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绿色发展思想对可持续发展主张的超越与绿色法制创新

徐祥民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可持续发展的准确表达是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它是经济发展概念的下位概念。绿色发展是经济发展之外的另外一种发展,是与经济发展同位阶的发展概念的下位概念。可持续发展说到底是经济增长,主要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而绿色发展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是以生态保护为题中之义的发展。它不仅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满足人的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绿色发展必然面对如何处理环境利益与环境消费利益的关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生态建功者、环保牺牲者与环境利益“收益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化解这些难题必须借助于不同于传统发展法的绿色法制的强制推动。绿色法制推动绿色发展需要建立普遍的环境保护法税制度、重新定义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系统的环保磋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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