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像的客观记录与主观表现——纪实类电视节目摄像创作初探 吴国彪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电视台; 福建福州350000 摘要:基于社会的发展,电视电影事业迎来新的发展良机,作为电视节目中的主要类别,纪实类电视节目得到优化和创新,通过客观记录与主观表现的统一实现纪实类电视节目的审美本质体现。针对纪实类电视节目创作,需要注重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结合对表现与记录二者的有效处理,提升摄像创作的效果,进而促进纪实类电视节目的发展。基于此,本文针对纪实类电视节目摄像创作进行分析探究。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东南传播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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