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论人权的自我正当化及其负面后果

伍德志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合肥230060

摘要:人权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模式与社会结构,是绝对价值衰落之后的绝对价值,具有自我正当化的特征。人权的自我正当化容易引发"泛正义化"的诱惑,因此有着极为强势的道德扩张性,但人权无法控制人权本身的使用。当我们能够通过人权批判一切的时候,决策错误的风险也会随之剧增。人权是一种信息成本较低的认知模式,人权在成功驯化政府后由于失去鲜明的"敌人"而不再有道德激情去发动系统性的改革。由于人权在认知上的肤浅性,出于保护人权的善良愿望极有可能走向人权的反面,但人权的自我正当性可以使人权免受道德谴责。人权关涉到人的尊严,并将可选择性的欲望上升为不可选择的本体论问题,而这导致了人权的不可妥协性以及对矛盾的激化。人权的自我正当化还可能导致对现实的“妖魔化”,从而忽视现实本身可能存在的内在合理性与固有惰性。人权实践可能因为罔顾现实的运作逻辑而产生各种非目的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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