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娱乐化的合理性浅析
王磊 2012-06-15
摘要:新闻类节目是电视节目构成的主体,电视新闻娱乐化迎合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文化发展趋势,但是在发展中要注意度的把握,使之健康发展,成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探讨新闻娱乐化的合理性出发,对新闻娱乐化的内涵和合理性因素进行了阐述,并阐明了新闻过度娱乐化的危害,以期对电视新闻节目的良性健康发展有所借鉴。
关键词:电视新闻 娱乐化 内涵 合理性
电视新闻娱乐化产生的背景
目前,我国已处于工业化中期,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后工业时代即将到来,而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娱乐产业化发展,娱乐经济成为一种产品注入各种文化产业形成产业链。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人们对满足物质需求的关注,对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改善物质生活和改造外部世界的热情,使得当下现代人对于生活意义的缺失,促使他们在内心中渴望富有刺激性、消遣性、轻松活泼的文化产品出现。在新闻传播领域演变为渴望富有人情味、故事化、趣味性的新闻节目出现。另外,随着电视事业的迅猛发展,和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众多媒体之间的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受众的注意力,各家媒体也都在新闻的内容和编排上做了很大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闻娱乐化的发展。
新闻娱乐化的内涵
什么是新闻娱乐化。在国内,目前比较流行的新闻娱乐化的定义是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新闻系主任林晖教授在《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一文中提出的:综合媒介新闻娱乐化的现象来看,就内容和形式可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潮流。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另一方面,娱乐化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地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
笔者认为,新闻娱乐化在我国是有着深刻发展根源的,作为媒体正常竞争所使用的手段之一,新闻娱乐化是适应当代社会发展潮流的产物,对新闻娱乐化应该持积极正面的态度,而国内对其几乎都是持否定态度。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是新闻过度娱乐化的特征,应将两者分开。
辨析新闻娱乐化、娱乐新闻与新闻过度娱乐化。新闻娱乐化是21世纪新闻媒体变革的主要表现,是媒体间竞争的手段之一,合理地使用新闻娱乐化手段可以激发人的兴奋点、动情点,能使观众兴奋起来,产生收视欲望。
新闻娱乐化和娱乐新闻两者之间是隶属关系,新闻娱乐化的新闻选题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不仅仅包括娱乐新闻这样的软新闻,同时还应该包括新闻专题、调查性报道、访谈性新闻节目等。在新闻中适当地加入人情味、故事化、趣味性要素,不仅可以增强新闻的可读性、可看性,改变传统的新闻写作方式,还可以在时空上扩大新闻的传播效果,从而提高新闻的价值。新闻过度娱乐化是指新闻节目违背新闻传播规律,以片面追求受众注意力为目的,以降低新闻信息准确性为代价,夸大新闻的轰动效应,过度渲染暴力、凶杀、色情等不健康内容。新闻过度娱乐化严重破坏了新闻传播的实质和内涵,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电视新闻节目娱乐化的合理性因素
首先,谈一谈电视新闻节目娱乐化的传播策略。
人情味。爱森斯坦曾说过:“画面把我们引向情感,又从情感引向思想。”在新闻节目中,新闻的制作者要将人类的普遍情感和人性的光辉蕴涵到作品中:对于不幸的人的同情和怜悯,对于不人道行为的鞭挞和批评,对于不民主做法的愤慨和揭露,对于偏见的警觉,对于观念与制度的反思。电视新闻如果能将情感因素运用得当,就能够对受众产生积极影响,除了能够从情感引向思想之外,还能够形成再传播,形成社会舆论,进而促进问题的解决。
故事化。通过将电影、戏剧中悬念和冲突的设置运用到新闻中,从而达到对节目的故事化处理,随着悬念的出现、发展和结束,节目也完成了自身的起承转合。这样的新闻节目能够最大程度地吸引观众。我国目前众多新闻深度报道节目都将故事化作为节目的选题标准和要求。例如,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就提出了“主题事件化、事件故事化、故事人物化、人物细节化”的原则。在使用时要注意对新闻事实不能虚构,只是在形式上使用故事化的手法,使故事化的叙述方式和新闻的舆论监督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新闻节目发展趋势。
趣味性。在新闻故事化的叙事中,还可以通过加入音乐、FLASH动画、特效等元素增加节目的可视性。另外,主持人的动作、表情等非语言符号的传达和口语化的“说”新闻方式都使电视新闻节目具有趣味性。
其次,谈一谈电视新闻节目娱乐化的传播效果。
报道手段多样。真正的新闻不但角度新颖,而且形式完美,积极调动多种传播手段,共同参与新闻的传播。例如有些新闻栏目在报道新闻事件的时候,还播放与此事件类似或相关的电影片段,甚至还会在对新闻做完述评后配上音乐,增加新闻节目的艺术性。主持人的口语表达加丰富的手语动作配上形式多样的图片、电影片段、动画一起构成了特色鲜明的娱乐化的电视新闻节目,它自然会给人以认知共识、愉悦共鸣的魅力,可感可信,回味无穷。
以受众为中心。作为新闻工作者,我们需要做的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新闻,娱乐化的电视新闻节目可以说正是体现了以受众为中心的宗旨,以观众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从选题到播出每一个环节都紧贴观众需要,通过贴近性、服务性赢得受众。有的新闻节目甚至还会邀请观众作为嘉宾一起参与互动和传播,达到了参与再传播的效果。
娱乐价值与新闻价值的平衡。追求娱乐价值是当代中国社会大众消费文化的典型特征,尤其是电视,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已成为每个家庭的主角。从“超级女声”到“中国达人秀”,电视娱乐已经成为大多数人休闲放松心情的主要方式。电视新闻节目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解读信息,如果能够将节目的新闻价值和娱乐价值相结合,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就能够实现传递信息和娱乐放松的兼顾。
新闻过度娱乐化的危害
新闻过度娱乐化弱化了新闻传递信息资讯的功能和重现事件真相的本质。当受众通过媒体认识外部世界的时候,会妨碍人们看清新闻事件的真相,会影响人们的正确决策,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损害媒介的公信力,也必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及个人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过度娱乐化所蕴涵的“麻醉作用”对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受众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中,就会降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尤其对于辨知能力较弱的青少年来说,盲目认同媒体所展示的人物的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沉迷于色情和暴力画面,易造成其在消费上盲目攀比、人际交网中滥用暴力等失范行为。
过度娱乐化会导致记者责任意识缺失。2008年的“艳照门”事件,很多记者大炒丑闻,甚至有很多消息是记者们没事找事、故意编造的“很黄很暴力”和“娇身冠养”成了很多网站、贴吧的关键词,模仿“艳照门”风波,更有盖过始作俑者之势。许多新闻记者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除了炒作以外,在一些硬新闻中,也出现了“看客心理”。只注重“娱乐化”而忽视媒体所肩负的良知和责任,将娱乐凌驾于准确、客观、真实之上是不符合受众需求的。
娱乐化的新闻作为新闻传播领域的新生事物,在受众市场的发展中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讯息”,“媒介即按摩”。现代电视传媒就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在实现传递讯息的同时,起到“按摩放松”的作用,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新闻业务素质,防范新闻过度娱乐化的出现,使娱乐化在新闻传播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做不仅不违背新闻规律,而且还能增强传播效果,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新闻价值与娱乐价值共存。
参考文献:
1.马松娟、郭亚婷:《试析当前的新闻娱乐化现象》,《新闻传播》,2006(10)。
2.林晖:《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2)。
3.叶子:《现代电视新闻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
4.吴丽丽、甘莎:《谁来为新闻娱乐化埋单?》,《西部科教论坛》,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