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行政规范审查初论

袁勇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引言我国现行法规定了一类审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本文的研究对象就是此类初成体系的制度及其规定下的审查活动所构成的公法现象——行政规范审查。按审查主体的不同,此审查可分为权力机关的审查、行政机关的审查与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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