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血荒”的伦理道德思考
赵敏 2012-01-17
摘 要:义务献血是普通公民的责任,可以挽救许多生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公民道德的重要表现之一,是一个社会进步和谐的表现。人类社会是一个群体社会,群体的成员都应该为其尽一份力。国家和我们的政府组织应该重视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国家的政策要有合理的制度保障和操作细则,保证政策实行到位。
关键词:献血;伦理;道德
昆明正在遭遇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血荒,以至于住院等待手术的病人要自己打电话,甚至出院去联系血源。全国范围的“血荒”可以当成一种大家关注的社会现象。2010年10月26日播出的央视《新闻1+1》对此评论如是说到。
事实上全国范围内都存在血液供应不足,以北京为例,需血量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上升,据血液中心统计,今年1至9月,该市采血量增幅为2.9%,与需求量10%的增幅相比,还有7%的缺口。以去年全年采血量65万单位估算,全年缺血在4万单位左右,这并非孤例,近期全国大面积凸显的“血荒”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1]。
一、造成全国医疗用血供应不足的原因
现在全国性的血液危机越来越严重,造成血液危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我认为还是一下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最主要的原因是公众的信任危机,不愿意自主献血。
今年昆明市即使在采血旺季的血液采集量也比往年少。1-9月采供血量同比增幅为2.9%,但临床用血增幅达到10%。每年9、10月都是献血“旺季”。但今年十一过后,街头献血者和献血量均明显减少。近10天来,仅有557人献血,与去年同期相比少了310人这是昆明首次在献血“旺季”出现用血紧张[2]。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网页上很多网友发表的评论对献血的是持否定态度,很多人的观点表示对社会和医疗机构的信任不足。在自主献血的人群中,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是主力军,有数据显示大学生、农民工无偿献血比例超90%,但以昆明为例,公务员参与无偿献血的比率仅占0.92%,医务人员的比率则仅1.2%。政府和医疗机构总是宣传献血无害,可医务人员、公务员都不带头献血。这就让社会公信力大大降低,而用血的人员大多是本市的居民和公务人员,他们却很少献血。
(二)国家对义务献血的鼓励不足
国家为了鼓励义务献血,对义务献血的人给予了用血的优惠政策,可是常落不到实处。有报道称,义务献血者在异地因故发生事故,因无钱输血,且向当地医院出示“献血证”时,当地医院拖延和推卸,输血费用需要当时付清。要带着医院的输血记录证明,回到原义务献血地才能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报销献血费用,后又因手续繁琐而不得不放弃,这又让义务献血这个激励政策大打折扣。
(三)医疗机制的不健全和卫生知识的缺乏
我国的医疗机构制度现在还不健全,包括血液的采集和供应方面。存在着手续繁杂,保管也要产生大量费用,公民无偿献的血,到了患者用血的时候,是比较昂贵的。这就造成了大众的误解。“把我们免费的血液拿去给医院谋利了?”这是很多大众和媒体议论的焦点。对于此事卫生部部长陈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利用市民无偿献血血站盈利的情况。血站将血液出售给医院的费用,是回收生产过程的成本”。[3]但仍然不能消除民众对此的怀疑。
正常人献一点血对身体的健康是没有损害的,这是一个被医学界公认的事实。但在权威往往受到挑战的今天,这个观点也受到了质疑。特别是对于大多数没有医疗常识的民众,在少部分人的质疑中尾随其后,大事宣传。加上有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献血是对身体有害的这一观点被一部分人认可。对义务血献的人数产生了影响。部分人担心献血会传染上疾病,所以就是有这个心想尽自己的义务也不敢去,其实现阶段医疗卫生还是比较发达的,抽血针只用一次性的是没有这样的风险,但是他们不明白。这对潜在义务献血人群也有一定影响。
二、解决义务献血不足的方法
(一)国家应该落实义务献血的鼓励政策
国家和我们的政府组织应该重视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国家的政策要有合理的制度保障和操作细则,保证政策实行到位。这样国家才有权威,社会才能形成讲求诚信和贡献的氛围。具体说就是要让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国家的政策落实有助于社会公正,而社会公正才能对大多数人的行为形成他律性。现在国家出台了义务献血法规定了个人及亲属可以有需要时享受优先输血钱,但是这项政策因手续复杂而让其成为现实面的困难,这就造成不公正而妨碍义务献血政策的落实,从而损害整个公众利益。国家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应该对政策和执行细则做出调整,让我们高兴的是为了鼓励义务献血,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利措施,比如我们的首都北京出台了征求意见的办法草案加大了奖励力度,献血公民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献血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取消了“不符合献血条件”的限制,10年内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草案还对特别踊跃的“明星”献血者给予特别重奖:累计献血超过2000毫升的公民,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使用血液。
(二)国家应该加大义务献血宣传
现在很多人对义务献血还不了解,我们应该加大宣传让很多人来了解它的重要性。在一些发达国家就做的很不错,例如在日本,每年的1月15日为成人节,年满20岁的男女青年身着盛装,在举行成年仪式之后,纷纷来到献血车前参加无偿献血,这已成为日本推动献血的一个传统形式。日本政府规定,各级行政人员适龄者每年必须献血一次。明仁天皇每年6月5日都和后妃带领宫中人员参加献血。也有一些国家发行各种宣传手册,组织各种活动,甚至邮票上的有宣传。总之,全世界大部分医疗用血来源于免费献血,各国的宣传方法我国也是可以借鉴的,现在一些人认为献血会损害健康造成传染也有必要澄清,因为如果正确的观点不站出来就会被谬误所掩盖,现在的医疗正规采血是不会造成传染的,健康人抽取一定量血液不会影响身体健康这已经被证实,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
三、伦理道德修养有助于提高义务献血的自主性
(一)义务献血是公民的责任
义务献血是普通公民的责任,可以挽救许多生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公民道德的重要表现之一,是一个社会进步和谐的表现。人类社会是一个群体社会,群体的成员都应该为其尽一份力。这无论是从利他主义还是利己主义来说的是有利而无害的。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社会的成员在困难的时候得到来自社会的帮助。更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每个人在社会上都会遇到困难,往往要通过其他人的帮助才能克服困难。每个公民的应该承担一份社会责任这样才有可能享受到社会权利,自主献血因为是义务所以这就要求公民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是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什么的讲究经济效益,传统道德和责任有些被淡化。有人就认为哪有义务的事情,义务不可以创造效益也不可以增加财富,为什么要去。事实上义务做事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而社会财富是大家的享有的,这样无形当中义务人也间接获利了。但有人又要问那我等别人来贡献义务我去享受不是更好吗?如果人人的这么想社会就会崩溃,还有社会存在吗?
(二)提高自我的社会责任感
作为新世纪公民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现在的社会化很强,个人离开社会几乎不可能生存。品德的培养是个长期的过程,首先需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点可以从我们的书中学习哪些品德高尚的人同时向身边哪些有正确价值管的朋友学习,一段时间以后你就会觉得意义所在,至少自己会成为正直的人。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社会实践,当得到别人鼓励的时候也就明白了自己的价值,最后再去改造自己的内心世界。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会把这种品德带到生活学习中,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对自己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如果社会上很多的人都有了社会责任感,义务献血就会变得简单了,人们对其他社会责任也就会勇于承担,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每个人也将会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
总之,社会道德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一个社会和谐相处社会风气好,公民的道德素质就会不自主的受环境影响。社会主义道德讲究互助互信,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树立典型。其他人自然会受到感染,社会伦理道德就会得到加强。那么有了社会责任的公民自然会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大军中来。
义务献血关系到人的生命,全民族的健康,是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通过义务献血可以提高社会的凝聚力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素养。从国家到个人都应该重视。血库危机给我们了警示,但这是一个好现象,这样我们就会更加重视道德的建设和新时代所面临的道德问题思考。有助于扭转社会的不良风气和为新时代的人们提供现实的道德教育。通过政府的重视、媒体的宣传和广大市民的参与,现在昆明的“血荒”问题已经有所改善。进一步的解决和建立长效机制还需要我们的继续努力。
[1]2010年11月4日,马晓华第一财经日报
[2]2010年10月27日来源:京华时报。
[3]2010年10月29日,新华网,曾佑忠。
[4]2009年03月17日,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