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英格兰城镇房产市场的产权分析
摘要:诺曼征服之后,英格兰城镇的房产市场较之农村的土地市场,不仅先行发展,而且水平更高。这与市民享有的城市特许状特权尤其是财产保有权,以及城市习俗和惯例密切相关。伴随市民对其城市不动产的确权,市民获得了城市不动产的买卖权、租赁权与遗赠权等核心财产转让权。这些财产权利的不断践行与拓展,使市民不动产的保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与处置权等逐步趋于合一,形成近似所有权的高水平财产权。在此过程中,市民不动产逐步实现了有法律保障的私有化,这是城镇房产市场兴起与发展的产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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