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欧洲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报文工作模式

蔡丽娟  2011-07-20

【摘要】为推动我国内河航运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我国内河航运信息交换系统,介绍欧盟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RIS)使用电子报文的目的及其交换体系,以及电子报文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并举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报文;信息资源

欧洲内河流域广阔,核心内河航运网络总长约为1万km,覆盖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欧洲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保障跨国、跨区域内河航运的高效、经济、环保和安全,促进欧洲内河航运业整体发展,欧盟提出构建统一的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River Information Services System,简称RIS)。

欧洲RIS的运转建立在信息高度共享的基础上。为实现信息共享,科学、合理的电子数据交换体系及电子报文(Electronic Message)的广泛应用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欧洲RIS的电子数据交换体系复杂而有序,电子报文不仅是这一体系的信息交互载体,而且还是这一体系乃至整个RIS的动态数据来源。

1RIS电子报文的交换体系

电子报文是有关方按照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和规定,将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标准信息,经数据通信网络在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处理的一种电子文件。

欧洲RIS广泛应用电子报文的目的在于营造内河航运业务流程无纸化环境,减少岸上和船上的管理负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保障所有重要信息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被及时、全面地获得,使得相关航运应用系统快速响应、全面协同,简化数据交换过程,从而提高航运效率及其安全性。目前,欧洲RIS已建立较为全面的电子报文体系,它有效地促进内河航运数据交换,保证欧洲内河航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实现。

目前,欧洲RIS大部分功能的实现主要依靠船舶电子报文系统(ERI)、船长通知系统(NTS)、电子航行图和显示系统(ECDIS)、船舶跟踪或追踪系统(VTT)等四大系统的支撑。其中,以ERI与NTS为代表的内河航运电子报文系统是电子数据交换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至今,欧洲内河航运电子报文系统建立起一系列不同类型的电子报文及相应标准。通过强制实施部分重要电子报文标准,欧洲内河航运实现航运数据采集、交换、处理的格式化、电子化、无线化、智能化,有力地保障内河航运的高效和安全。

2RIS电子报文的信息流程

RIS电子报文的信息流程如图1所示。

RIS系统提供两种输入货物相关信息的方式:客户端(服务器端)架构的区域信息通信系统(BICS)以及浏览器(服务器端)架构的Web页面输入。BICS是一个货运报关区域性跨国航运信息系统,可安装在船端计算机上,供船长或者托运人输入每票货物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以通过Web浏览器登录指定的网页,注册邮箱账户后,按照网页要求录入每一票货物的信息。在电子数据交换(EDI)标准方面,欧洲采用联合国行政、商业、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语法规则(EDIFACT)。

在数据接收方面,由于采用EDIFACT格式进行传输,水运各相关当事方,如港口、海关、移民局、统计局以及其他政府相关机构等,均可以接收数据。此外,由于发送数据标准统一,欧洲国家(尤其是莱茵河、多瑙河沿线的欧盟成员国)纷纷建立本国的内河航运信息系统,例如荷兰的船舶报关信息系统IVS 90,比利时的船舶报关信息系统IBIS/GINA,法国的内河航运信息网络系统VNF 2000,德国的航程和货运报关航运信息系统MIB/MOVES,奥地利的航运信息服务系统DoRIS,匈牙利的航运信息服务和紧急呼救系统DISK等。

3RIS电子报文的内容

根据欧盟RIS的技术规范以及信息流的方向,RIS电子报文包括船到岸方向、岸到船方向以及岸到岸方向等3类。

3.1船到岸方向信息

(1)主管机关管辖区域内关于船舶航次信息的运输通知运输通知用以告知主管机关船舶将开始新的航次的意图。无论船舶是空舱还是载货,均应该发送运输通知消息。运输通知可以由船长发出,也可以由托运人代表船长发出。运输通知必须在航次开始之前发出。在船舶航行进入另一个主管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前,也应发出运输通知。航次数据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如船员人数、拖带驳船数量等),都必须向主管机关发送新的运输通知。如果船舶开始一个航次或者航程中某部分需要得到主管机关的许可,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返回确认信息,并在该信息中明确表达拒绝或者同意。运输信息的发送可以是异步的,但是应尽快发送完毕。所有主管机关应当接受符合技术规范的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运输消息,也可以决定是否采用其他方式接收消息。但如果运输通知以传统的方式发出(如纸质信件、传真等),应随后采用电子方式进行处理,由交通管理中心、船闸或者桥梁的操作员录入到信息系统中。

(2)到达船闸、桥梁、交通管理中心报告点的到达通知和位置报告到达通知用于告知当地水运管理机构船舶即将到达。到达通知必须在船舶抵达之前发送。船舶一般在距离到达点5 km左右时发送到达通知。此外,船舶还应发送位置报告,位置报告必须在经过水道的某些报告点后发出。

3.2岸到船方向信息

岸到船方向信息主要包括对先前船舶发送的到达管辖水域信息的确认和响应以及航道服务信息,如船长通知、水文气象信息等。对于类似的服务,欧盟RIS也作出详细的规范。

主管机关发送给船舶的信息可以是异步的,但是应尽快发送完毕。所有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的信息都应当符合欧盟关于该项内容的技术规范,并且应当能够通过公共邮箱接收。

3.3岸到岸方向信息

岸到岸方向信息主要包括与船舶相关的运输信息,以及船舶从一个辖区进入另一个辖区的信息。在船舶通过水道中定义好的位置后,船舶所在水域的主管机关必须将信息发送给船舶即将到达的下一个水域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发送的信息可以是异步的,但是应尽快发送完毕。发送机关可向接收机关要求确认信息。所有主管机关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的通知信息都应符合相关规范,而且应当能够通过公共邮箱接收。主管机关可以决定是否采用其他方式接收信息,如系统之间的直接互连等。如果准备将船到岸信息从某个主管机关转发给港口或码头,船长或者托运人必须在其发送的信息中明确表示同意此种转发。

4实例说明

以荷兰鹿特丹到德国杜伊斯堡为例,说明电子报文的工作流程(见图2)。

从荷兰鹿特丹到德国杜伊斯堡,内河船舶先向鹿特丹港务局报告,港务局随后将信息转发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得到进港数据。船舶如进入交通管理中心(船闸和桥梁管理中心),只需报送ID即可。荷兰境内最后一个交通管理中心需将数据传送到德国交通管理中心。在船舶驶入德国前,德国交通管理中心应当已获取数据。在船舶进入德国时,船舶的目标港口也应获取相关信息。目前,荷兰、德国和法国采用统一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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