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投融资问题研究
佚名 2006-02-08
摘 要:农业产业化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村的有效方式,但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首先应当解决的是投融资。本文在论述投融资问题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重要性的基础上,了重庆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在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投融资 对策
1. 投融资问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首要问题
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一种先进的农业发展思路,是把传统农业以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为纽带,将农户与农业(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储运企业和销售企业)和市场三者结合起来,实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一个发展过程。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手段,是农村经济实现结构性增长的必由之路。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按照C—D生产函数Y=f(K,L,M, A),农业产业的产出水平主要取决于投入农业的资本、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广义)四种生产要素。对于重庆而言,农业劳动力处于绝对过剩状态,在短期内,农用土地和农业技术的变化不大。由此看来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真正稀缺的生产要素应当是资本,而不是其他要素。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将主要取决于资本的投入水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融资问题是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首要问题。具体而言,投融资问题重要性着重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1 龙头企业的发展必须解决投融资问题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培育是一个中心环节,农业企业是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组织基础,而龙头企业则是整合各类农业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的关键,通过农业企业可以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更加高效的连接起来,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的发展必须以大量资金投入为支撑。首先,“龙头”,意味着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农业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一是必须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建设厂房车间、道路等;二是必须不断引进大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三是企业必须不断以利益机制吸引企业管理人才,并对企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培训;这是农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即其发展成为龙头企业的三个基本条件,而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满足无一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其次,龙头企业必须有处理各种风险的资本实力。龙头企业通常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为依托的农业企业,其显著特点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要受到农业风险的,而对于农业自然风险的处理机制我国尚不完善,相应的农业保险制度尚没有建立;除此之外,龙头企业还要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所以,农业龙头企业要面临的风险要大于一般企业,对于这些风险的防范和处理,离不开企业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
1.2 农产品含量的提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和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科技含量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知名度,有助于创造名牌农产品,因而科技含量的提高是农产品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农产品相对过剩现象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市场上出现过剩的一般都是技术含量低、品质欠优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而真正的技术含量高、品质好的农产品却供不应求,例如:一方面是我国的小麦生产过剩,而另一方面却是我们生产面包用的面粉要依靠进口。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持,而农业的科技进步必须以大量资金投入作为推动力。一方面,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开发、改进和改良方面,必须有大量的资本投入作为成本;另一方面是除了自主开发和改良以外的高科技引进,农业高科技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引进必须以大量资金作为引进成本。所以,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2. 重庆农业产业化中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投融资总量不足
在全固定资产投资中,农业投资所占比重一直偏低。以重庆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为例,2001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08038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3%,到2002年为191128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也仅为1.9% 。从重庆近年来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状况来看,虽然在持续增加,但一直低于全国平均增长率。对于目前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而言,重庆农业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另外,重庆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还必须处理扶贫开发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问题,这更加剧了资金缺口。在总量不足的情况下,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资还存在较大的波动性,时高时低,缺乏投资的连贯性。不仅总量存在波动性,而且各投资主体的投资也存在较强的波动性。比如国家财政投资、地方财政投资、机构投资和农户投资等都存在不稳定性。
2.2 缺乏充足有效的投融资渠道
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任何地区来讲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言下之意单纯依靠某一个投资主体的投资很难达到期望的发展水平。因此,要解决投融资问题,必须考虑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在多元的投融资主体当中依据本地实际重点发展某几个投融资主体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主要资金来源。但从重庆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投融资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和农户的少量投入,作为拥有投资能力的其他渠道如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外资等实际投资水平几乎在目前的投融资结构中可以忽略。但从现实情况和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营来看,投融资问题的解决必须是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必须充分开拓金融机构、外资等投融资渠道。
2.3 投融资主体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重庆农业投资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集体)、金融机构和农户。从市场的角度来着,投资主体的行为取决于市场导向对其的作用,但其真正的动力则来源于利益的调整。由此推论,作为微观层次利益的受益者农户和作为宏观层次的利益承受者国家,都应该承担农业投入份额的主要部分。但目前而言,重庆财政的收入能力和农户的收入水平决定了财政和农户不能成为投资的主要来源。而具备投资能力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却缺乏投资积极性;另一个可以考虑的主体即外资投入主体也没有能够被有效吸引。这就可以看出重庆目前投融资体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当重新定位各投资主体在投融资体制当中的作用,特别是对重庆财政具体情况而言在投融资体制中的合理定位问题,也就是如何解决金融机构、外资和工商企业以及其他来源的投资主体缺乏内在投资动力激励的问题。 3. 重庆农业产业化中投融资存在的原因
3.1 财政收入有限和农民增收困难
正如前文,按照市场原则,投资主体的投资动力取决于利益机制的引导,也就是说,作为农业产业化受益者的政府和农户,都应当是农业产业化的投资主导力量之一,但重庆的现实情况决定政府和农户不具备成为农业产业化投资主导力量的能力:一方面,重庆财政收入虽然在近年来一直持续增长,但仍然表现为较大的收支赤字,在2002年时重庆地方财政实现了8523.9亿元的收入,但财政支出就高达15255.9亿元,收支逆差较大,1990~2002年间,重庆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5%,而财政支出年增长高达17.2%;此外,政府财政还要同时面对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这就大大约束了政府的财政投入能力;另一方面,重庆作为“大”,受、等多种因素的,农业生产效率一直偏低,进而农民增收困难,到2002年时,农民年纯收入虽然达到了2476元,但除去农民日常生活开支和农民子女支出外,所剩的能够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当中的资金几乎没有。
3.2 机构为避免信用风险而“惜贷”
作为具备资金投入能力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近年来开展的资产业务一直远低于负债业务总量,重庆市各金融机构2001年和2002年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1848.36亿元和2284.63亿元,而同期贷款余额分别为1636.18亿元和1945.42亿元,特别是从2001和2002年的统计数据看,农业贷款在2001和2002年分别为13.01亿元和13.08亿元,农业贷款占比仅为1%,并且农业贷款总量增长缓慢,2002年农业贷款仅比2001年增长0.5%,远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高达18.9%d的增幅。金融机构之所以对农业采取“惜贷”的态度,主要是出于对潜在信用风险的规避考虑。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资产质量,另一方面,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存在较大风险,因而投资农业就要面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等风险,在不能有效消除这些风险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必然对投资农业产业化采取谨慎态度。
3.3 缺乏外资来源
无论从国外还是从我国东部和东南部的部分地区农业产业化的成功经营来看,在投融资结构当中,外资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一股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内资投入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如何有效的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在重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于区位、其他自然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几乎很少有吸引外资投资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案例,这与山东、浙江等地区在农业产业化当中利用外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区位因素、自然等因素在以前看来虽然都是先天的不利因素,但反过来,一方面要看到重庆自然资源的多样性和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应当看到整个重庆近些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因而对于外资来源少的原因应当从对外宣传、外资利用方式和渠道方面考虑。
3.4 缺乏投融资的主导力量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项浩大工程,所需资金投入数额巨大,因此需要来自各个投资主体的资金投入。按照一般,政府和农户都应当是投入的主导力量,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投融资主导力量的确立往往应当因地制宜,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确立投融资的主导。对重庆而言,政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投融资的主导,但其投入能力决定这样的投融资结构的低效性,因而,必须考虑如何正确发挥政府在投融资结构当中的作用,确立政府、农户以外的投融资主导,发掘潜在的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作为主要投资者。
4. 优化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的对策
4.1 重新定位政府在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中的作用
政府在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当中不能完全充当投资的主导力量,但并不代表政府在投融资结构优化当中不重要,事实上政府在投融资结构的优化中作用十分重要。关键就在于政府应当改变以往的直接投入方式,相应的将政府的职能转换为:努力增加农业投入和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并重,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这里,一方面应当将有限的财力合理利用,成立专门为龙头服务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型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协助中小龙头企业改善财务结构和生产设施,以解决金融机构投资农业产业化的后顾之忧;从远期看,对于龙头企业,在成熟的条件下应当鼓励其发行股票,促进其股票的上市,逐步以直接融资方式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放松对金融性租赁融资的限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以设备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合作。另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上,应当参照东部和东南部分地区的做法,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政策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在宣传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多种渠道和机会加大对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资收益潜力和投资环境的宣传,使外界加深对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环境的了解。
4.2 大力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指合作金融)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首先,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比较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由于其人员和网点优势,加之对农村环境的熟悉,在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时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这样可以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较低的边际成本。同时,合作金融机构向农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边际收益主要依赖于贷款利率水平、浮动权和浮动范围,利率浮动范围越大,其边际收益就越大。其次,对于农村合作金融而言,在城市已经有了竞争激烈的各家商业银行,因此,没有必要舍本求末,将业务范围向城市延伸;相反,在农村,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点已经从农村收缩,只有农业银行少量网点和农村合作金融,加之农村合作金融长期立足农村,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人员都有较合理的分布,便于开展金融服务。这样的经营环境下更能显示出合作金融的优势。但同时农村又面临种种约束,如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等,这就需要一方面由政府主导建立担保基金,降低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需要鼓励资本具有实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兼并重组,扩大农村金融的资本实力。同时,要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在成熟条件下,农村合作金融亦可应规模农业企业的要求开展国际业务。
4.3 充分发挥利用外资的潜力
在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首先,从学角度分析,农业产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的资源禀赋,而重庆在许多自然资源上有其独特优势,如重庆丰富的药材资源、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等,这意味着投资重庆农业产业化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另一方面,重庆在劳动力成本等方面也具备比较优势,加之今年来重庆基础设施和重庆大环境的改善,都使利用外资成为现实的可能。但这里应当重点提出的是,在利用外资方面除了政策优惠和加大宣传外,还应当注意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一方面要继续争取间接利用外资,另一方面应当重点加大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在外资直接引进方面,除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外,同时也可以积极采用融资租赁、合作开发、并购、BOT等形式引进外资项目。
4.4 合理控制资金的投向
资金在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是最稀缺的资源,所以,对资金投向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在资金投向方面,应当首先考虑龙头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因为龙头企业在产业化发展中作用特殊,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依托力量,将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最终实现企业发展 农民增收 农民增加投入 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良性循环;其次,应当增加对农业和农业企业进步的资金投入,只有科技含量高,品质优良的农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对农业和农业企业科技的投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效益,必须以战略的眼光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引进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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