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出台《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摘要:根据国务院46号文件和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考核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监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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