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言分区述评及再分区
本站会员 2004-05-05
内容提要
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目前已有的几种湖南方言分区作了分析和评论,其中,重点讨论了周振鹤 和游汝杰的分区。第二部分提出了一种新的分区方法(声韵调系统三重投影法)并用这种方法给湖南方言重新 分了区,分区结果用湖南花鼓戏的流行区域来作验证。第三部分,结束语。
一 湖南省方言分区述评 1.0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湖南方言已有了五种分区。这五种分区分别是:杨时逢先生的分区( 1974年,台北,《湖南方言调查报告》1442-1447页,下简称《报告》),日本学者@①伸久先 生的分区(1979年,东京,《湖南诸方言》,载 《中国语学》226期,下简称《分布》),湖南师院中文系的分区(1960年,长沙,《湖南省方言普查 总结报告》(石印本)240-247页,下简称《总结》),鲍厚星和颜森的分区(1986年,《湖南方 言的分区》,载《方言》1986年第4期,下简称《分区》),周振鹤、游汝杰的分区(1985年,《湖 南省方言区画及其历史背景》,载《方言》1985年第4期,下简称《背景》)。这五种分区,从方法上看 各具特点,从结果上看互有参差,下面,我们将其分成两类来讨论。 1.1.1 杨时逢先生分区的方法是:“把某一处的方言特点归纳起来,取它最重要的不同特点,声调 的类别,音韵特点,开合口及调类等区别,来作分区的条件。”实际工作中,杨时逢先生用作分区条件的特征 条件有十二项。根据这些分区条件,杨先生把湖南方言分成五个区。第一区是“典型的湖南话”,第二区“大 都跟第一区差不多,第三、四两区难以命名,第五区接近西南官话”。对这个分区结果,杨先生自己也很不满 意,认为“不很理想”。对这个结果,方言学界也议论纷纷。鲍厚星认为《报告》把长沙和慈利、平江、浏阳 等地画一区,把衡阳和常德画为一区都是不合适的(见《湖南省汉语方言地图三幅》的文字说明部分,载《方 言》1985年第4期)。《背景》则认为《报告》的“分区图有些支离破碎,难于令人满意”。我们的看法 是:《报告》立足于语言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反映了湖南方言的真实面貌,如一、二两区的大多数方言点 ,学术界一般都认为属湘语系统,第五区划归西南官话也大体无误,至于作出的方言分区图看去有点支离破碎 ,只要符合语言实际,也不应算是作者的错。但勿庸讳言,《报告》的分区也与湖南方言的实际情况有相当的 出入。如湖南的郴州、蓝山、嘉禾等地,按《报告》上列出的语言材料就应划归西南官话(见黄雪贞《西南官 话的分区(稿)》,载《方言》1986/4),如果考虑到这些地方的双重方言性质则可暂列为双重方言区 来处理,具体分区待查明全部情况后再作决定(见鲍厚星《湖南省汉语方言地图三幅》中有关的文字说明,载 《方言》1985/4)。《报告》分区偏离语言实际的原因主要是:提出的分区条目有综合无系统,不能总 括湖南全省的语言实际,用这样的条目来分区,自然要影响其分区质量。 1.1.2 《报告》的分区中,长沙和城步同属第一区,与城步接境的武冈却属第二区。对此,《背景 》批评道:“城步跟长沙不但主要的语言特征相差甚远,而且很难通话,而城步跟武冈则语言大半相似,交谈 也不很困难。”在这里,《背景》用来衡量分区质量的标准看来是两条:主要的语言特征和通话程度。可以据 此推知,如果甲乙两地方言的主要语言特征相近或相同,能通话或通话不大困难的,就应划为同一方言区,如 城步与武冈,反之则否,如城步与长沙。可见,这两条不但是检验分区结果的依据,也是分区时应遵循的标准 。这两个问题虽然是在对《报告》的批评中提出来的,但由于它们在方言分区中关系重大,有必要略作进一步 的讨论。 先谈“主要的语言特征”。 到底长沙、城步和武冈三个方言点各自“主要的语言特征”是什么,《背景》并没有明确指出。倘若真的 只用一两条特征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方言分区的话,那不但《背景》对《分布》的批评难以成立,而且《背景》 用数学方法来进行分区也属多此一举。因此,《背景》据此批评《报告》不但不得要领,而且还自相矛盾。究 竟某方言区有没有“主要的语言特征”,“主要的语言特征”具体所指又是什么,对此,方言学界有种种看法 并有过大量的分区实践,笔者的看法是:由于“主要的语言特征”难以确定,宁可用方言的“区别性特征”来 代替它。在分区实践中,这种“区别性特征”可以通过多方比较来抽取。根据分区的需要,可以用一条,也可 以用多条。这些分区条目不论是“一”还是“多”,都要求对内有尽量大的周遍性,对外有尽量强的排他性。 用能否通话来检验分区结果也是值得考虑的。就《背景》的分区而言,也不乏同一区中有不能通话或通话 困难的,如第三片中的湘乡与零陵,而分属两片却也有通话不大困难的,如第二片的怀化与第五片的郴州,等 等。大量的语言事实证明,同属一个方言区中的不同方言点可以有不能通话的,如闽语区中的厦门话和福州话 ;而不属同一方言区甚至不同的语言也有可以通话的,如德语和瑞士语。这是因为,能否通话不仅决定于两种 方言的相似性,还决定于两种方言的交际频度。一九八七年笔者曾以湖南师大中文系八四、八五、八七三级的 同学作为调查对象调查过外地同学对长沙话的可懂度和认同感,经计算机处理后的结果是: 大体听懂 基本听不懂 大体相同 基本不同 八四 97.5% 2.5% 34.6% 65.4% 八五 95.7% 4.3% 25.5% 74.5% 八七 62.8% 37.2% 12.2% 87.8% 据上表中八四级与八五、八七两级同学对长沙话可懂度和认同感的区分比值的差异可以看出交际频度与它 们的比例关系。而且,通话程度还受城乡、职业、年龄甚至性别等条件的制约。事实上,既难于把它作为一个 分区因素来参与分区,也难于把它当作一个可靠的标准来衡量分区结果。 1.1.3 第二种是日本学者@①伸久先生的分区。《分布》据以分区的材料也来自《报告》。方法是 :根据“古全浊声母的变化”绘出方言图来进行分区。《分区》把湖南方言分为四种“型”,定名为“江西型 湘方言”,“北方型湘方言”,“老湘型湘方言”和“新湘型湘方言”。国内学者一般是把“江西型湘方言” 看成赣方言或赣客方言,把“北方型湘方言”看作西南官话。《分布》的分区是比较典型的单一特征法。《背 景》认为:“这个方法虽然简便,但是按这个标准作成的分区图也不能反映湖南方言的实际。”《分区》将湘 西的永绥(花垣)、乾城(吉首)、保靖、永顺、古丈、泸溪、辰溪、沅陵等地划归“老湘型方言”,对此, 《背景》指出,“@①伸久将古全浊声母只要今平音读浊音的也包括在内,湘语的范围自然要扩展到上述永绥 等县。事实上永绥等县的语言特征与西南官话的特征大部分相似,反以这‘半条’特征将其划入湘语南片是不 妥当的。”《背景》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单一特征判断法的优点缺点都很明显。优点是分区结果清晰正确, 缺点是往往以偏概全。在方言区的交错地带和过渡区域,在方言面貌因长时期的交融渗透而变得模糊不清的地 方,这种方法的可行性尤其差。 1.1.4 第三种是湖南师院中文系的分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零年,湖南师院中文系承担了湖南全 省的方言普查工作,当时共调查了八十七个县市,后由彭秀模、曾少达等同志根据调查材料写成《湖南省方言 普查总结报告》。《总结》中对湖南方言作了分区工作。方法是:根据分区者对湖南方言的一般印象,“先把 几个较大的土语群最明显的特点归纳出来,然后把特点大部分相近的土语群合并为一个方言。”方言区的范围 基本上定下来后,就把可以肯定的先肯定下来,碰到甲乙两可的交界处方言就“根据反映方言特点的地图来分 析研究。分析它们哪些特点和甲区相同,哪些特点和乙区一致,最后根据它们与哪一区特点较多相同的特点划 归哪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注意该方言“必须具备的主要特点。”而不是“不分主次,单凭机械多数”来确 定其方言区属。结果把湖南方言分成三个区。第一区“基本上是湘语”,第二区“基本上属于西南官话”,第 三区“大致接近江西话”。《总结》的分区在具体运用中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即:由于方言在地理分布上是渐 变的,甲近乙,乙近丙,丙近丁,而甲与丁却可以相去甚远。这样,在把几个看起来相近的土语群进行单向归 并时,就有可能把本来差别甚大、应分属两区的方言给归并到一个方言区中去。如《总结》第一区中有泸溪、 辰溪等方言点,就其总体特征看,应与第二区的怀化、吉首、沅陵等要更接近一些,而与长沙、湘潭等地的方 言相差甚大。只因为“辰(辰溪)溆(溆浦)土语群”接近“衡(衡阳)邵(邵阳)土语群”,而“衡邵土语 群”又接近“湘(湘乡)涟(涟源)土语群”,“湘涟土语群”与长沙、湘潭等地的话又更要接近一些,这样 单向归并,结果就把本来不属同一区的方言给并为一区了。《总结》分区时在使用材料上也有欠妥之处。湖南 的蓝山、嘉禾、宜章、桂阳、郴县、新田、江华、江永等地除了共同使用一种各地小有区别的西南官话(与桂 林话很接近)外,各地内部还使用着一些差别很大,而且方言特征很奇特的“土话”。《总结》在分区时,单 把蓝山、嘉禾两地的土话拿出来分区,从而把它们从湘南双语区独立出来并合并到第三区中去,成为第三区孤 悬于第二区中的方言岛,这显然是不符合分区原则的,也不符合方言的实际情况。 1.1.5 第四种是鲍厚星和颜森的分区。《分区》使用的方法虽然比较单一,但分区的标准却颇为灵 活多变。《分区》把湖南方言一共分为六个区。第一区是“湘语”,分区的依据是古全浊声母的变化。第二区 是“赣语区”,分区标准有三项:一条是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一般为送气清音,一条是梗摄字多有 文白异读,另外还列了一些词汇。第三区是“客家话区”,《分区》没有明确“赣语”和“客家话”的区别界 限,语音上好象是“影母字今开口呼读零声母”这一条,另外还有词汇条目的区别。第四区是“江淮官话区” ,分区标准主要是“古全浊声母字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为清音平声送气、仄声不送气”,另外就是“古入声全 浊声母字今全部或部分归阳去(去声不分阴阳时就归去声)”,其他还列了“他的”和“喝茶”两个词组。这 一区中有《背景》列为西南官话标准点的常德,还包括湖北省的鹤峰、松滋、公安、石首等地,所以统称为“ 江淮官话常(常德)鹤(鹤峰)片。”第五区是“西南官话区”,这一区没有给出分区标准,内部分片时也未 明确分片依据。第六区是“乡话”。“乡话”主要分布在“沅陵西南部以及溆浦、辰溪、泸溪、古丈、永顺、 大庸市等地与沅陵交界的地区。”大约有四十万人说这种话。“乡话”的主要特点有: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 塞擦音时平声为不送气浊音,仄声为送气清音。另外,入声有喉塞尾,古次浊平声今读阴平。古全浊上声今仍 读上声,等等。《分区》的主要优点是分区时不拘泥于某一标准,不仅考虑语音特点,也兼及词语的异同。分 区时不反分出大区,还给大区再划出片,有的地方方言界限还深入乡镇一级,分得比较细致深入。但勿庸讳言 ,《分区》也是有一些缺点的,这主要体现在所使用的标准上。由于标准不统一,有时甚至连分区标准都未说 明就直接分区,这就难免给人一种分得较为主观臆断的感觉。另外,凡《分区》使用单一标准的地方都无法避 免单一标准以偏概全的缺点,如“江淮官话常鹤片”,如果不是只从一两个语音特点着眼的话,根本就划不进 江淮官话里去。此外,就《分区》的题旨来看应是封闭式的区域方言分区,没有必要把湖北省的方言也包揽进 来,而且还包揽得不对。按赵元任先生等人的分区,鹤峰、石首、公安等地的方言特点介于湖北第一区(西南 官话)和第二区(楚话)之间,同时还有一些湖南话的特点,因而独立一区以显示其特点,实际上是一种过渡 区域的混杂型方言,赵元任先生等人也没有把它们和江淮官话联系起来考虑(见赵元任先生《湖北方言调查报 告》一五七○页),于此可见《分区》的处理是不很妥当的。 1.2.0 由于周振鹤、游汝杰二人的分区不止使用了一种分区方法,在分区过程中还涉及了湖南方言 的历史文化背景,并将其中的历史行政区划作为分区调整的重要“参考项”直接介入分区,经过研究,我们发 现其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适当展开讨论,因此我们把《背景》的分区单列为一类加以述评。 1.2.1 《背景》仍使用《报告》的分区材料,分区对象仍为《报告》中的七十五个方言点。《背景 》在分区方法上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是使用了数学方法,并结合语言学和人文地理两个方面来进行调节和补充 。具体的作法是:以《报告》中提出的比较各地方言异同的五十二个特征项目作为分区依据,建立数据库,参 照数学集群方法,先比较七十五个方言点之间特征项目的接近程度,然后按接近程度来作初步分区,最后再用 “较重要的语音特征”和“历史人文地理因素”两个参考项来作“局部调整”。在分区过程中,作者还根据自 己对湖南方言的“模糊印象”先把湖南方言分成四个“集”,并给每个“集”指定一个代表点,然后把这一集 里的其余各点来和“代表点”作比较,按各方言点与“代表点”的接近程度分归各集。结果把湖南方言分成五 个片,根据《背景》有关的文字说明和分区图来看,五个片分别为:第一片是以常德为代表的西南官话片,第 二片是以长沙为代表的湘语北区,第三片是以城步为代表的湘语南片,第四片是以平江为代表的赣客语片,第 五片没有代表点,是南部山区官话和湘语的混杂片。在数学方法运用上,《背景》设置了四个“标准点”来对 周围的方言进行吸附式向心归并,这样把原数据阵上纵向排列的七十五行数据省减为四行,既简化了计算过程 ,又简明扼要地用数值表述了各片及同片内各方言点之间的接近程度。 《背景》对自己的分区结果是颇为自信的,认为“大致符合各片方言的个性,也符合湖南人的语感。”湖 南人的语感姑且勿论。但当我们拿《背景》的分区与前述几家逐一比较时发现,这个分区与《总结》非常接近 ,两张分区图大体可以重合,只是湖南山区有较大差别,其他地方在边缘地带有一些参差。如前所述,这样的 分区仍然是相当偏离湖南方言实际的。《背景》尽管使用新的方法却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个方法与结果的矛 盾有必要加以认真研究。 1.2.2 陆致极在《汉语方言间亲疏关系的计量描写》(载《中国社会科学》1987/1)一文用 电子计算机对现代汉语七大方言区中的十七个方言点作了类聚关系处理,实际上具有分区意义。二十年代赵元 任先生对吴语所作的分区表明,只从语言特征条目出发也可以对方言进行分区。分区经验证明,数学方法和语 言学方法(甚至是单一特征判断法)在分区上都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背景》在采用数学方法后又要依靠“主 要的语言特征”和“历史人文地理”两个“参考项”来作分区调整,这就不能不使人对其数学方法的有效性产 生怀疑。 《背景》采用《报告》中用来比较各地方言异同的五十二项特征来建立数据库,根据存入的数据来计算任 意方言点之间的接近值,然后通过比较接近值大小的方法来达到分区目的。由于存入数据库的语音项目是五十 二个,因此,任意方言点间的最大接近值是五十二,最小是零。为了简化计算,《背景》挑了四个“标准点” ,让其余各点来依次与它们相比较,凡和上述四点中任一点接近值最高的,就将它划入该标准点所代表的方言 片中去,这样,就把语言学的分区转换成一个数学上的集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定隶属变--即任一方 言点可以归属于某标准点的最低数值。由于最大值是五十二,最小是零,所以任一方言点归属任一代表点的隶 属度为“大于或等于二十七(X≥27)。”这时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时就不能进行归集:当某一方言点与四个 代表点的接近值都小于二十六时(因为这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异大于同);正好是二十六时(因为异同相等 );与两个代表点接近值同时大于或等于二十七时(因为当同一方言点同时从同一逻辑门进入两个代表点后, 归集后的方言点数会大于实际参加分区的方言点数,从而与实际不符)。根据《背景》表一中提供的数据,可 以合法归集的方言点有: 长沙点 南县 36 安化 27 湘潭 29 通道 28 城步点 新宁 28 东安 28 祁阳 31 常德点 石门31 慈利33 大庸32 龙山37 永顺29 保靖30 永绥32 古丈29 沅陵31 乾城29 凤凰30 麻阳27 晃县31 靖县31 澧县29 安乡35 华容27 桃源35 汉寿41 衡阳31 平江点 临湘 31 岳阳 32 (地名后的数字为其与该代表点的接近值) 以上各点合计29个。除去4个代表点,参加归集的方言点是71个 ,可归集的方言点占总数的40.9%。 可以分属两个代表点从而不能归集的方言点有: 桑植 芷江 黔阳 会同 临澧 湘阴 长沙 27 27 28 28 36 29 常德 31 38 31 31 40 _ 平江 _ _ _ _ _ 29 以上合计6个。加上其余与4个“代表点”的最高接近值都小于或等于26的35个方言点后为41个, 占参加方言分区的方言点数的59.1%。这些事实充分证明《背景》的数学方法基本上是失效的。《背景》 显然是看到这一点的,于是又增设了“较重要的语音特征”和“历史人文地理”两个“参考项”来作“局部调 整”,这固然可以看成是一种方法的创新,但实际上也是出于不得己。由于一半以上的方言点的归属是靠“参 考项”“调整”出来的,而“参考项”中起主要作用的又是“较重要的语音特征”一项,在这种情况下,《背 景》的分区自然就难于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造成这种失误的主要原因是《背景》对赖以建立数据库的五十二项 语言特征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分析。《报告》提出的五十二项语言特征是用来显示湖南方言的差别性的,为了上 图的方便,只能“求异”而舍同,因此,虽然项目多达五十二项,但仍不能认为它们已经全面地系统地反映了 湖南方言的全貌,用它们来作分区依据,就难免偏离语言实际,事实上,杨时逢先生也没有全部把它们作为分 区的因素。更为重要的是,这五十二个特征项目之间的重要性并不相等,即不同项目的代表其所辖的“字”的 数量多少并不相等或所代表的声韵调其差别的大小不相等。如:第二十九项是“声调调类”,这一条涉及到所 有的“字”;而第四十六项是“‘去’的白话音”,这一条只能管住一个“字”的一半的语音情况,二者的重 要性差别相当大。在《背景》列出的“表一”中,这两条在五十二项语音特征中所占的比重相等,都只是五十 二分之一。这样,相同的数值掩盖了不同语言特征项目的巨大差别,这自然要极大地影响分区质量。 1.2.3 《背景》在分区上的一个特点是设置了四个“代表点”。这四个“代表点”既是数学归集的 目标点,又是确定“较重要的语音特征”的主要依据,而且,还决定着分区结果的命名。因此,“代表点”选 得合不合适,也是决定分区质量的重要因素。“代表点”的代表资格与历史人文地理因素无关,而是取决于它 在所代表的方言区中的地位,即它是不是该方言区中比较典型的方言点。用这个条件去衡量《背景》中指定的 四个“代表点”就可以看出,除长沙点外,其余三个点的代表资格都有问题。 先谈常德点。湖南境内的西南官话可以分成三片。第一片是从常德开始往北延伸,与湖北的江陵连成一片 的湘北片;第二片是以吉首、怀化为中心,往西延伸与贵州的黔东南连成一片的湘西片,湘西片与湘北片的交 界线大致在龙山、永顺一带;第三片是以蓝山、嘉禾为中心的湘南片,这一片与广西的桂林连成一片。三片中 ,湘北片和湘西片比较接近,内部也比较一致。湘南片与湘西、湘北两片的距离较大,这部分地区是双重方言 区,由于受各地千差万别的“土话”的影响,内部的一致性比较低。总的说来,湖南境内的西南官话方言点都 有过渡性质,与湘语的接近程度随着方言点在地理分布上与长沙的距离成正比。常德正处于西南官话湘北片的 最南端。往南以沅、资流域的中间地带为过渡带,过了资江就是湘语区的天下。因此,无论是就常德的方言地 理位置还是就常德话的语音系统,都是一种过渡性相当明显的西南官话,把它作为西南官话的代表,其代表资 格就要大打折扣。为什么在《背景》的分区中不能把郴州、蓝山、嘉禾等地的西南官话包容进来,为什么桑植 、芷江、黔阳、会同、临澧等地会出现与长沙点和常德点的接近值都大于二十六的情况,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常 德话本身含有相当的湘语因素,并不是典型的西南官话。 平江虽然在声母上全浊声母今读送气清音,但平江还有知章组在今开口韵前读(ts ts’ s)这种与赣语不同 的变化,就其涉及的古声母而论,比古全浊声母的个数还要多;平江话的入声调虽然也可算作赣语系统,但阴 平和阳平的调值都与长沙话相同而区别于南昌话;平江话的入声韵虽然有塞辅尾,但知章组的合口韵的变化也 是大多同于长沙话,如:“吹水睡税”也是和长沙话一样读撮口韵,而南昌话则是读合口韵。从平江的语音系 统来看,应将其看作是湘语和赣语的混合而又有一些自己特点的混杂性方言。把它放到赣语系统中来看,还不 如常德话在西南官话中那么典型。在《背景》“表一”提供的接近值中,它也只能管住临湘和岳阳两个点,换 句话说,在沿湘赣交界处一带的混杂性方言点中,平江点的代表性也不强。 《背景》把城步定为湘语南片“代表点”的根据是因为城步的[b dg dz z]的浊度最强,换句 话说就是城步因为其声母系统完好无损地保存了古全浊声母的原貌从而获得了湘语南片,或者说是“最典型” 的湘语的代表资格。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的话,那《背景》对@①伸久的一些批评就是自相矛盾。如永绥, 《背景》认为不能仅据其古全浊声母今平声读浊音这“半条”特征就把它划入湘语南片,还要看到“永绥等县 语言特征与西南官话的特征大部分相似”这样的情况而将永绥划入西南官话区。既然仅靠古全浊声母今平声仍 读浊音这半条特征不能将永绥等县市划归湘语南片,那仅靠“古全浊声母今仍读浊音”这一条特征又怎能把城 步看成是“典型的”湘语呢?只要对城步话的语音系统略作分析就可以看出,城步话的韵母系统已经接近于西 南官话而与湘语(我们这里所说的“湘语”是指长沙话。本文中如不加说明时都把长沙话作为湘语的代表)的 距离较远,如咸山摄与宕江摄不混,山摄合口和蟹摄合口端系仍读合口,这些,都与长沙话不同而与重庆、贵 阳等地的西南官话相同。声调上,城步话的阴平是高平调,阳平是低降调,这也是西南官话阴平与阳平的最常 见调值而与长沙不一致。这些情况说明,城步话并不象《背景》所说的那么“古老”和纯粹。从整个语音系统 来看,城步话虽然仍属湘语系统,但仍然受到西南官话的相当影响。因此,城步在湘语系统中,其代表性是不 高的。而且城步话既然仍属湘语系统,就没有必要把它和长沙话相提并论,在同一个方言系统中建立两个和西 南官话、赣语相同地位的“代表点”从而使得南北两片湘语似乎可以合并又似乎可以分开。这种含含糊糊的状 态显然不是分区的目的。《背景》把城步话定为湘语南片“代表点”的理由还与《背景》提出的“古湘语”的 假设有关,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1.2.4 《背景》在把城步定为湘语南片“代表点”时说:“城步僻处本省西南隅,交通闭塞,明显 是古湘语受其他方言侵逼、受挤而保留下来的核心地盘”,在“结语”部分又“设想”:“在战国秦汉时代, 整个湖南地区也许通行一种内部存在差异的古湘语”(着重号系引者所加)。《背景》虽然用了“也许”这个 不很自信的副词,但这个“古湘语”还是有几点可以确定下来的:“古湘语”存在的时间是“战国秦汉时代” ,通行的地域是“整个湖南地区”,语音特点是古全浊声母读浊音。我们注意到,在《背景》全文的逻辑结构 中,这个未经证实的假设是非常必需的,否则,城步就难于取得“典型的湘语”的代表资格,“浊音的衰颓” ,和“入声的衰微”将无从立论,而且,“古湘语”在官话、赣客方言的蚕食吞并、四面夹击、大举入侵下日 渐萎缩的下降曲线也无法勾画。现在我们要正面提出质疑:在战国秦汉时代,整个湖南地区果真通行着一种古 湘语吗?任何语言的存在,既要有一个文化的底座,更要有一定数量的人口构成作为存在前提。古湘语的含义 可能因人们的看法不同而较为宽泛,但无论如何只能把它看成是一种古代汉语。而且是一种古代汉语方言。因 此,要证明“战国秦汉时代整个湖南地区都通行一种古湘语”,首先必需证明,早在战国秦汉时代,整个湖南 地区的人口和民族都是汉族或都属于汉民族文化系统。这样,这个问题就可以简化和转换成“战国秦汉时代整 个湖南地区的民族构成”这样一个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只要打开谭其骧先生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二两 册查看有关的部分就可以得出基本的答案。为了避免繁琐的引证,我们主要依据《西汉人口地理》(葛剑雄, 1986)、《湖南省志·地理志》上册(修订本,1982)、《中国民族学概论》(栾钊韬等,1985 )、《中国人口地理》(胡焕庸,1984)、《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梁方仲,1981)、 《试析湖南县的设置和名称由来》(谭昌寿,1984年第5期《湖南师院学报》)等论著来作一结论性的概 述:战国中期前,今湖南全境为古三苗等苗瑶族的居住地。战国中期,楚国兆进中原争霸中原的努力受挫后, 在强秦的迫挤下,楚文王把楚都迁至郢(今湖北江陵),之后,楚国大力向南扩展,首先进入以常德为中心的 湘北地区。秦统一后继续向南开发五岭南北,在湖南境内从北向南依次设置长沙、罗县、临湘(今长沙)、耒 阳、郴县等郡县。两汉时对湖南继续开发,分长沙置桂阳、零陵二郡和益阳、茶阳、攸县、醴陵、@②县、临 武等二十余县。这时汉族主要分布在三个地方:以常德为中心的沅澧二水中下游地区;以今长沙为中心的湘江 中下游地区;沿湘赣两省的交界线直达广东的狭长地带。除此而外,整个湖南地区的广阔腹地仍然是古苗瑶语 族的居住地或未经开发垦殖的原地,其间可能还零零星星地散布着一些“桃花源式”的汉族移民点。这样的人 口分布与民族构成的格局说明:在战国秦汉时代,整个湖南地区显然不可能通行着一种“古湘语”。更确切一 点说,即使是上述几个汉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战国秦汉时期也只可能通行一种“古楚语”而不能把它看成是“ 古湘语”。在湖南的历史文化背景中,“楚”和“湘”都有特定的历史界限,当我们需要回顾历史时,不应混 淆二者之间的历史界限。 对城步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一点必要的叙述会使上面的质疑得到更为充分的支持。城步县现在的全名是“城 步苗族自治县”,建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民国、有清一代、明初都称“城步县”,明初设为“城步巡检司” ,属武冈县。作为一个行政实体,城步的名称只能追溯到这里。唐代的城步为“飞山蛮”地,汉至隋为“无阳 五溪蛮地”。这时的“五溪蛮”系汉末溯沅江而上的“武陵蛮”。唐末“五溪蛮”据飞山自守,故又称“飞山 蛮”。“飞山蛮”自称则为“猫”,都是今天城步苗族的先民。到元末明初才有外地汉人(主要来自江西)陆 续到城步落籍定居,但县境人口中苗族仍占绝对优势。明弘治十五年设置时进行了土地丈量和人口统计,此时 仍为苗多汉少。乾隆五年“改土归流”时有不少苗族为免受民族歧视而改称汉族,进入民国后汉族人口才超过 苗族。一九八二年人口统计时,全县有苗族八万四千余人,略低于汉族人口数。根据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无 论如何也推不出“在战国秦汉时期,城步也通行古湘语”这样的结论来。 1.2.5 归纳起来,《背景》在分区过程中的失误主要有这样几条:使用了数学方法但因数据库不可 靠而未达到预期效果;选择了标准点但标准点的代表性又不强从而使其他方言点难于归集;假设了一个“古湘 语”作为展开论述的前提但这个曾一度遍及湖南全境的“古湘语”又实际上并不存在。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 为,《背景》分区的意义似乎倒不在其分区效果如何,而在于《背景》的创新精神,给方言的分区提供了新的 思路。 1.3.0 由于湖南方言的各家分区大体上已代表了目前国内外主要使用的方言分区方法,因此,本文 对上述各家分区方法的评价也可算是笔者对目前汉语方言分区现状的基本看法。 二 湖南方言的再分区 2.1.0 分区的事实说明,由于方言在地理上是连续的,渐变的,如果只给方言确定一个分区标准的 话,可行性相当差。由于不同的分区者对语言特征的重要性的认识常常不一致,各用不同的标准,分区结果当 然难于统一。1987年,笔者在钱曾怡老师的指导下参加了几次关于方言分区的历史、现状、标准、方法的 讨论,在不断的学习和讨论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一种新的分区方法,叫“声韵调系统三重投影法” ,并用这种方法来对有过多种分区、有相当分区难度的湖南方言进行分区,以便和各家的分区结果相比较。具 体的做法是:以长沙(湘语代表点)为中心,东取南昌(赣语代表点),西取贵阳(西南官话代表点),从三 个代表方言点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系统、韵母系统、声调系统的区别性语音条目各七条,然后把湖南境内的 各方言点逐一取出来分别与三个代表点相比较,比较时按声、韵、调的顺序依次进行。由于分区条目都是七条 ,判断方言点归属的隶属度是“四”,三次分区的结果都作出分区图,最后根据三张分区图来作综合分区,任 一方言点,只要在两项分区中都属某一代表点,就把它归入该点所代表的方言区,这时隶属度是“二”。据此 ,湖南省的全部方言点可以归纳为五种类型:湘语型方言,赣语型方言,西南官话型方言,混合型方言(有两 项或三项分属两个或三个代表点),独立型方言(只有一项或无任何一项可归入三个代表点)。 2.2.0 分区要有据以分区的材料、分区的原则、标准,及相应的图上表示,下面就这几个方面作一 些必要的说明。 2.2.1 分区材料 材料的好坏决定分区的质量。本文使用的材料以《湖南方言调查报告》为主,相 比较而言,这个材料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调查点不足;二是记音有欠准确之处,如衡阳话;三 是有相当的调查点远离城区,有的甚至在县境边缘地带,代表性不强。鉴于这种情况,衡阳话改用李永明先生 《衡阳方言》(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材料,涟源、双峰、新化、祁东、洞口、桃江、株州、洪江 、隆回等九个点则用《总结》中的相关材料。 2.2.2 分区原则 现代汉语方言分区,其实是就相关的调查点的语言材料进行归纳和分类,因此, 分区时本文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是语言学标准的原则,任何非语言学的标准都不能作分区标准;第二是共 时性原则,分区时只就方言现状进行分区而不涉及方言的历史或成因;第三是系统性原则,在把握方言之间的 异同时从其系统性、整体性出发而不只根据一两个语言特征来确定方言点的归属。 2.2.3 分区标准 分区标准就是据以分区的条目。李荣先生在谈分区条目时提了三条,一是条目的 代表性,二是条目在语汇中的使用频率,三是条目使用频率,这三条都是指导性的意见。根据我们的理解,条 目的代表性主要指其区别性,就是一地方言区别于他方言的语言特征。同时我们还强调条目的系统性,汉语方 言之间的矩离远近,在语音上具体表现为各方言音系在声、韵、调各有关方面对立程度的大小。因此,本文分 别从长沙、南昌、贵阳三地方言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韵母、声调的区别性特征各七条作为分区条目。 2.2.4 图示法 常用的方言分区图示法是采用划块(块状表示)围片(同言线法)的方式,这看起 来比较好看,但与实际的方言分布情况并不相符。就一方言点来看,方言持有者的个体与个体之间,户与户之 间,村、寨、城、镇之间都是非连续性的,呈离散式点状分布,因此,本文也用点状符号来表示方言类别,这 样,既可以积点成面,几个相同的点状符号也可以表示一个成片的方言区域,又可以如实反映方言分布的点面 相间、错综复杂的情况,尤其在反映方言岛、独立型方言、混合型方言等语言事实方面,有其独到之处。 2.3 声母系统的分区 表一:声母系统分区条目 (附图 [图]) (附图 [图]) 说明 1.上表中,南昌话全部采用《汉语方言字汇》(1962年,北京)中的材料,贵阳话的材料是笔者调 查的。下二表同,不另说明。 2.取点比较时,如果碰到古全浊声母今仍读全浊塞音塞擦音时,则归入长沙点。 3.由于第六项长沙话与南昌话属同一类型,因而两地的区别条目只有六项,如果出现南昌、长沙各点三 条的情况时,就着第一、二两项属何处方言,属长沙则归入长沙点,与南昌话相同则归入南昌点。 分区结果是: 长沙所属方言点(地名后的数值为隶属度) 长沙7 临湘5.5 岳阳5 南县3.5 沅江6 湘阴6 平江5 浏阳4 宁乡6 益阳6 桃江5.5 安化6.5 泸溪4 新化6 涟源5 湘潭7 株州6.5 衡山4 双峰3.5 衡阳5 祁阳4 永兴5 资兴4 邵阳4 武冈4 洪江5.5 会同4 绥宁6.5 城步6 江永4 计30个方言点 南昌所属方言点 耒阳3.5 常宁3.5 宁远4 宜章3.5 计4个方言点 贵阳所属方言点 华容5 安乡5 汉寿5 临澧7 常德5 澧县6 石门6 慈利5 桑植6 大庸6 永顺5 保靖5 古丈5 沅陵6 花垣5 吉首4 辰溪5 凤凰6 麻阳6 溆浦5.5 怀化6 芷江5 新晃4 靖县4 通道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