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民幸福指数与GDP
未知 2009-05-22
论文摘要:GDP是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状况和人民群众客观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幸福指数就是指把主观幸福感作为一项指标,通过运用专门的测量工具去获得人们主观幸福感的数量化结果。相对于GDP,以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经济福利的指标最大的优点,在于引导政府的公共政策应当从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转到追求建立并维系一个健康、公平、正义的宏观制度安排。
“2008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08年12月25日在昆明揭晓,共有10座城市入选,并举办了隆重的颁奖典礼。经过测评筛选,2008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是:杭州、宁波、昆明、天津、唐山、佛山、绍兴、长春、无锡、长沙。其中杭州由于连续五年在调查推选活动当中名列前茅而获得金奖。
“最具幸福感城市”的评选牢牢扣住“民生幸福”这一主题。内容涉及自然环境、交通状况、发展速度、文明程度、赚钱机会、医疗卫生水平、教育水平、房价、人情味、治安状况、就业环境、生活便利共12个指标。它打破以经济指标评价城市发展的传统模式,将重心放置于市民的生活满意度等生存状况以及人际和谐程度,让城市决策者更关注普通市民的幸福感,使他们在科学发展的同时更加心系百姓幸福。
如果说GDP、GNP、人均GDP、人均GNP是衡量国强、民富的重要指标,那么,幸福指数则是衡量国稳、民福的重要指标。GDP并不是评价一国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它不能提供大众福利状况的全部真实信息,不能反映民生状况,甚至可能以GDP增长的强势掩盖一个国家发展及社会变革方面的劣势。
另外,传统的GDP不能准确反映经济的增长,亦不能准确反映增长过程成本及财富分配。例如,近几年来,我们国家高增长的GDP构成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国外投资者,准确地说,GDP增量中有一些是外国投资者的收益,繁荣但不很富裕。
由于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GDP是考核干部政绩的“硬指标”,GDP数字高,说明干部能力强,可能升迁;数字低,就被认为分管官员能力不行,不但升不了官,还可能被“末位淘汰”。因此,一些民众对GDP已经不太关心,他们更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准的提高。之所以淡漠,无非就是有一些地方增长而无发展,公众并没有从GDP增长中享受福利;GDP仅仅成为官员政绩的体现,而不是百姓幸福指数的标志。
相对于GDP,以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经济福利的指标,最大的优点在于引导政府的公共政策应当从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转到追求建立并维系一个健康、公平、正义的宏观制度安排。
另外,幸福指数可以勾勒社会心理氛围的风貌,揭示人们需求结构的态势,透视社会运行机制的效能,反映社会整合程度的状况,从而为最急迫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导向和动力。以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经济福利的指标的政策意义表现在: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感,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的制定者在确立工作目标时,应更优先地了解社会中哪些条件或因素与人民的生活满意程度之间的关系最为紧密,以便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来减少、消除导致人民不满意或满意度较低的方面,从而促进人民幸福感受程度的不断提高。
再者,衡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最为根本的标准是是否能够很好地满足民众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够为民众提供广阔的自由发展空间、是否坚持了社会发展目标上的以人为本。极富人性化色彩的幸福指数,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指标的片面和不足,而且可以衡量社会的进步、发展与文明程度。为什么国民幸福指数不能够代替GDP?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统计部门推出国民幸福指数,其诉求无疑是美好的,但其不可能取代GDP的地位,操作的难度是很大的。
在笔者看来,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国家统计部门修复与重构原有的统计模式,扩展自己的职能范围,合乎情理,但倘若想覆盖一切,极为不易。事实上,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的现象纷纭而复杂,动辄将民生、民情、民意数据化和指标化,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幸福指数就是指把主观幸福感作为一项指标,通过运用专门的测量工具去获得人们主观幸福感的数量化结果。然而,对于幸福的理解涉及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这说明了社会心理体系的高度复杂性,而这种复杂的主观世界要用数量化的工具来加以测量和说明,无疑是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局限性提出一个重大挑战。
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个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经济因素如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等;社会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质量等;人口因素如性别、年龄等;文化因素如价值观念、传统习惯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态度、个性特征、成就动机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权利、参与机会等。此外,对主观幸福的理解还涉及许多分析层面,主要包括认知与情感、个体与群体、横向与纵向、时点与时段,等等。
政府在发展指标上淡化GDP,重视“民生指标”,则反映了发展观念的深刻变化,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变为行动。但是,“民生指标”的提出和强调并不意味着取代或忽视GDP指标。正确认识幸福指数与GDP指标之间的关系,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GDP是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状况和人民群众客观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没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和民众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谈不上民众的幸福感。大力发展经济,不断积累社会财富,是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应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幸福指数作为GDP指标的必要补充,使之成为考察社会和谐发展程度的重要依据。
在告别“GDP崇拜”的大背景下,“国民幸福指数”成为一项考量地方民生、人文的软指标,这无疑是一种执政理念的进步。毕竟,相较于单调的GDP数字,这样地关注人的心理体验与情感诉求的“幸福指数”,更符合人性化的需求,更有利于创造健康的精神生活。作为制定发展规划和社会政策一种重要参考因素的幸福指数,与GDP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辩证的。GDP是硬指标,幸福指数是软指标,两者在发展规划和社会政策中各具独特的地位与作用。能够关怀幸福,说明发展理论与发展实践上升了一个层次,发展的内涵更加丰富了。但绝非要在GDP与幸福指数之间做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
另外,国民幸福指数,总体来说基本上是范围值,而不是或主要不是统计学上典型的平均值。国民幸福指数与人均国民收入相比,其“平均值”的特性要弱得多。说它是“范围值”,因为高收入人群以其相对较小的人口比重被随机抽取的概率要远远小于中低层收入人群被抽取和走访的概率,后者在人口比重上远大于前者。也就是说,与影响人均国民收入之值大小的社会成员主要是高收入人群这一点不同,影响国民幸福指数(NHI)高低的社会成员主要是中低层收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