其最早源头是俳优侏儒这种伎艺人员及其表演。据史书记载,春秋时即有俳优侏儒以演员身份出现的活动。《左传》所记的晋之优施即为一例。俳优伎艺,稍后又分析出俳优小说或俳优杂说。到魏晋六朝前后,这种小说已相当发达,甚至引得一些社会上层人物也乐此不疲。《三国志·魏志》卷二一《王粲传》裴注引《魏略》关于曹植对邯郸淳“诵俳优小数千言”一节就是很好的说明。俳优侏儒是王侯们豢养的御用伎艺人员,因之俳优小说最早的生长土壤也就主要在宫廷和贵族之家。其接受群体则是王侯将相这一有闲阶层。魏晋六朝前后,社会上“有闲”阶层扩展至佛寺僧人,而与俳优小说相近似的僧讲与俗讲也因此发生。僧讲与俗讲主要是把既有佛经故事变得通俗生动从而讲解于人,其文本称变文或讲经文。变文跟俳优小说极相近的地方是它们都是讲者用一种生动的描述性文字来叙说故事。显然,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与通俗小说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它们的说教倾向其实已包含其中。

俳优小说和佛教通俗文学以其形式和内容的双向度的进展,再加上其他社会历史和文化艺术因素的作用,产生出了中国古代通俗小说的雏形。这个过程表明:中国古代通俗小说产生发展过程中,来自文本方面的教育读者动机和目的是与之俱生的,只是由一艺术形式在尚未完善时,其教育读者的内容和体现出的说教方式还比较地宽泛、随意。这一点要等到它进一步发展为“说话”艺术才逐渐具体和鲜明。因此通俗小说发展到话本阶段,那种与生俱来的说教特征也就更加明显起来。这在一些记录“说话”的文献里有明确记载。如《醉翁谈录·小说开辟》章:

说国贼怀奸从佞,谴愚夫等辈生嗔;说忠臣负屈衔冤,铁心肠也须下泪;讲鬼怪令羽士心寒胆战;论闺怨遣佳人绿惨红愁;说人头厮挺,令羽士快心;言两阵对圆,使雄夫壮志;谈吕相青云得志,遣才人着意群书;演霜林白日升天,教隐士如学初道;演发迹话,使寒士发愤,讲负心底,令奸汉包羞。

这段记载是说各种“说话”都有其特定的教导指向或激励作用:用讲说故事使听者感慨、愉悦和警醒,其中的教育读者意向应该是明确的。

小说发展到明代,已基本完成“话本”向案头文学拟话本小说的嬗变,小说家和小说理论家对小说教育功能的认识也更为明确,这就有可能在他们的小说创作和小说理论阐述上把这种认识付诸实践,《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也就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

关于《三国演义》尚理倾向的文学文本方面的原因,我们还可以通过通俗小说文体思想倾向的发展轨迹,从另一侧面加以说明。

宋代话本小说在其时理学为核心精神的社会思潮的影响下,就带有非常突出的尚“理”倾向,尽管这里的“理”与明初社会思潮中的“天理”并非完全一致,但它们同是因为受社会思潮影响而发生却是显而易见的。南宋话本的尚理倾向表现在对于日常生活的劝戒和人生品德的关怀上。如传今的宋话本《错斩崔宁》、《辗玉观音》、《志诚张主管》、《菩萨蛮》、《冯玉梅团圆》等,均带有清晰的尚理痕迹。这里以《错斩崔宁》为例做一说明。该话本写由于一连串偶然的因素之作用,崔宁和陈二姐无辜被杀。作者把这桩冤案以巧合的故事串成。因为他过分地夸大了偶然性的作用,猜测不到隐于偶然性背后的必然性的东西,所以推导出了一些带有劝戒的结论:“只因戏言酿殃危”,而且告诫人们在“世路狭窄、人心叵测”的社会里最宜谨慎,注意“口舌从来是祸基”。即先是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实行劝戒,更从人的修养和品格方面提出立身诚实的问题。

宋代话本小说的尚理倾向,为《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造成了文学文本上的基础与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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