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权利主体地位的法理思考 王冰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西安710063 摘要:生态的恶化及物种的灭绝带来了人类和自然关系紧张的局面.学术界出现了动物主体论、动物客体论以及动物有限主体论三种主要观点.本文认为动物不能享有权利主体地位,并从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均衡、法律原则、法律责任的角度论证本文观点.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