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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法相宗在种子理论上的会通与创新

林国良 上海大学文学院

摘要:玄奘一系唯识论,即法相宗对传统唯识论有诸多会通和创新,在种子问题上也是如此。《解深密经》认为种子是名言种子;此外,'相、名、分别'一切法都有种子;而其依他起自性的定义和例子又表明,依他起法可以与种子无关。《瑜伽师地论》则认为:只有识法、心所法、色法有种子,并将依他起自性分为实法和假法;此外,相与分别不同性。《摄大乘论》的相关观点是:十一识一切法都是依他起自性,都有种子;且一切法即识性。法相宗对上述不同说法,作了会通,并有所创新。法相宗提出了实种与假种之说,会通了一切法有种与非一切法有种两种不同说法。法相宗又提出了显境与表义两类名言种子的观点,明确心法(识与心所)的种子不是名言熏成,同时又兼顾或会通了一切种子都是名言种子之说。法相宗更创立了因缘变与分别变、三类境、相分熏和见分熏等理论,将种子说与唯识认识论、存在论相结合,使之更趋完善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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