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论全民阅读促进立法的法律效力

齐崇文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摘要: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阅读权与国家阅读保障义务并不完全对应,现行全民阅读促进立法仅规定国家阅读保障义务的做法已带来遵守和执行难题,影响到其法律效力的发挥。立法者对法律效力内容的理解偏差是全民阅读促进立法效力难题的根源。文章指出,保障公民阅读权、推进全民阅读,应当正确认识权利的效力内容,充分发挥请求权和救济权对各类阅读保障机构的约束和强制作用。重构全民阅读促进立法的法律效力应以权利为逻辑起点围绕公民阅读权的充分行使来优化立法结构、规定权利内容、细化义务和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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