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外纪》所反映的清代黑龙江社会经济
秦佩珩 2006-04-18
一、《黑龙江外纪》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外纪》为清人西清所撰。该书凡八卷,卷一述山川形势沿革;卷二述城堡台站卡伦;卷三述部落。种族,户口、官制、兵制;卷四述俸饷、钱粮、出入款项;卷五述贡品,风俗、刑律、互市;卷六述谪戍、方言、服食及红白事件;卷七述历任职官及流徙谪籍人物;卷八述五谷、果蔬、物产。 作者西清系鄂尔泰之后裔,久官黑龙江,由于其熟悉当地情形,故所记皆耳目所及,详赅可信。特别是对于谪戍流奴,生活习惯等叙述尤详。 该书之前有《黑龙江舆地图略》一幅。东起黑龙江城经墨尔根城,布特哈城,齐齐哈尔城,西至呼伦贝尔城,南至呼兰城.凡山川道路;无不一一标其位置,记其见闻.西清识云:“恭阅钦定《盛京通志》列黑龙江将军所属形势图,以数千里疆域之大,收于尺幅中,俾人得如指掌,亦既详且备矣。兹缩图六城以概全省图,二岭以概群山图,三江二池以慨诸水。而道路台站不常见于池图者就幕府藏本,约略写之,以便省览”[1]。 西清所谓六城即指黑龙江(今爱辉又称黑河)。墨尔根(今嫩江县),布特哈 (今布特哈旗又称札兰屯),齐齐哈尔(今齐齐哈尔市)、呼伦贝尔(今海拉尔市),呼兰(今哈尔滨市北之呼兰县)。西清所说的二岭即指外兴安岭。与内兴安岭。西清所说的三江,系指黑龙江。嫩江,松花江,[2]西清所谓二池,系指呼伦池与贝尔池,今称呼伦湖与贝尔湖,前者在新巴尔虎右旗(阿尔太面镇)的东北,后者在新巴尔虎左旗(阿穆古郎)的西南。
二、《熏龙江外纪》中所反映的黑龙江社会经济
《黑龙江外纪》一书,有关黑龙江省经济史料极为丰富,是一部极有价值的中国经济史料方面的重要文献。 (一)农业生产诸问题 1、关于户口 清初,全国划分直隶等十八省。此外,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区,西藏、西宁二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为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和内蒙古等盟旗。当时盛京地区设有府厅州县和副都统、协领、城守尉、防守尉各级驻防.但主要的建制是府厅州县,其分级和十八省相同。黑龙江地区的副都统作二级政区;协领,城守尉作三级政区。黑龙江地区有付都统衔总管,也作为二级政区处理。 黑龙江是一个将军辖区,旗下八部落的户口有来自内地者,多编入军籍,即所谓“营”、“站”、“屯”。 “旗下八部落,外来自内地编入军籍者营站屯三项也。营,水师营也,总管治之。站,上下二十站也,站官治之。屯,官地也,屯官治之.三者流人戍卒子孙,而吴、尚、耿三藩旧户,站上居多,故皆无仕进之例,不应役则自食其力,而屯丁请还籍听之,营站两项不能也。”[3] 流人如遇赦,则身份改变,可入民籍。否则称为“浮民”:“流人遇赦不归,例入官地安插,不则自入伯都讷民籍,然后可居境内,非是者谓之浮民,境内不留也。然今齐齐哈尔浮民无数,商贩私立家业者亦不少,皆例所禁。”[4] 黑龙江地区的户口,根据嘉庆十三年(1808)统计,共二万六千二百一十七户,十三万六千二百二十八口。各地情况如下表:嘉庆十三年黑龙江将军辖区户口统计
地 名
今 地
户 数
口 数
卜奎
齐齐哈尔
9 7 0 2
4 8 3 1 1
墨尔根
嫩江
1 8 5 5
7 9 6 9
黑龙江
爱辉(黑河)
4 1 9 9
1 9 3 8 8
呼伦贝尔
海拉尔
4 7 6 9
2 9 7 1 3
布特哈
布特哈
4 0 3 3
1 8 9 3 3
霍伦
呼兰
1 6 5 9
1 1 9 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