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三农”问题与和谐社会

赖华林 付乐  2009-08-11

[内容提要]“三农”问题是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它不仅关系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层面来审视,“三农”问题仍是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着力破解“三农”问题,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三农”问题;和谐社会 一、“三农”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不仅影响着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关中国社会的安定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因此,“三农”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涉及农村经济、农民收入的局部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全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业产量不断增长,农民收入逐年提高,农村面貌有了显著变化。但是,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三农”问题仍然相当突出。一个来自农村基层干部所反映的“现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三农”问题的严重性。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视角看,“三农”问题仍然是实现和谐目标的重大障碍。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业比较效益太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农业连年丰收,很快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一部分地区发展了乡镇企业,农民收入继续提高,有的也真富起来了。然而,在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以粮棉生产为主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却减缓或停滞了。据统计,1979—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15.1%;1989—1991年下降到只有1.7%。之后几年,由于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又有所上升。1997年以后,因农产品总量基本稳定而市场价格却下降了30%以上,并且在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却不断上升。1999—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为7%,而农产品成本却增加了24%,增产不增收。这不仅不利于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必然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二,农民工问题仍是一个较长时期内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企业不断萎缩,甚至纷纷倒闭,大量富余的农村劳动力便涌入城市,形成一支数量巨大的农民工队伍。今后,农村每年还将有大约1000万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民外出打工成为近几年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城市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对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面临着更多的压力和阻力,除了他们自身素质不高,缺少技能培训,影响到就业和收入外,还有城市门槛高、制度障碍多、权益保护难的问题。进城就业七证八证要收费;社会保障农民工无份;住房享受不到公积金;子女上学困难重重;辛苦工资常被拖欠;遇到困难缺少救助……,一系列问题犹如一条条绳索,捆住农民,把农民推向城市边缘,甚至被黑社会所利用,这不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全面小康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第三,乡、村两级党政机构日益扩大,农民负担越来越重。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村乡(镇)村两级机构越来越大,干部队伍迅速膨胀。现在不少乡镇正副书记、正副乡镇长就有近10个,甚至10多个,加上七所八站以及为数不少的临时人员和超编人员,一个乡(镇)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有的多达二、三百人,超过正式编制的几倍、十几倍,比50年代一个县政府的人员还要多。至于村一级组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固定补贴的是3-5人,大的村也只有5-7人。但现在村里有党支部、村委会,除几个主要负责人外,还设有工业副村长、牧业副村长……还有人数不等的支委、村委,以及民兵连长、妇女主任、治保主任等等。一个村少则10多人,多则几十人。这么多人要拿钱,只能以多种名义向农民收取,这就不能不增加农民的负担。有的地方反映的“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也从一个层面反映了农民的沉重负担。 第四,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矛盾日益凸现。据统计,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为6860元,农村人均收入为2366元,二者之比为3:1;城市和农村人均可以用于消费的货币收入之比为5:1;在城乡居民存款中,70%的农民只占19%的份额;在商品消费中,70%的农民只购买了占商品总量39%的份额。城镇人口的恩格尔系数从上个世纪50年代的55%左右一路下滑到2001年的37.9%。恩格尔系数的降低反映了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它同时又说明居民用于维系基本生活的费用越来越低,农民从农业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就难于大幅度增长。加上多年来积累下来的工农业“剪刀差”,市民和农民的不同“国民待遇”以及财政重城市轻农村等问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在有些地方,城市是三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而农村则是十年八年“江山”依旧,面貌未改。

二、破解“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一贯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反复强调“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富裕农民为主线,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方针,对农民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一系列政策,实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持续增长。同时,我国已进入“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的历史转变新时期。这一切,为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大力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进程中,进一步破解“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首先,要狠抓发展。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只有农业大大发展了,农村大大繁荣了,农民的生活大大提高了,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农村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根据各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长远目标应该是: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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