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利用社会资源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
袁海军 2011-09-21
论文关键词:社会资源消防安全服务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这就说明,培养、扶持和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是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
1发展消防中介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中介组织的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要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消防职能转变,需要以消防中介组织为载体,通过消防中介组织推动社会的消防自我管理能力转变,形成一个自我管理的良性循环。
1.2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是社会化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
消防部门对各社会单位、场所承担建筑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治理、宣传培训等业务,但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宏观性和强制性,而且不能面面俱到、事事俱细。消防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千家万户,这就需要消防部门把不具备宏观性及强制性的职能向社会及市场转化,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作用,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减轻公安消防机构的负担,这样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有限警力,还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3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是适应消防管理发展进程的要求
消防工作涉及的专业面广,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量新材料、新工艺的投入使用,使消防管理日趋复杂,要让所有消防监督人员全部掌握这些专业知识是不可能的,很多时候对一些复杂的消防管理,消防监督人员是力不从心。合理的管理模式应是由专业设计和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出具专题论证报告,消防机构组织资深专家进行判断讨论,最后由消防机构进行裁决判定,使消防监督部门从事务的直接参与者变为名副其实的审核者,从而提高消防监督的透明度、公正性。
2 我国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
2.1 发挥管理职能的各类消防协会
消防协会站在公正立场上,不受自身利益驱动,处理消防行业层面公共事务,属于非营利性的消防中介组织。如中国消防协会和各省市的消防协会,还有全国商业消防协会、石油化工消防协会等行业消防协会。这些协会通过开展各种消防业务、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普及宣传消防知识等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2 具有公证性质的技术鉴定组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建立和发展了具有公证性质的消防中介组织,如:在公安部所属的天津、上海、沈阳和四川等四个消防科研所内设立的国家消防技术检测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火灾原因鉴定中心(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以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等,使消防事业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
2.3 从事检测服务的消防中介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不端增多,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企业大量出现,应运而生的大量问题也随之出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公安部出台了《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各地相继建立了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组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等消防中介组织,全国消防检测中介组织的数量大大增加。 3 消防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消防中介组织发展缺乏规范性
相对市场需求,消防中介组织规模小、不系统、服务种类少,在很多方面还不规范,这就抑制了消防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用于规范消防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消防中介组织的建立主要依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消防中介组织的性质、责任以及与公安消防机构的关系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消防中介组织的运行以及对消防中介组织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导致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混乱。
3.2 消防中介组织服务范围数量少
目前我国消防中介组织的服务范围主要是消防产品生产的认证、产品的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其他业务开展得很少,很多时候是商家举着钱,却找不到需要的服务。对于已经开展的服务项目,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也明显不足,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消防事业发展的要求。很多项目都是独家经营,没有任何竞争机制,必将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收费一口价等问题的出现。
3.3 消防中介组织人员培训机制差
消防中介组织的业务技术性很强,对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要求很高,而我国目前一部分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其素质难以适应现代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因此,降低了消防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约了技术服务范围的拓展。
4 发展消防中介组织的思考和建议
4.1 加强立法,确保消防中介组织有序发展
根据市场经济和消防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立法,制定消防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明确其性质、地位、职责、条件、服务范围和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内容,使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要对《消防法》、《消防条例》、各种相关规章进行完善,形成较完备的消防法规体系。确保消防中介组织的执业向独立、客观、公正和专业服务的方向上发展。
4.2 建立机制,发挥消防中介行业协会作用
自律管理是消防中介组织走向成熟的标志。要充分发挥消防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消防行业协会对相关消防中介组织具有行业管理职能,授权进行技术资格评价和认定等,以强化其权威性。由消防协会把好消防中介组织的入口关,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资质审查,规定消防中介组织的类型以及各种消防中介组织成立的资金及人员构成必备条件等硬指标。消防协会要积极指导消防中介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使消防中介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
4.3 强化培训,提高消防中介从业人员素质
消防科学作为一门边缘学科需要融会贯通多门学科的知识,涉及建筑、水、电、暖通、防排烟、设备等多专业多学科。可以实行职业资格认可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消防协会的作用,组织制定消防中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制定消防中介职业标准,根据相应的专业,编写培训教材,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持证上岗。另外,应每年组织培训,对资质进行年检,可以有效地保证消防中介组织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李敏.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J].汕头日报,200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