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破产司法能力的优化——以中日营商环境破产指标的对比为视角
摘要:我国的破产案件处理能力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仅居于第56位,因此加强我国破产司法能力,对于提升我国的营商环境指数排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破产案件处理主要存在周期长、成本高、到位率低、相关配套框架不完善等问题.鉴于此,应当采取必要的破产改革措施,设置专门的破产法院和简易破产程序,建立高素质的破产职业共同体,以智慧法院形式推动破产案件信息化,并完善破产法的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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