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建立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 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为重点的立体化审计模式

魏蓉蓉  2012-01-10

审计机关开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已有十余年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得到较好推广,审计结果普遍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肯定。但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构建、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进一步搞好预算执行审计,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课题。 一、当前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1.资源分散,形成块块式审计。原来的预算执行审计没有打破行业分工界限,各个业务处的工作相对独立、处室之间的信息相对封闭,形成了块块式审计。对审计人员而言,长期从事块块式的审计工作,很容易导致查出问题的流失或减弱发现问题的敏感度。长期从事同一类型的审计任务,与相对稳定的被审计单位打交道,容易产生工作疲劳,降低审计热情,一些审计出来的问题也因为长期的交往接触而不自觉流失。同时,会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认识,影响到工作创新。 2.审计力量不足。现阶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涉及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政府临时交办的检查事项,内容广泛,任务繁重。受机关人员编制的限制,审计部门的审计力量相对薄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基本是全体动员保证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完成。 3.难出审计精品。主要体现在审计业务部门之间相对封闭,审计项目安排与审计成果互不沟通,客观形成了部门之间的“壁垒”,阻碍着审计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由于同一单位不同审计项目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彼此孤立的,查处同一单位的诸多问题被反映在两个或多个审计报告之中,审计结果很难得到进一步提升,也很难打造出高质量的审计精品。 二、建立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以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的立体化审计模式 这个模式的基本操作思路是:将预算执行审计内容贯穿到专项资金审计中去,将专项资金审计的成果归集到预算执行审计这条主线上来,使整体审计思路更加清晰和准确。即:根据预算具有整体性特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可以把财政、行政事业、社会保障、投资和农业环保等专业审计结合起来,审计内容涉及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和财政政策的制定情况,重点关注那些事关全局、社会敏感度高、资金最大的部门、单位、项目和资金。例如:今年政府关注社保、水利等几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效果、年初安排审计项目时除省财政厅以外,还应重点安排对水利、民政等几个厅局的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时财政厅审计组把握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和财政政策的制定情况,掌握社保资金、水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总额以及分配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民政厅组和水利厅组等,水利、民政厅等组沿着专项资金使用流向和监管方式一直延伸审计到具体的使用部门,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效果如何。整个预算执行审计以财政厅审计组为核心,其他审计组以专项资金为重点,在审计过程中做到信息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三、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立体审计模式,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水平 1.整合审计资源。《审计署2008年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整合资源,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预算执行审计结合专项资金审计,是根据审计项目安排审计人员,可以打破传统的以业务职能部门划分的部门“壁垒”,避免以前同一单位接受多个审计组的重复劳动,也可以做到审计人员对未来项目审计的不确定性,使项目和人员达到较好的配置。 2.提高审计效率。一级预算单位往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而二、三级预算单位才是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何是财政预算支出审计的重要内容。将专项资金审计与预算机执行审计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减少重复审计。通过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充分揭示出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提升审计成果。整个审计过程,可以有重点地关注财政政策或某项政策在体制、机制、制度、管理层面的情况,将制定、落实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汇总,并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供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参考;同时,可以充分运用审计的独立性特征和建设性功能,争取政府和汇同有关部门对一些必须规范、且条件已经具备或者创造条件可以规范的事项,通过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提升审计成果运用的作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