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指称和陈述

张斌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200234

摘要:语言是表意的工具,它的原始功能是指称和陈述。指称是用声音联系客观对象(人、物、事件、时间、处所、过程等等),其实就是命名。陈述是对所指加以说明,显示其内涵或外延。最适宜于表达指称的是名词或名词性语言单位,最适宜于表达陈述的是动词或动词性语言单位。常见的句子包括指称和陈述。有时单独出现指称,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思。如果单独出现陈述,相关的指称必定隐含在语境(包括上下文)之中。例如有人对周边的人叫了一声“老王!”被呼叫的人会马上做出反应。说话人只用了一个名词已经达到了交际的目的。如果有人告诉他的朋友,说了一声“来了!”听话人要听懂这句话的意思,必须依据语境找寻所指,或者是“客人来了”,或者是“信件来了”,如此等等。总之,在表意时,有指称,不一定有陈述;有陈述,必有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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