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思考
佚名 2011-12-02
摘要: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被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然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目前的发展缓慢。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一是农民对消费信贷的有效需求不足,二是金融机构对农村消费信贷不积极。通过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灵活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以及探索农村消费信贷产品的创新,将会大力推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有效发展。 关键词:农村;消费信贷;信用体系
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以货币形态或契约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用于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贷款和信用。扩大内需被视为当前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的动力,中国拥有大量农业人口,因此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对内需的扩大和经济转型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 (一)政府对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高度重视 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提出要继续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强调各类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农村消费的需求,积极进行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推出新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中国人民银行人士在谈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中有关“农村金融”相关问题时,强调金融机构应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当做整个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为了适应三农金融需求多元化的特点,“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要继续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培育适度竞争农村金融市场。” (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有巨大潜力 首先,从需求角度来看,农民的消费信贷主要出于这样几个目的:一是住房消费信贷。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把翻建住房作为家庭的重大消费项目,但农民在进行这一消费时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得到信贷资金扶持的强烈意愿。二是农机消费信贷。农民为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收入,具有迫切的农机具购买需求。三是教育消费信贷。由于当前教育投入不足,部分农村家庭对较高的上学费用还难以负担,需要助学贷款的支持。四是医疗消费信贷。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农户往往是一笔较大的开销,农民的医疗支出也迫切需要医疗消费信贷的帮助。 其次,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市场上汇聚着众多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域,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在农村金融市场开展了竞争。金融机构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也是有比较大的潜力的。 (三)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缓慢 虽然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事实上整体看来中国的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缓慢,消费信贷还未能起到促进农民的消费市场的作用,农民需求依然低迷。对于一个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半数以上的国家来说,这极大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从贷款类别上来看,目前银行业机构开办农户贷款看,大多是生产性贷款或生产性消费贷款,专门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仅有助学贷款、建房贷款等少数品种,其他如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尚未增多比重很低。从贷款期限上来看,现有的农村消费信贷集中于小额短期信贷,额度较大、期限较长的住房贷款等消费信贷很少,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明显滞后于城市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二、制约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原因 (一)农村消费信贷有效需求不足 1.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不确定性大。中国具有鲜明的二元经济特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很大(见下页图1)。同时,中国经济又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相对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更低,而低收入水平就决定了低承贷能力。另外,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国自然灾害多发,农业生产水平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的收入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落后又导致了农民支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制约了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 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传统的消费观念阻碍了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大多数农民的生老病死要靠个人储蓄解决,子女教育、住宅、婚丧嫁娶等都需要大笔开支。再加上传统消费观念也比较难以接受借钱消费的做法,制约了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消费环境差也是限制农民消费的重要原因。农村商品流通的市场发育程度低,商品品种不丰富,售后服务水平偏低;消费品市场不规范,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农村消费市场开拓。因为这些问题,农民的消费愿望无法表现为实际的消费需求,农民通过借贷提前消费的意愿也就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 农村消费信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段。农民的主要资产是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农产品等,可用作抵押的有效物品仅有房屋、农具及农产品等等,土地承包权、农户住宅的抵押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而其他物品的价值较低且难以处置。在银行业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消费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二)金融机构对农村消费贷款市场的资金供给有限 1.农村市场金融服务不足。资金投放于城市比投放于农村市场能带来较高的回报,大中型金融机构多年来减少在农村的网点,上收贷款权限,压缩向农村提供的贷款规模,农村资金处于净流出状态,抑制了农村消费信贷投放。另外,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的商业性质愈加明显,对农村消费信贷的兴趣也并不浓厚。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在发展和探索过程中,尚未能有效地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留下的市场空白。 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消费信贷的意愿不足。建房、医疗等消费贷款还款周期长,其他一些生活性消费贷款虽然金额不大,还款周期也较短,但是业务对象多,信贷成本高,收益有限。在农民收入水平低且不确定性很大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对开展农民个人消费贷款持比较保守的态度。 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的宣传方面投入不足。金融机构认为农村消费信贷无利可图,也就没有动力加以宣传。目前看来,商业银行的宣传形式比较简单,不够细致深入,农户对消费信贷政策了解不够。即便有借款意愿,对信贷产品种类、具体办理方法和流程也所知甚少。这也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拓展。 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村消费信贷办理条件严格,程序烦琐。农村金融市场信息化程度低,农村消费信贷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金融机构没有积累足够的农户信用数据,因此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上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办理农村消费信贷时往往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条件和程序,这增加了交易成本,进一步阻滞了农民办理消费信贷的意愿。 三、推动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建议 基于上文的分析,为了解决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上的阻碍因素,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是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根本条件。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加大三农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建立适合的农业政策支持制度。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推动劳动力价格回归到合理的水平,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完善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农村水电、道路状况。通过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的调整,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加快与农户生活和生产紧密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合理布置商业网点,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耐用消费品在农村的销售和普及。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对社会环境建设的重视和治理,吸引外地资金投向本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银行业机构发展消费贷款业务提供市场空间。 (三)通过政策支持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由于农村金融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特殊性,农村消费信贷产品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政府的支持对于这个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可以从三农补贴中拿出一部分对农村消费信贷进行补贴,借助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机构担保等方式为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推动力。 金融主管部门可以进一步通过发布指导性意见,提供消费信贷支持性政策,开拓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推出新的消费贷款品种,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并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村和农民家庭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和抵押担保方式等,降低贷款门槛,促进农村消费。 (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灵活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 征信部门应该牵头基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公共事业部门和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地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个人信用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学的放贷标准,建立信用咨询、评估、登记、担保等中介机构对消费信贷提供必要服务。金融机构和基层政府应该积极合作,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和信息化,通过联网的方式在金融机构和不同地区之间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并利用已有的信用记录,为金融机构信贷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五)农村消费信贷产品的创新 在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农民消费信贷品种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特征。一般而言,建房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这两类贷款需求占主体地位,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医疗消费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和汽车贷款等比重相对较低。但是,农民的消费顺序在不同地域存在很大不同,因此金融机构要积极了解所在地区农民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针对农村消费需求的特点设计不同类型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并积极开拓信用卡的农村市场。 金融机构应考虑适当降低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利率水平,实施低利率的消费信贷营销政策。根据农村居民消费特点,适当放宽申办条件,尽可能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在抵押方式、贷款期限、额度和还款方式上金融机构也应该积极创新。比如针对农户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抵押担保贷款、“农户联保”等不同形式,在逐步建立农村信用评级系统的基础上,也可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农民在村镇中高度重视个人信誉和社会关系的心理,灵活采用贷款的具体形式。在贷款期限方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在额度安排上,探索大额度贷款的发放,积极引导具备一定消费能力的和消费观念比较新的农村消费群体进行信用消费。在还款方式上,可开办分期还款业务,将还款压力分散,也可以帮助尽早识别不良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六)加大农村消费信贷宣传力度 基层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加大对消费信贷知识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农民宣传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提高农民对信用消费的认知程度,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 (七)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商业银行对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态度并不积极,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互助性质也名存实亡,因此积极推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看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还面临一些问题:现有的新兴金融机构数量依然比较少,还不足以充分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需求,资金相对比较匮乏,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经营中面临较大的风险等。为了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稳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新设,进一步发挥政府补贴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监管和引导,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逐步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白,从而促进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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