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试析对高职素质教育中培养公民意识的研讨

徐黎明  2011-08-20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公民校园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技能人才,而这些人才首先是公民,如何使这部分人具备公民意识,成为未来社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后备军,是我们这些高职教育者所必需考虑的问题。 我们高等职业类学校培养的学生是高技能型人才,是第一线的技术人才和管理者的后备军。而目前,社会上对90后的高职生往往有“有知识、无文化”、“有技能、无职业道德”、“光自我,目无他人”的评价观点,而高职生中也确实出现学习自觉性差、责任感弱、人生目标不明确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的公民意识比较缺失。而这种现代公民的素质的缺乏,将直接影响我们未来社会的发展。因此,对于我们高职类学校而言,对高职生进行公民教育则尤其重要。 那究竟何谓“公民”,公民就是具有人权、平等、自由等现代政治文明最基本的价值诉求的个体,其个体蕴含社会共有的基本道德准则,如诚实、守信、勇敢、勤奋,同时,还应具备对社会事务所需的参与技能、知识态度以及合作精神,而这也是我们教育所要达到的效果,即帮助公民获得相应的公民知识、公民技能,使他们在公共生活中成为有能力并负责任的公民。 一直以来,我们强调“要成才先成人”的理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片面追求成才,导致教育人文性的缺失的现象。在我们高职校,一方面,思想品德教育从小学一直到高职毕业利用课堂教育方法进行,通过理论考核的方式强调课程重要性,考察教育效果,一方面专业课不断强调其技能和知识的重要性,呼吁学生认真学习,但是收效甚微,从而造成社会对高职生的评价度和认可度不高,因此,迫切需要改革我们现行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在各方各面,潜移默化地贯穿公民教育,从而实现教育的真正价值或者理想状态,实现“成才”和“成人”两者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高职学校的教育者,我觉得学校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贯穿公民教育: 一、专业课程中,强调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心理,是公民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17世纪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思想家约翰·洛克就提出了这样的理论:公民教育也包括智育方面,主要是养成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告诉他们学习的方法和增进知识的手段。这比单纯传授基本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因此,教师应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心理,并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而我们职业学校的学生相对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学生来说,正是缺乏学习的良好习惯和运用技巧,许多人精神和注意力游离于学习之外,对老师和家长的教诲充耳不闻,或者始终沉浸在中考失败者的挫折者,怀疑自己的学习能力,拒绝对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接收。因此,在我们专业课程中应该同样贯穿公民教育,注重学习能力和方法的培养,而不是手把手教一些条框和步骤,灌输一些死记硬背的理论,让学生意识到学习应该是主动的,而自己是自我指导的问题解决者和决策者,通过获取和批判的运用信息的能力,借助于良好的交流能力和主动学习观念,将学习的过程进一步分解为一种询问模式,即搜集、组织、定位、记录、评价或评估、总结、应用和交流的过程。而这样的学习过程,才会满足他们持续性、终身性学习的需要,从而有益我们未来社会的有序发展。一个好的公民应该是一个善于调节自己、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人,从而才能成为一个能够行动、专业技能出色、有所作为的人。 二、根据其年龄和时代特点,将公民素质教育从形式到内化 现在的高职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亲历者,受网络文化影响深厚,所接触的资讯量大,但是自我意识、权利意识较强,叛逆心理强。如果这些特点,能合理而优化地发挥,应该是我们时代和社会不断进步的体现。但是,现在的高职生,上述特点也造成如下现象的产生:追求物质享乐,没有勤俭、恳苦的精神。平时尽管自己一分钱不挣,花起钱来却从来不心疼,时常有手机费用、相互吃喝费用、服装费用等月消费达千元的现象出现。应该说,不同年龄段的人们都会有不同的欲望,但这些高职生往往不能使自己的欲望受到理智的规范和约束。无论在校园内还是在校外,往往无视公共礼仪和公共道德,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公交车上一轰而上争抢座位,无视老弱病残;平时强调是否学习是自己的自由,无视教师的苦心教诲,无视家长的殷切的期望;同学间细小的摩擦,会激化为拳打脚踏;恋爱观不明确,异性交往草率而无责任感;整日无所事事,无任何奋斗目标,视在校的日子为一种煎熬,而这是他们缺乏公民意识,对自己和他人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此时,我们应该注重其礼仪的培养,强调既不要自视甚低,也不要目中无人,以至行为不检、傲慢。而这些公民意识、公共精神、公民责任感的培养,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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