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李传军  2011-08-10

: 摘要: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解决“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部署。解决“三农问题”,最主要是农民增收问题,而工资性收入则是农民增收的关键。乡镇企业曾经在振兴我国农村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的发展遇到了很多困难。当前,应当重新认识乡镇企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三农问题;乡镇企业;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

一、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对此问题有不同表述,尤其以曾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概括得最为充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简单地说,“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侧重于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者密切相关,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对其他两个方面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系统地分析和解决“三农问题”。

截至2008年底,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280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72135万人,占54.32%。总就业人数为77480万人,其中在乡村就业人数为47270万人,占61%。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00670.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34000.0亿元,占11.3%。尽管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并不大,但是“无农不稳”,而且第一产业为第二产业提供重要原料,同时农村也是工业产品的重要市场,中国要在经济上获得长足发展,归根结底要依赖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突破。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部署。自2006年,中央政府全面免除了农业税,结束了农民数千年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近年来,由中央政府推动的各种惠农政策全面向农村铺开,诸如向种粮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养老保险、新农村建设等等。以上政策都是得民心、惠及农民的好政策。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最主要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主要有三个来源:种粮收入、政府补贴和工资性收入。

(一)种粮收入

中国人口多、耕地面积少,以占世界9%的耕地面积养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说明,耕地的产出在一定意义上是保持国家稳定所必需的,粮价是一把双刃剑,“谷贱伤农”,但是,粮价太高,城市居民又难以承受。因而,粮价不可能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粮价太低,政府应当以最低保护价来收购,以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而粮价太高,政府又应适当减少粮食储备,以调低粮价,或者向城市居民发放补贴,以降低城市生活的成本。耕地和粮食关乎国家安全,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保障性质的,特别是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农民可以返乡种地。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成千上万的失业人口都聚集在城市,衣食无着,这对于政府、对于社会都是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因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触碰,耕地流转必须以保持耕地承包权不变为前提,否则,失地加上失业,这对于打工农民来说就是“雪上加霜”。更何况,“中国水土资源都严重缺乏,有六百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一亩。这些地方的农村土地已经基本上转化为农民的社会保障。”“那些人均耕地面积多于一亩的地方多在北方,然而北方缺水严重,旱魔肆虐,经常是数以千万亩的土地受旱,因此,尽管那些地方土地资源相对宽松,但水资源缺乏导致产出率低,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仍然是第一位的。”由上分析可知,种粮收入对于农民增收来说并不是关键性的因素。

(二)政府补贴

针对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和政治形势趋于复杂的现象,温铁军分析道:“农业产值已经下降为占GDP的15%,而农业人口仍占60%以上。其实,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在约15%农业产值上的收益作为税费基础,为占60%以上人口的农村提供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开支;更不可能以此维持基层政府上千万财政供养人口的庞大开支。同理,面对8亿农民,任何形态的现代治理都不可能满足农村的社会需求。一般学者提出的城市工业反哺农村,或者政府补贴农业,对于中国2.3亿农户而言当然也不现实。”因此,政府向种粮农民补贴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性意义,表明了政府对农民的关爱,这对于打破我国几十年来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体制无疑是意义重大的。2010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史无前例的8183亿元。但是,假定这些投入全部是对农民的补贴,平均每个农民每个月还不到100元。如果农民失去了土地,又没有工作的机会,那么,这点钱连维持温饱的水平都不够。综上所述,农民增收的关键也不是政府补贴。

(三)工资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从土地上真正解放了出来,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不但成为农民增收的关键,而且成为农村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农民工输出地区甚至创造了“打工经济”这个新词汇。但是,我们又不得不看到,外出务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外来务工者给劳务输入地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但是,他们自身的地位并不高,很多地方仍然把外来务工者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而且,由于大量正值壮年的中坚力量外出,农村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一是新农村建设缺乏人才,“能人”都外出了,村里剩下的都是“387061”部队(妇女、老人和孩子),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转本身就成了问题;二是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留守老人无人照料,留守孩子无人教育等。

上述分析表明,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关键。鉴于外出务工不管是对务工者,还是对农村发展均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发展乡镇企业就成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必须重新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84 12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98%;出口商品交货值35 092亿元;实缴国家税金8 765亿元。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经济的总体实力。乡镇企业深刻改变了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格局。1978年,社队企业总产值只相当于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7%左右;到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标志着中国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到2008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已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71.21%,成为支撑农村经济最坚实的支柱。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国有企业发展面临困境,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一再受到挤压,再加上乡镇企业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于是,在治理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政策大背景下,乡镇企业逐步萎缩。一些原来在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只得远走他乡,外出务工。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乡镇企业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还有助于农产品深加工,促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化,并促进中国城镇化发展。

(一)乡镇企业有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两种:一是长期富余劳动力;二是临时富余劳动力。前者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家庭人口多,耕地少,再加上现在普遍实行了农业机械化,一些过去的农业劳动者就可以彻底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特别是初、高中毕业后回乡的青年,他们往往缺乏农业劳动的技能,也没有从事艰苦农业劳动的热情,这些人的去向往往是务工。如果当地乡镇企业比较发达,这些人就成为乡镇企业中的生力军,由于他们比较年轻而且文化程度较高,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属于优质人力资源,因而不管是在当地乡镇企业还是外出务工都较受欢迎。临时富余劳动力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所决定的。农忙时,他们主要忙于农业生产;而农闲时,他们就成为富余劳动力。这类人外出务工一般受到较大限制,一则外出只能寻短工,短工不好找,工资亦较低,有时,工资收入还不足以弥补在外住宿和旅途的支出;二则临时富余劳动力一般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一旦外出,就把家庭的重担交给妻子或老人,他们在外地打工,也是两边牵挂。如果临时富余劳动力均选择外出,那么,这对于农村发展、村民自治等均是不利的。因此,乡镇企业在解决富余劳动力,尤其是临时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乡镇企业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的真正提高并不仅仅体现在毛收入方面,更重要的体现为净收入。上文提到,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而外出务工,由于有在外租房、饮食、往返旅费等诸多花销,净收入其实并不多。当然,一些外出务工者为了多攒一些钱,只好省吃俭用,最大限度地压缩自己的生活成本。有人这样描述外出务工者的生存状态:“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干得比驴累”,这种状态确实令人心酸。而乡镇企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即便在乡镇企业务工收入略低一些,但平时吃住在家,所需额外支付的生活成本是很低的,因此,在乡镇企业务工者的净收入实际上并不低于外出务工者。

(三)乡镇企业有助于新农村建设

在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后,各地纷纷落实,但是,新农村建设并不是简单地建设一些连片的农民住宅。有些地方其实是错误地理解了中央的政策,把新农村建设又搞成了一项政绩工程,甚至出现了农民纷纷抛下新建的别墅而外出打工的怪现象。因为,这些地方一哄而上地建设了一批农民别墅,农民没有钱,就由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为了还贷款,农民只有外出打工。其实,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 统工程,它不仅包括村容村貌的改观,而且包括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在这几个方面,乡镇企业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在村容村貌改观方面,由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同于城市,基本上要靠自给。如果村里修一条马路,向农民集资,无疑会加重农民负担。而如果乡镇企业发展得较好,为村里修路之类的公益事业是乡镇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在本乡本土,在乡镇企业务工者并不存在参与所在村各项事务的困难。而外出务工者,有时因不好请假或者为了节约往返的旅费,干脆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由于乡镇企业解决了临时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能够大大减少在农闲时,乡村频繁发生的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等不良社会现象,如果乡镇企业建立了工会,经常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这对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四)乡镇企业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家庭和谐。外出务工者抛家舍业、无法在老人跟前尽孝、离妻别子,这对于家庭和谐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是一个中年人外出务工,家里就少了“主心骨”,家庭所有的重担就落在了妻子肩头,而且长期的两地分居造成的生理、心理上的痛苦,往往埋下了婚姻破裂的种子。如果夫妻双双外出务工,则又会造成“留守老人”无人照顾、“留守儿童”缺乏管教的新的社会问题。有的夫妻可能也会把孩子带上外出打工,但是,由于教育是地方性的公共物品,劳务输入地并没有为外来务工者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的法律义务,尽管在中央的干预下,一些地方部分地解决了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入学问题,但是,这些孩子由于不具有当地户籍,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困难。而且,如果这些孩子在城市长大,他们很少愿意再回到农村,这样一来,农村发展后继无人;而留在城市,在现行户籍制度下,这些孩子又不可能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找到理想的工作,他们又会形成对城市、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这对于社会和谐极为不利。而发展乡镇企业不但解决了绝大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乡镇企业务工者不必遭受背井离乡的痛苦,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在一起,而且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的教育水平也会逐步提高,孩子有父母有照管,在自己的家乡接受义务教育,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孩子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五)乡镇企业有助于农产品深加工

初级农产品价格往往很低,这也是种粮农民增收乏力的关键。而农产品深加工或者由于技术较难,或者由于资金匮乏,单个家庭往往难以做到。在这方面,乡镇企业大有可为。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主要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现在,乡镇企业应当发挥地方特色优势,而不要拿自己的短处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相比拼。农产品往往具有地域性,如山东的大蒜质量就是全国一流的。过去大蒜直接出口,一则价格低;二则受到进口国农产品进口配额的限制,农民获益不多。现在,在当地企业的带动下,发展大蒜的深加工,生产大蒜粉,价格是大蒜的10倍。这种做法值得全国推广。政府应鼓励和促进乡镇企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乡镇企业有助于促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化

传统农业往往是靠天吃饭、粗放经营,由于受到资金、技术匮乏的限制,也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业投入上加大了力度,但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是无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因为农村土地基本上按人口平均分配,把整块土地分割成许多小块分户经营。由于耕地面积狭小,农民还在沿用传统手工劳动工具,机械化大生产既不合算,也不可能,生产效益低下。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不利于分工的发展,更不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率低下。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农产品凭借其价格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农业由于自身的低效率而受到强烈冲击,农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乡镇企业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方面同样大有可为。由于乡镇企业具有资金和技术的优势,如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保持土地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适度集中土地,实现良种种植规模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农业,那无疑会展现出中国农业发展的新画卷。在这种新型生产方式中,农民既是土地的承包者,又可以成为这类乡镇企业的工人。

(七)乡镇企业有助于中国城镇化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聚集了人力、物资和基础设施,在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具有规模优势。但是,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城市病”,如交通拥堵、就业压力、住房紧张等。对于中国来说,可行的路径是发展小城镇。而在小城镇发展方面,乡镇企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乡镇企业主要是在小城镇,在这些小城镇很自然地兴起了第三产业;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发展也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更何况,很多乡镇企业本身就是依托小城镇发起来的,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小城镇开发房地产,一方面,可以促进人口适度聚集,在供水、供电、供暖、教育、医疗等方面,小城镇的发展状况都优于一般农村,这有助于改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大量耕地,这又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综上所述,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都应当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发展,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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