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探究我国农村金融现状与改革思路

佚名  2011-07-30

摘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趋于完善,形成了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关键词:农村金融 现状 改革思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经济需要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农村金融就会有什么样的农村经济。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 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趋于完善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逐步成长、趋于完善,形成了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共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正规金融机构。①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其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既经营商业性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农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且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其建立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相分离的重大举措。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③农村信用合作社。它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目前,农信社是全国法人机构最多、从业人员最多、城乡分布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④农村邮政储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原来只吸收储蓄,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3年8月后这一资金运行格局有所改变,直到2007年正式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存贷业务。 (2)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我国的非正规金融包括已关闭的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和各种民间金融。 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三种形式:①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②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国外称作循环储蓄和信贷协会,属于互助资金性质。③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2、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仍存在诸多问题 (1)现有农村金融组织资源供给不足。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并不面向一般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农业银行虽然有涉农贷款,但主要面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很少向农户贷款。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从业人员逐渐精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2007年末,县域四大商业银行机构的网点数为2.6万个,比2004年减少6743个;金融从业人员43.8万人,比2004年减少3.8万人。其中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比2004年减少3784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的比重为10.6%,比2004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在四大商业银行收缩县域营业网点的同时,其他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也在减少。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减少9087、4351和487个。2004—2006年,除四大商业银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可见,能够提供信贷服务的金融组织资源短缺,是造成我国农村资金供给不足的一个制度性原因。 (2)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实力较弱、服务范围有限、支农力度不够,基本以承担粮棉油收购为主要任务,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截止到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而言不仅总量太过有限,而且增长缓慢。 (3)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基本覆盖了广阔的农村,但是由于受到商业因素的考量,农村信用社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采取选择性贷款。这就决定了其放贷的范围、对象都具有严重的局限性,一般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不断降低。同国有商业银行相同,在追求利润和加强风险控制的强烈要求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存在向城市及大型乡镇企业流动的趋势。作为主要面向农村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的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业务“非农化”倾向相当明显,可以说已经基本上抛弃了“合作”这一原则。 (4)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由于农业贷款的高风险、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够完善、人员素质低下、信用环境差,加上农业保险、信贷抵押担保等发展滞后等原因,不良贷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末,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占比13.4%,远高于同期全国四家大型商业银行8.4%的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2007年末,东北、中部和西北地区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9.9%、20.4%和16.4%,高于全部县域平均水平16.2、7.0和3.0个百分点。 (5)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出现小额农贷冒名借款、化整为零、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出现小额贷款不想放、大额贷款不敢放的问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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