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土地私有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佚名  2006-02-04

摘要: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增长,所以社会总会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并陷于停滞。裴小林认为,必须用“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完善马尔萨斯模型的基础。李嘉图认为,西欧由传统农业向近代工业“结构转换”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稳定的粮食剩余。诺思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欧经济兴起的关键”。裴小林认为,诺思和李嘉图之间存在一个悖论,因为经济组织越有效率,经济就越快地达到马尔萨斯模型所允许的限度而陷于停滞所以诺思模型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裴小林用他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分析人口大国的情况后认为,人多地少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新中国的土改和现在按人口定期调整土地的制度,就是这一历史趋势的表现。本文认为,马尔萨斯模型对传统社会具有很好的解释力,但它以技术不变为前提,所以不能解释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真正能够解释西欧社会结构转型的,正是被裴小林批评的诺思模型。裴小林把“诺思模型”直接应用于古代传统社会,又过分强调马尔萨斯原理在当代社会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出现了失误。所谓“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并不是什么“客观”趋势,而是在维持和提高粮食总产量这一价值目标下的主观选择。中国农业的关键问题不是维持粮食总产量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转移农业人口和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基本出路,这需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甄别人们的素质和特长,使具有“非农特长者”果断放弃土地,让土地流转到“高效经营者”手中,所以必须实行土地私有,允许买卖的制度。解决中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在于实行这一措施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这一措施又是万万不能的。

关键词:马尔萨斯李嘉图诺思裴小林 土地私有

笔者在网站上搜索人口和土地关系的资料,偶然发现了裴小林先生(荷兰累顿大学法学院暨瑞典隆德大学经济历史系)的长篇论文《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一个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和中国均分土地制案例》,读后感受颇深,遂写一篇评述文章,以就教于裴先生和各位同仁。

一、问题

裴先生用“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改进了马尔萨斯人口模型,将这一理论完全建立在“自然法则”基础上,作出了理论贡献。他把这一理论应用于分析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的情况,认为存在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并认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和当前实行的“土地均分制”,就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解决人口生存问题的正确选择。

笔者却认为,几十年来,中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和现在的土地均分制,都是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特殊制度,它从根本上违背了人性,所以农业必然要进入死胡同。解决中国农业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对那些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文章,笔者很少能够耐着性子看下去。好在裴先生的文章偏重于理论而不是实证,并且是以笔者非常赞服的“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为基础进行论证的,这就引起了笔者极大的兴趣。既然相同的理论(马尔萨斯理论)应用于相同的对象(中国土地制度),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就很有必要搞清,问题究竟是出于理论的缺陷,还是出在对事实的具体应用上呢?

二、错误的价值目标选择

一个简单的历史事实是,人都是经济人。千百年来,亿万百姓从来不是统治者所养活,而是百姓自己养活自己。任何农民都不需要考虑如何养活全国人口,而只需要考虑如何供养自己的家小。所以并没有人关心什么“粮食总产量”。中共多年来的统治思想有一个很大失误,就是好象全国百姓全凭它养活了一样,惟恐把土地完全放给百姓,百姓自己就不会养活自己。所以在中共统治下,“维持粮食总产量”也确实是重要的“价值目标”。但就现在来说,中国粮食已经过关,城镇居民很少担心自己有钱买不到粮食,更很少有农民担心自己所产粮食不够自己消费。问题在于粮食供过于求,价格一直上不去,中国农民主要担心家庭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维持粮食总产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作为国家的价值目标,也是大可怀疑的。

三、改进的马尔萨斯模型

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增长,所以社会总会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并陷于停滞,于是对人类前景作出了悲观的预测。

马尔萨斯理论包含三个基本假设,一是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二是土地的有限性,三是人口具有自然增长的趋势。这三个假设的正确性是无可怀疑的,因为它们都根源于“自然法则”。裴先生发现,马尔萨斯在论证自己的理论时,由假设得出结论的关键环节需要利用“劳动报酬递减原理”,但“劳动报酬递减”并不是自然法则,这就削弱了理论的解释力,因为扎实的经济理论必须建立在“非经济的底部”之上。裴先生认为,决定劳动报酬递减的自然法则是“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任何时代都有其特定的生产技术,“自然法则”使单位土地有一个最高的生产量极限,这一法则就称为“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引入“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并用N表示人口,S表示每人维持生存的粮食需求,A表示粮食单产(由“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决定),Y表示耕地面积,那么NS就表示粮食总需求,AY就表示粮食总供给,当NS=AY时,人口达到饱和状态,社会就陷入人口均衡陷阱。这一公式就是改进了的马尔萨斯模型。

四、关于人类如何走出人口陷阱的争论

裴先生看到,由西欧移民建立的美洲社会(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社会(澳大利亚、新西兰),几百年来一直没有陷入所谓的“人口陷阱”,而古老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社会,实际上也完全摆脱了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的抑制。就现在来说,虽然许多国家(社会)还在人口陷阱中挣扎,但就整体来看,人类已经逐渐掌握了爬出人口陷阱手段。这就产生一个疑问:既然马尔萨斯原理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一些社会何以能够逃脱它的“惩罚”呢?

为解答这一重要问题,经济历史学家其实耗费了很多精力。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明,是“市场发展”使人类获得了爬出人口陷阱的手段。市场经济的兴起使西欧发展了一套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组织和制度,成为西欧经济增长的关键。

裴先生却对诺思的理论不以为然,他借用李嘉图的论断说,稳定的粮食剩余是一个社会实现由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不管这种粮食剩余是自产还是来自进口。裴先生认为,英国人正是由于相信了李嘉图的理论,制定了允许从国外进口廉价粮食的法案,才得以解决了社会转型中对粮食的需求,完成了由农业社会想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裴先生认为,在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存在一个悖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诺思原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是导致西欧经济持久增长的关键;而根据古典经济学原理,一个社会越有效率,越能够生产粮食剩余,就越会刺激人口增长,使人口较快地达到饱和状态,导致社会陷于停滞。裴先生认为,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正是由于其古代的社会结构效率较高,才得以养活他们庞大的人口;但也正因为它们社会结构的高效率,也使它们最早也最深刻地陷入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之中而无法自拔。裴先生由此断言,“诺思理论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

裴先生认为,英国也曾深陷在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中,只是由于能够从国外进口便宜粮食,才使得英国摆脱了马尔萨斯抑制,从而产生了工业革命。从进口便宜粮食的角度看,英国、荷兰、新加坡等人口小国显然比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国外较少的粮食剩余就能够满足小国经济转型中对粮食的额外需求。言外之意,世界上规模较小的国家,容易实现工业革命、完成结构转换。

五、“均分土地”是历史趋势吗?

裴先生分析了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的情况后认为,“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必然导致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中国1949年前后实行的土改以及现在的“土地均分制”(按人口定期调整土地),就是这一历史大趋势的结果。“土地均分制”实际上是把沉重的人口压力均摊到每一分土地上,大大提高了粮食总产量,为解决中国人的宏观生存问题起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裴先生认为,如果中国农村完全实行土地私有化,将降低粮食总产量,给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造成更大阻碍。

笔者以为,虽然李嘉图用他那“相对比较优势”理论,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他关于“粮食剩余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的论断,却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无法进行严格的逻辑推导,其正确性是大可怀疑的。我们可以用大量的历史事实说明,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充分条件:中国历史上那些所谓的“治世”或“盛世”,例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等,都产生于农业的剩余产品(主要是粮食),可以说都是社会充分利用农业剩余的结果。但农业剩余却并没有刺激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所以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换的“充分条件”。另一方面,粮食剩余也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必要条件。我们可以用李嘉图自己发现的这一原理来反驳这一论断。“粮食”的替代品还有很多,肉、蛋、奶、鱼、水果、蔬菜等副食品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代替粮食,一般地说,肉、蛋、奶、鱼的相对价值昂贵,所以粮食仅够户口时很难用更为昂贵的副食品代替粮食。但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例如在适合放牧或渔猎的地区,肉、蛋、奶、鱼就比粮食便宜。所以,一个纯粹生产粮食的社会(或地区),即使没有粮食剩余,也可以通过交换相对便宜的副食品而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平(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理论)。实际上最早发展起制造业的是荷兰,它以自己的地理位置优势,发展了专业化生产,从而实现了结构转换。所以粮食剩余也不是一个国家结构转换的“必要条件”。 六、突破马尔萨斯框架的理论出路

马尔萨斯模型所要说明的根本问题,是食物产量对人口的抑制。所以从理论上,人类要摆脱马尔萨斯抑制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降低人口增长率(减少人口数量),二是提高粮食总产量。

人口增长率由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到,所以就降低人口增长率来说,可以有两个具体办法,一是降低人口出生率、二是提高人口死亡率。提高死亡率显然不可行,这就只有降低出生率一途。但在传统社会中,高出生率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所以是不可能降低的。只是在当今技术条件下,人们才有可能通过人工方法降低生育率。这样,从人口角度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可控制的生育技术。

粮食总产量由单产和耕地面积决定,所以提高粮食总产量也有两个具体办法,一是提高粮食单产,二是扩大耕地面积。但耕地面积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已经不能扩大,这就只能提高单产。但在传统社会中,粮食单产实际上已经达到当时技术水平下的极限,因而也无法提高,这才使社会陷入人口陷阱。当代农业主要是通过采用农药、化肥、新品种、机械、电力等新技术来提高土地单产的,实际上也归结为提高技术水平。

这样,不论是降低生育率的医疗技术的提高,还是提高粮食单产的农业技术的采用,都是在工业革命的带动下出现的。所以从逻辑上说,人类不是先走出马尔萨斯抑制后实现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换;而是相反,是先发生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才使人类最终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手段。只有技术提高才是人类最终摆脱马尔萨斯陷阱的“原因”。

这样,解释人类何以能够走出人口陷阱,又归结到人类何以能够发展出如此先进的科学技术的问题,或者归结为中国学者熟悉的老问题:西欧何以能够出现经济增长?中国何以未能够自发实现经济增长从而走出传统社会?

正是诺思模型从根本上解答了困扰历史经济学家几百年的大问题。诺思利用“经济人行为”原理,建立了关于西欧经济增长的“人口模型”。在中世纪的西欧,大部分地区还都是一片广袤的荒野。中心地区的人口增长导致边远地区的开垦。新开垦的地区与中心地区具有大不相同的地理气候条件,加上人口密度的不同,使他们生产了大不相同的产品,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四季都可以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比较利益能够实现,于是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市场发展扩大了产品的销路,刺激了农业和制造业的专业化,专业化和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操作,刺激人们设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固体燃料的化学潜力代替传统的人力和畜力,从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工业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农业技术的提高大大提高了食物的产出量,医疗技术的提高又使人们获得了降低生育率的手段,于是就从两个方向使人类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手段。这样,西欧商品市场的发展以及走出人口陷阱,都是人们利用客观地理条件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七、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仍然在人口陷阱中挣扎?

裴先生看到,西欧移民在新世界建立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社会,由于经济发展而根本没有陷入人口陷阱之中。但是另外,世界上仍然存在许多贫穷的所谓“发展中国家”,它们至今还在为爬出“人口陷阱”而苦苦挣扎。这首先是由于这些国家还没有采取严格控制人口的手段,普通百姓也很难自觉接受控制生育的政策;其次,“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没有原料,即使再有技术也不能生产产品。发展现代农业增加食物供应也需要许多物质条件。发展中国家可以移植欧美的生产技术,但无法移植欧美特定的客观地理条件尤其是自然资源。

比较特殊的是日本,一般认为它自然资源十分贫乏,但它在一百多年中却逐渐摆脱了马尔萨斯抑制,最近几十年无可争议地跃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什么原因使它获得如此特殊的成就呢?实际上,自然资源的含义是广义的。在当代世界,由于国家间贸易交往的频繁,交通条件即“位置资源”已经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岛国的日本四面环海,海洋交通便利,成为位置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就人均享有的位置资源来说,新加坡甚至比日本还要优越。只是由于它幅员过于狭小,才不能成为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

裴先生在解释发展中国家何以仍然挣扎在人口陷阱中时,过分强调了土地生产率极限这一“自然法则”的作用,认为在人多地少的国家,维持和提高粮食总产量应当是首要目标。并由此得出了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必然出现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的(错误)结论。他论证说,尽管农业中确实存在劳动报酬递减,但只要劳动的边际收益没有下降为零,投入较多的劳动就可以获得较高的粮食单产,从而获得较高的粮食总产量。相对而言,大土地占有者的劳动投入不足而小土地占有者的劳动投入较高,“均分土地”就减少了大土地占有者的土地(例如把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贫雇农)而使小土地占有者的土地增加,这时即使全社会劳动总投入没有增加,那么在地主原有土地上的劳动投入也会增加,而在贫农原有土地上的劳动投入却会减少。正是由于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所以地主原有土地上增加的粮食产量要高于贫农原有土地上减少的粮食产量,所以粮食总产量提高。他强调说,“均分土地制度”实质上把人口压力均摊到每一分土地上,从而能够在相同土地上供养更多的人口。裴先生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以及现在实行的定期按人口增减调整土地的制度,就是客观条件决定的历史趋势的体现。

笔者以为,在农民个体之间,其生产经营能力是存在差异的,而真正的地主,则是由经济规律甄别出来的“优秀经营者”,所以把地主土地分给不怎么会经营的贫农,是否能够提高粮食总产量是大可怀疑的。新中国成立后单干时期粮食总产量的增长,主要应当归结为社会由战乱转变为和平而产生的“经济效益”。

即使完全从理论上分析即不考虑个体农民的差异,那么“均分土地”制度能否提高粮食总产量,也是难以确定的。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很强,用于生产粮食的土地,在播种和收获季节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在庄稼正在成长时就不需要投入多少劳动力,所以农村有农忙季节与农闲季节的区分。在集体化时代,农忙时节农村可以把全社会的劳力都使用上,所以国家号召各行各业在农忙时节支援农业,甚至通过放农忙假把中小学生也投入生产。换句话说,农忙时农村并没有多少剩余劳动力,所谓“剩余劳动力”只有在农闲之时。家庭承包经营(均分土地)之后,农业本身仍然无法利用农闲时的剩余劳动力,结果在农村也有成群的劳动力沉醉于打麻将。可以认为,均分土地后单位土地上的劳动投入并没有增加,所以严格的马尔萨斯原理并不能用于分析这一问题。如果说农村改革确实解决了困扰中国政府几十年的粮食问题,那么并不是平分土地后劳动投入的增加,而是由于其他原因。事实上,由于家庭承包后杜绝了“搭便车”现象,单位土地上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投入反而大大降低了。是农业技术的提高,既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又大大降低了单位土地的劳动投入。所以,农民和不少学者都看到,就现时来说,即使每户农民耕种现有土地三倍以上的土地,对粮食总产量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如果考虑到规模经济效益,粮食总产量或许还会增加……

八、土地私有化是唯一出路

中国实行公有制和现在的定期按人口“均分土地”,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定制度。详细论证这一制度的出现,已经大大超出本文的主题。有兴趣的读者可在网上搜索拙文《中国革命的经济学解读》,对笔者的看法提出批评。从人类历史上看,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财产公有包括土地公有的制度,是一次规模最大、持续时间伟大试验,但苏联(俄罗斯)果断放弃公有制和中国被迫实行市场经济和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都已经充分表明,这一试验已经彻底失败。从人类文明发展的道路看,这是一段距离最长的历史大弯路。

现在中国的广大农村,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还十分明显,所以马尔萨斯原理还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重要作用。但从中国毕竟正在摆脱传统社会而进入近代工业社会,工业对农业的支持也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这一方面使粮食单产上升到新的水平,从而根本上解决了粮食问题,迫使粮食价格大大下降,农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也挤出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从非农行业寻找出路(获得收入)。换句话说,中国农村的关键问题已经不是提高粮食总产量,而是提高劳动报酬。而提高劳动报酬的唯一途径在于发展市场经济,实行专业化生产,达到土地的“规模经营”。许多专家早已论证,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设计一个甄别机制,甄别出各行各业的能手,让非农经营能手脱离农业岗位,使土地流转到农业生产经营能手中。问题是,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土地对农民具有一种“时间收益”,但农民却不能将这种收益一次变现(出售土地获得现款),离开农村(成为城市居民)就要白白放弃土地收益,结果谁也不愿意这样干,这就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而无力自拔;定期调整土地又使愿意长期经营土地的农民无法对土地长期投资,不能购买土地也难以达到规模化经营。所以,现行土地制度不论从那个方面说,都具有极大的弊端。结论是,要解决所谓的三农问题,明晰的土地所有权即土地私有化是必不可少的,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土地的私有化。

奇怪的是,不少学者在调查农村情况后认为,就现在来说,社会对土地私有化的要求并不迫切,在政府部门、农村基层干部和一般农民都有抗拒土地私有化的力量。笔者以为,要搞清社会成员对土地私有化的态度,必须对各阶层做具体分析。城镇居民一般不关心农村土地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就各级政府官员来说,他们大都认识到,控制土地是控制农民唯一有效的手段,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农户将无法对农民进行“管理”,所以并不主张土地私有化后;农村干部大小队干部也要从从定期调整土地中实现权力寻租,他们不愿意放弃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的权力,所以是抵制土地私有化最积极的力量;就一般黏糊来说,家庭在近几年可能增加人口的农民,必然想通过日后调整土地来谋求利益,所以也不太主张土地私有化;也许只有真正无权无势、也愿意执行国家一胎化生育政策的农民才能够从土地私有化中获得长远利益,可惜他们力量薄弱(真正只生一胎的农民很少),也没有表达利益的正常渠道,结果往往被进行农村调查的学者所忽略……

纵观裴文,其用“土地生产率限度法则”充实马尔萨斯模型的理论基础,对我们更准确地认识传统社会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也为理论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但就其对“中国均分土地制案例”的分析来说,却存在根本缺陷。缺陷一方面来自(他直接利用)“粮食剩余是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的错误理论,另一方面来自他对马尔萨斯模型的错误应用。由于过分强调“粮食剩余”在结构转型中的作用,这才得出所谓“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把维持粮食总产量作为人口大国的政策目标。而在探讨如何达到这一目标时,又从严格的马尔萨斯模型中推倒出结论。但实际上,马尔萨斯模型不考虑技术进步,这就使它在解释当代农业状况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就现时中国农业来说,技术进步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先进技术的采用在提高粮食单产的同时,也挤出了更多剩余劳动力。在这种环境下,定期均分土地既不会刺激农民提高单位土地的劳动投入量,也不会提高粮食单产,从而不会增加全国的粮食总产量。

换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认为裴先生在严格的实证研究中引入了“价值”目标,因为就中国农业政策来说,究竟“应当”维持粮食总产量,还是“应当”提高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其价值目标的选择具有关键意义。裴先生既然选择了“维持粮食总产量”这一“价值”目标,这就从根本超出了实证经济学的范围而进入规范经济学领域,所以其“土地均分制”的结论就不能称作“客观”的历史趋势,而只不过是一个含有价值目标的主观选择而已。如果不以“维持粮食总产量”为价值目标,裴先生的整个论证也就散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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