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从《延祐四明志》及《至正四明续志》看元代庆元路的回回人

马天博[1][1]  2006-04-29

【内容提要】元代所修方志《延祐四明志》及《至正四明续志》保存了不少在庆元路为官的回回人的资料,是研究元代回族史必不可少的文献。本文对其加以重新整理,指出了两部方志的优缺点,以期就正方家。

【主题词】 《延祐四明志》 《至正四明续志》 庆元路 回回人 成吉思汗的西征,促进了中外民族间的交融,使得中亚及西亚的色目人大批内附,其中不少人成为与成吉思汗共建大业的功臣。因此,蒙古与色目人取得了明显高于汉人及南人的优越的社会地位。回回人作为色目人的一种,亦不例外。《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曾载:“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域区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3][3]回回人不仅在经济上占尽优势,在政治上更是春风得意。忽必烈统一全国以后改府为路,各路或其他机构的最高长官多派蒙古人及色目人充当,回回人在其中占了很大部分。元代时所修的《延祐四明志》及《至正四明续志》对此有较详的记载。 《延祐四明志》(以下简称《四明志》)修于元仁宗延祐年间,由马泽修,袁桷纂,延祐七年(1320)成书。马泽,字润之,以太中大夫为庆元路总管。袁桷为庆元人,自号清容居士,翰林国史院检阅官,累迁侍讲学士,为元代著名学者。《四库全书总目》云:“桷先世在宋多以文学知名,称东南故家,遗献设后,会朝廷修史,遣使求郡国轶文故事,惟袁氏所传为多,故其于乡邦旧典,尤多贯串。志中考核精审,不支不滥,颇有良史之风,视至元嘉禾、至正无锡诸志,更为赅洽!”[4][4]志分十二考,详细记载了四明(今宁波)地区的州郡沿革、职官人物、山川物产等等,目的在“先牧民之本,推其沿革,览其山川,知昔时得人之盛,宫室户口之无恒,释道遗文之盛衰,是皆足以增其咏叹焉者矣!”[5][5]《至正四明续志》(一下简称《续志》)成书于顺帝至正二年(1342),由王元恭修、王厚孙纂。王元恭,字居敬,自号宁轩,真定人,至元六年以正议大夫总管庆元路。王厚孙,字叔载,一字燕贻,自号遂初老人,以荐为鄞训导,授象山教谕。此书为《延祐四明志》的续作,王元恭述修书的缘起时说:“余叨守是邦,思所以亘历今古,补其缺略,乃命耆髦之士,日与讨论,凡一十二卷,庶几先后该贯,观览无遗,少补立国立政之本要,以备太史氏之采择云。”[6][6]《四明志》及《续志》的职官志详细罗列了有元一代四明地各级官吏,本文试将于各机构任职的回回人加以梳理,希望大家能在读后对元代庆元路的回回人有一个概括地了解。因二志未将各官吏之族籍一一列出,故只能通过名字判断其是否为回回人。由于元时回回人名译音有一定之规,笔者判断大致不会错。 四明,唐为鄞州,明州,又为余姚郡。因境内有四明山,故因山为名,约为今宁波市。《元史》卷六十二志第十四:“元至元二十三年(1276),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为庆元路总管府。户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三。领司一、县四、州二。”[7][7]四县为鄞县、象山县、慈溪县、定海县;二州为奉化州、昌国州。至元十二年(1275),元兵平宋都临安,以其地置江浙行省,改府为路,罢制置使立浙东道宣慰使司。大德六年(1302)十月四日中书奏升为都元帅府,“七郡兵民之政悉隶总裁。……明年命徙治于四明。”[8][8]《四明志》及《续志》共载都元帅二十八人,其中回回人六位,为阿里察吉尔、教化、不八沙、马铸、赡思丁、迷只儿。二厅都元帅共十人,四位回回人,他们是阿里、马合马、哈散沙、拜住。同知都元帅共七人,有六位回回人:暗都剌哈蛮、塔里牙赤、黑的儿、忽先、棘哈、忽剌忽儿。副使共十八人,其中四位回回人:爱林、虎臣、沙的、马英。另外有都事十三人,其中回回人暗都剌一位。经历六人,回回人李忽都答儿一位。 至元十四年(1277)宣慰司改为庆元路总管府,元政府派大批蒙古人及色目人为总管府官吏,最高者称达鲁花赤,意为监临官或掌印办事之官,秩正三品。从至元十四年至延祐六年(1319)共有十九人任本路达鲁花赤,其中有十一人为回回人,他们是回回、忽都、哈剌嘚、火赤合儿赤、阿剌红、哈只、马合木、忻都、舍剌甫沙、阿里、三不都。总管共十七人,无回回人任职。以下是同知,共十八人,四位回回人,分别是别都鲁丁、阿里沙、廉明答述丁、忻都。再下为治中,共十九人,回回人仅木薛非、麻合谋两位。最后为府判,共十六人,有法哈剌丁、梁阿里、火者吉、哈只、撒答、撒的迷失六位回回人。《续志》中本路总管府自延祐六年至至正二年(1342)共九位达鲁花赤任职,其中六人为回回人。他们是舍剌甫沙、阿里、三不都、阿里牙答思、速剌蛮、阿里沙。舍剌甫沙、阿里及三不都在《四明志》中未注名到任年月,今标出。下为总管,八人中仅苫思丁一人为回回人。以下为同知,六人中有三位回回人:怯来、忽都脱台鲁因、密失哈。 总管府下领录事司,《四明志》及《续志》中载达鲁花赤共十九人,其中有回回人十,分别为抹合马、教化的、撒里、忻都、答丁述(疑为答述丁-笔者)、密纳昔、迈赫磨德、倒剌沙、俺都剌钦、俺都剌发达。录事司下为四县官吏,首先看鄞县:二志共载达鲁花赤二十人,十二位回回人,分别是乌马儿、抹合马、木八剌沙、忻都、剌速蛮、倒剌沙、亦思马因、只纳失里、不只海、完者秃、彻里。沙哈不丁。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多为南人,盖处理实际事务用男人较为便利也。故《续志》仅载两位为主簿的回回人:沙的和哈思别。象山县达鲁花赤共十七人,其中有十位回回人:阿散、阿都蛮、阿里、迷黑沙、答失蛮、撒的迷失、暗都剌阿昔思、哈散、萨的弥实、倒剌的牙儿,其他官吏亦多为南人,仅主簿伯都剌、县尉忽都为回回人。慈溪县达鲁花赤共十六人,其中有回回人阿都蛮、教化的、哈散、乌马儿、亦思马因、迭里迷失六位。回回人为县尉者有哈海与忽都台。定海县达鲁花赤共十四人,有回回人四位:马合沙剌、阿的迷实、亦速夫和忻都。县尉有阿杂丁一人是回回人。庆元路另领州二:奉化州和昌国州。至元十五年(1278)以昌国升州,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正月奉化县升县为州。原奉化县有九位达鲁花赤,两位回回人:亦不剌金和别都鲁丁。奉化州共达鲁花赤十七人,其中回回人六位:宝合丁、木八剌、忽都答儿、沙邦、亦黑迷失不花、忽林沙。同知十五人中有两位回回人:阿里沙和赫德尔。昌国州达鲁花赤共十三人,有八位回回人:答失蛮、阿合马、阿密鲁丁、速鲁蛮、撒都丁、阿哈马、小六失海牙、黑黑。同知八人,有回回三人:阿里、哈速丁、哈散,其余官吏多为南人。另外庆元路还有两个分支机构: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分司及庆元市舶提举司,均治庆元。廉访司分司延祐到元统间但存空行,元统以后或有姓无名或脱前半行,不知何故。回回人仅载至元二年(1336)副使伯笃鲁丁,至元三年佥事老老、至元五年佥事赡思丁,至正元年(1341)佥事赡思丁、佥事忽都,而实际为官的回回人数目当不止此。庆元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睦忽彬为回回人,郎中倒剌沙、爱祖丁、忻都三人为回回人。 以上就为至元十二年到至正二年近七十年间元代庆元路所设各级机构内回回人之仕宦概况,除去二志重复及漏载之人,约有一百四十余位回回官吏任职,数目不能算少。这些官吏大都身据要职,为本路及各州县最高长官,这是与元政府的统治政策紧密相关的。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规定:“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9][9]好像回回人不可为达鲁花赤,其实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是有很大的弹性的。 由于元代志书留存甚少,在现存元代方志中记载回回人的更是不多,故而《四明志》及《续志》在保存回回史料方面功不可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回回人的宦迹大多不可考,在以上所载回回官吏中最著名的应为至顺二年(1331)以吏部侍郎除守四明,身为庆元路总管而颇有善政的苫思丁。程端礼《庆元路总管沙木斯鼎公去思碑》记之较详。[10][10]文中称其为官“饮冰食檗,始终一致,犀珠磊落,不以动心。”他修筑渠陂、止盗息贼,兴举学校,做了不少有益于人民的好事。“化行民安,如春雨膏物而无其迹”,其挚友许有壬曾有《题苫思丁成之去思碑》,文末附诗以重之: 当时同列共精贞,深幸抡材与鉴衡。 漕府五年书上考,海天双节照连城。 春留旧治棠无恙,云护丰碑藓不生。 竹马儿童应有语,四明山水故多情。[11][11] 二志虽称赅洽,但并非没有不足,笔者认为其最大的不足之处便是未载明户口数目。这样便无法知晓当时各户的数目和类别。我们只能从赋役考内隐约通过田租赋役窥见当时户口概况。而同为至正年间所修的《至正金陵新志》便有民俗志,内中详载了自西汉以后金陵各地户口数,且分类详细,一目了然。我想这可能由于庆元路并未抄籍户口或虽籍户而数目不确以致修志者略而不载吧。其次,二志中所记官吏虽大多记上其到任年月及离任日期,可是并未注明族籍,致使后人难以明确区分各人族别。在这方面又不如俞希鲁所修之《至顺镇江志》详瞻。 综上,《延祐四明志》及《至正四明续志》保存了大量的元代回回史料,是研究元代回族史不可缺少的文献。这一点,杨志玖先生早已指出。[12][12]本文试发其覆,望能引起大家关注,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1][1] 马天博(1980-),回族,内蒙赤峰人,2004级硕士研究生,从事民族史、穆斯林文化研究 [2][2] 马建福 (1976-),回族,宁夏海原人,2004级硕士研究生,从事民族学、穆斯林文化研究 [3][3] 见许有壬《至正集》卷五三 清宣统三年河南教育总会石印本 [4][4] 《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八 [5][5] 《延佑四明志 四明志序》 《宋元方志丛刊》第六册 中华书局 [6][6] 《至正四明续志 四明续志序》 《宋元方志丛刊》第七册 中华书局 [7][7] 《元史》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8][8] 《至正四明续志》卷一 职官 《宋元方志丛刊》第七册 中华书局 [9][9] 《元史》卷六 [10][10] 白寿彝主编《回族人物志·元代》附卷之二 361页 沙木斯鼎为清人妄改 [11][11] 同上 363页 [12][12] 杨志玖《元代回族史稿》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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