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个制度性轮子 王晓桦 中共河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石家庄050051 摘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开社会资本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大门的基础上,打开社会资本流入乡村生活领域大门的又一个制度性改革举措。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为此需要各地修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经济与管理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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