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从“代码即法律”到“法律即代码”--以区块链作为一种互联网监管技术为切入点

赵蕾; 曹建峰(译)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广州510642; 腾讯研究院; 广东深圳518054

摘要:本文论述了从“代码即法律”到“法律即代码”的转变,即从产生法律效果代码的传统概念,转变成为将法律转换为代码的新兴概念。“代码即法律”是指随着数字技术的出现,代码逐渐成为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的主要方式。虽然计算机代码可以比法律更为实用,能够更有效地执行规则,但是因为法律规则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我们很难将法律转化为代码形式,一种机器可以理解的“编程”语言。因此,代码也有其局限性。随着区块链技术以及智能合约的发展,许多交易以智能合约形式进行,在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问题上,代码将会比法律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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