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 卢曦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地处宁夏平原北部,人均耕地面积4.02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农业人口净流出现象严重,在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过程中,平罗县将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了土地制度改革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中国土地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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