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阶层分化问题
魏惠萍 2012-07-29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出现的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很多积极影响,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因此,准确把握农村阶层分化的现状,协调农村社会各阶层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阶层分化;农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及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开始走向多元化。由原来大都从事农业生产转变为从事多种职业,出现了明显的分层现象。按农村劳动力就业类型,农村户口的农民可划分为8个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农村管理者阶层。[1]农村阶层的分化瓦解着农村社会传统的社会结构,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许多有利影响,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认清我国农村阶层分化的现状及特征,科学分析农村阶层分化对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积极引导农村阶层合理流动,适时协调农村社会阶层利益,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对于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农民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一)农民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影响
农民分化进一步加速了我国“非农化”的进程,对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是奠定了农村民主建设坚实的经济基础,强化了农民的民主意识,造就了一批新型农民;二是促进了农村管理方式的变化和改革,奠定了农村新的政治架构;三是农民分化使农民收入多元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四是农民分化缓解了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促使城市建设与管理思路进一步创新。但农民阶层分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推动了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另一方面又对和谐新农村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农民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挑战
1、贫富差距拉大
农民阶层分化拉大了各阶层间收入和贫富的差距。这种贫富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社会的财富占有度,另一方而也反映了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层次。这种收入和贫富差距严重打击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和贫富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种趋势很容易引起农村不同阶层间和不同地区间的矛盾摩擦增多,造成农村各群体之间的断裂,对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构成威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挑战。
2、不稳定因素增多
随着农村各阶层收入差别不断扩大,农民中一些优势阶层或群体中的一些人企图凭借经济资源和非正式关系网络来渗透政治系统,以规避法律和制度约束,减少行动成本,达到个人收益最大化,使平等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扭曲。这导致一部分农民产生社会不公平感和心理不平衡,从而对一些在农村社会中地位上升的阶层,如高收入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少部分农村管理者阶层的收入合法性持怀疑和否定态度,产生不满情绪,无形中造成了农民各阶层的二元分化,也使得农业劳动者对农村改革的期望值下降,热情降低,从而给新农村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随着农村原有的利益均衡机制被打破,不同的职业分工和收入形式在农村形成了不同收入群体和利益阶层。在这一阶段,国家政体、社会责任、公平道义等传统价值理念和社会道德观念在阶层间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中被湮灭和淡化,权力阶层和强势群体对资源的垄断和社会的操纵,使农村公平正义受到挑战。其中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面对物质的贫乏和生活的压抑,一部分开始选择逃避,并在迷茫与恐惧中去寻求另类精神寄托。如天主教、基督教等西方教会在农村应运而生,成员起初以中老年妇女和病残者居多,其组织形态也是松散的、小规模的和无具体目标的隐蔽活动,参与者也无明确目标和规范的组织形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组成人员和参与目的逐渐发生变化,在一些地方参与者已由过去的农村中老年妇女和病残者为主向农村中青年男性,甚至原任或现任的农村基层干部和极少数农村中共党员共同参与转变。其目的也由单纯的情绪发泄和精神寄托,变为有意识的、有目的、有组织的群体行为。这种现象说明传统的道德和价值准则正在失落,这将给农村社会的稳定带来很大隐患,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3、组织保障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以及比较利益的驱动,大量的农民向城市流动,形成了“民工潮”,这使基层组织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许多农村知识水平较高、有一定技术的农民都不愿意担任干部,主要原因是农村干部的待遇低,更主要的是基层工作难以开展,有些地方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以至于很多乡村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因此,基层干部频繁地更换,干部队伍稳定性差,而且干部素质不高。从而对新农村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农村党员发展困难,年轻人不愿意入党,有些地方为了吸引农民入党,简化入党程序,甚至仅仅填个表就行了,但仍然没有人愿意入党。使基层党组织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此外,在取消农业税以后由于基层干部的权力大大削弱,不少地方乡村债务雪球越滚越大。以湖南为例,乡村债务已成为目前农村一个越来越严重的普遍问题,几乎乡乡有债,村村欠钱。有学者对涉及湖南全省129个乡镇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其负债面为80%。不少县的乡镇负债面达100%。如某县财政债务总额突破1亿元的乡镇就达到了5个以上,负债最高的有1.7亿。”[2]乡村债务使基层工作更难以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开展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同时需要广大农民的热情参与,但农民的分化致使青壮年外流和基层组织的弱化,必然会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实施。 4、农业的基础地位削弱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农民阶层分化造成了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和劳动力素质较高者纷纷离开自己在农村经营的土地,转而流向大城市,导致农业生产的后备劳动力资源不足,农业生产的发展后劲和潜力受到了影响。而农业人均产值低、经营农业收入不高又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受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不能充分满足市场的有效需求的影响,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将更加困难。因此,如何促进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保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成为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合理引导农民分化,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协调利益关系,健全利益表达机制
农村的阶层分化必然导致农村各阶层间的利益分化,这样以来不同阶层因为利益需求的不同容易产生利益矛盾。因此,协调农村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有效解决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首先,要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活力、追求社会效率的角度出发,保护优势阶层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这将增强农村社会全体成员致富的信心。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阶层的利益,调动弱势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农村各阶层之间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其次,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考虑,依法打击各类优势阶层的寻租活动。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逐步缓解农民收入拉大的趋势,防止两极分化。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新农村建设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为此,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吸引先进分子入党,充分发挥他们模范带头作用。要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的增收、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想办法吸引农村先进分子担任乡村主要领导。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努力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只有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才能更好地带动农民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潮流中来。
(三)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达到生产发展的目的,必须充分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农民科学素养水平较为低下,尤其是职业技能缺乏,在农村4.97亿的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不足5%,受过技能培训的仅为1%。由此造成农村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的匮乏,使得“三农”问题的解决成了无本之木。因此,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新农村建设必须而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国家户籍制度自1958年经人大通过并实施以来,一直是造成城乡分割的首要壁垒。其后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进一步强化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局面。严格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城市,而忽略了农村。近年来,这种管制对农村居民的约束虽有所减弱,但仍未完全放开,仍然是农村居民流动的一大障碍,人为加大了农村居民流动的成本和风险。这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不利于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展开。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块基石。适应我国农村阶层分化的形势,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而迄今为止,国家还未能建设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对广大农民来说,当前最急需的是医疗保障、老年保障及低收入保障。因而,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具体包括:一是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积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三是要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的程度。四是按照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总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因阶层分化带来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既为农民实现更深层次的分化提供了经济保障,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