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索
赖丽娜 2012-05-08
【论文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推进这项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需要做好审计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本文就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进行初步探索。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模式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大潮由此拉开帷幕。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农村经济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投入越来越多,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对农民的种子、化肥等专项补贴,以及退耕还林款项扶持,国家和地方都有不少项目和资金支持。有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4318亿元,而到了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了9884亿元,四年时间投入翻了一倍。其中每年财政新增投入都是以千亿元计算。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9亿是农民,分布在70多万个行政村,约有500多万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农村基层组织是承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虽然官不大,但处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第一线,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老百姓往往是把他们看成是党和政府的化身。农村干部的行为、业绩、品德如何,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形象的认可情况,关系到农村建设的开展、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农村建设要落实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对涉农资金的运作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势在必行。所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其经济权利的运行置于有效地监督和制约之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必要和关键的环节。
二、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目前对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面不广,主要是在沿海村级经济比较发达、有村集体经济等地区开展。农村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很多问题,及需得到解决。
1.财务制度不规范,账务公开流于形式。这是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财务制度的不规范有历史原因,也有监督不严的原因。有些村根本没有专职的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由村支书兼任。但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用钱”和“管钱”必须分离。国家规定农村账务要公开,调研发现,很多农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但实际执行力度则大打折扣。一般是将一年的财务在村子某面墙上进行张贴,但普通老百姓很难看懂数据的来龙去脉,没有解读,加上风吹雨淋,纸张没几天就损坏了,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2.村干部集体素质不高。最近几年国家在大招村官,引进素质高的大学生加入到村干部队伍中去。调研发现,目前在很多农村中真正握有实权的还是老一辈的村干部。但这支队伍中,不乏一些素质较低、为了私利,借助村集体的名义为自己谋利的行为。
3.村委会形同虚设。村委会形同虚设是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但在实际中,确实存在。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现实中很多农村村委会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即使有,也是字面文章。实际决策没有监督,往往都是村长说了算。此外,每每一到换届选举,农村都会上演一场全武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4.村民积极参与意识薄弱。在调研中发现,村民中“顾小家”的想法比较普遍。这不是说这部分村民没有集体意识,其实是经历了“磨难”、“挫折”后的醒悟。他们往往不敢与村干部有相背的想法,不敢得罪村干部,免得给自己找麻烦。在这样的意识主导下,导致村干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没人监督,没有集体决策,决策失误也是常有之事了。
5.监督弱化、整治不力。监督——整治不力——监督无用——权利滥用——不敢监督。这是一条恶性循环线,在现实农村中频繁上演。哪有老百姓不爱家的道理,哪有老百姓不想过幸福好日子的道理。往往是现实大大打击了老百姓的积极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中有违反纪律、有经济问题的村干部需要进行惩治,给老百姓以交代,树立党为人民的形象。监督有效果才能引起更全面、更积极的监督,才能引起更积极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情。 三、新农村建设下的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探索
(一)审计主体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所以审计主体中必须得有相应的国家审计机关。在新农村建设特有的背景下,需要组建一个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新农村建设中各项资金、财产的调配,经济监督,审计等工作。可以在现有的政府审计机关中专设一个岗位主管这一块工作。考虑到现有政府审计人员的缺乏,在具体审计开展中,还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加入。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优势互补,社会审计受政府审计指导,具体负责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政府审计主要审计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资金预算的执行等。
(二)审计内容
1.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计,并对村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有效性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不断规范村级财务制度。
2.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做好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落实政府惠农政策。包括开展涉农生产资金及相关补助、补贴专项审计;开展农村社会事业相关资金审计;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专项资金审计。
3.做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摸清家底、肯定业绩、指出问题、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责任履行情况。通过审计,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村干部的勤政廉政。
4.开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审计。如山林和土地的处置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上级下拨的扶贫资金、救灾款、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三)审计方式和方法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和方法相对灵活,可以通过审查账项,召开座谈会,现场观察,函证,调查等方法来审计。在审计开展过需要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审计方法。但主要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性原则。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审计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2.重要性原则。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众多,在全面审计基础上必须要有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为核心,围绕全部政府性资金展开审计。
3.效益性原则。村级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讲究效益,主要是农村面貌有没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在实际审计中,需要把绩效审计的理念引入到村级经济责任审计中来。
4.适度性原则。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需要对相关的村干部进行评级考核。考核应该以党的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根本,以各项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惠农措施是否到位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