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经营者承诺制度的和解本质

焦海涛 安徽大学法学院暨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摘要:<正>一、经营者承诺制度的依据与内容(一)经营者承诺制度的依据经营者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执法中的一项制度,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它是指在反垄断执法调查中,被调查的经营者如果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关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消极后果,反垄断执法机关可作出中止调查决定;在经营者履行承诺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从而结束执法程序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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