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情同意走向医患同心合力——兼论知情不同意
摘要:临床实践中的知情同意原则维护了患者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的自主,是历史的重大进步。但其独特的形成路径,特别是在医师职业精神淡化和医患彼此缺乏信任的情况下,以法律的形式付诸实践的知情同意,降低了医师职业精神的要求,强化医患间的相互防范和戒备,伤害了医患间的诚信特质和情感共鸣。知情同意包括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和拒绝权,知情不同意是知情同意的补充。只有通过医患沟通与协商,共同决策,医患双方才能真正理解、接受和实践知情同意,消除不同意,进而实现医患同心合力的医疗目标。知情同意实践中出现的双刃剑情况,唯有医患共同决策才能得到克服,知情同意的真谛才能复原。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医学与哲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