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减排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博弈
会聪 2011-10-19
摘要: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关税的提出,在环保之余,渗透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蕴含了复杂的国家间的博弈,预示着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议将更为激烈,气候谈判甚至可能引发未来较为严重的国际贸易争端。本文通过引入博弈模型,分析了各国在这一过程中的政策抉择,以期为未来的气候谈判博弈和减排机制设计提供帮助。
关键词:碳减排 博弈 碳关税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围绕碳排放进行着紧锣密鼓的政治经济协商和讨价还价,《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即将到期,而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上签署的《哥本哈根临时协议》又未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如今,碳减排也早已不再局限于环保领域,而成为一场激烈的政治经济博弈,无论结果如何,“碳政治”与“碳经济”将会成为未来几十年世界各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主题。
碳关税最早由法国提出,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的产品遭受不公平竞争,当时由于美国恰是未签署《议定书》的国家之一,坚决反对法国的此提议。而就在2009年6月22日,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该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对来自未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的钢铁、水泥、玻璃和纸张等产品实施“边境调节”措施,即征收“碳关税”,以避免美国制造业陷入不公平竞争。
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之路的波折到碳关税的提出,在环保之余,无不渗透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中蕴含了复杂的国家间的博弈,预示着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议将更为激烈,气候谈判甚至可能引发未来较为严重的国际贸易争端。其中主要的博弈利益集团可以归结为以欧盟为首的联盟(欧盟、日本等)、以美国为首的联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俄罗斯和发展中国家。
一、《京都议定书》形成前初始排放权分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
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属于非排他性使用的公共资源,对此,单个国家的理性选择将导致过度排放,带来巨大的负外部性,导致“公地悲剧”。因此,在不存在超越主权国家的领导者的情况下,如果缺乏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就是“囚徒困境”,设计机制来引导人类走出囚徒困境是当务之急。而在这一过程中,确定最优的总体减排规模并在不同国家中分配初始温室气体排放权是关键。
现实中,1美元的消费品给发达国家居民带来的效用小于给发展中国家居民带来的效用,而1单位的排放量给发达国家居民带来的负效用要高于给发展中国家居民带来的负效用,所以在环境与发展的权衡中,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倾向于经济发展。于是,在一个无限期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动态博弈框架里,纳什均衡的结果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讨价还价双方的效用取决于彼此的贴现因子。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减排博弈中,这种贴现因子可以视为各国对达成减排协议的耐心程度。尽管无限期的讨价还价对谁都不利,但谁更有耐心,谁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目标函数不同,发展中国家显然比发达国家更有耐心,这可以从历史责任之外的另一个角度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最终接受“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达成承诺率先减排的《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在初始排放权博弈中赢得应有的权益。
二、《京都议定书》生效过程:发达国家间的博弈
(一)美俄博弈
美、俄之间是典型的“猎鹿博弈”,“鹿”就是排放权交易。俄罗斯拥有大量的碳排放权,美国若加入《京都议定书》,为实现减排承诺,相比其它碳排放配额供需平衡的附件1国家,美国需要大量购买排放权,所以美国是俄罗斯的主要客户。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俄罗斯就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所以也就迟迟不肯签署《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作为一个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框架,规定在不少于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包括其合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占附件1所列缔约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5%的附件1所列缔约方已经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的文书之日后生效。所以,每个国家的排放额构成了国家票数Wi。1990年,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附件1国家排放总量的34.12%,俄罗斯占17.45%,可视为50.57%的总计投票权。如果美、俄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则其无法生效。这时,美国如果推出自己的减排方案,通过市场排放权交易,俄罗斯也能获得收益。但这会得罪欧盟等签署国家,同时俄罗斯也不能获得《京都议定书》所带来的碳排放权交易利益。
在这种分析思路下,美、俄存在3种可能结果:美俄均签署《议定书》、美俄均不签署《议定书》、俄签署而美未签署。前两种的利益权衡上文已分析,而第三种情况则涉及下面提到的俄欧博弈。
(二)俄欧博弈
事实上,如果美国退出,俄罗斯在签署《议定书》后获益并不大,但它在联盟中关键加入者的地位使其希望采用“盟主博弈”策略,先口头拒绝,制造紧张气氛,要挟欧盟等签署国以获得先期利益,然后在关键时刻同意签署,再等待美国改变立场。
(三)美欧博弈
美欧之间可以算是一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过桥博弈”。欧盟是减排计划的提出方和《京都议定书》的积极支持者,并率先批准了《议定书》,但美国的退出确实是国际减排计划的重大损失;美国由于考虑到签署协议后自己减排成本很大,可能影响到国内一些产业的发展,所以希望通过推出自己的减排计划将其它国家拉拢入内,形成有利于自己的“盟主博弈”局势。但由于没有几个国家响应,一意孤行对美国没有什么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双方新的博弈与妥协。
三、《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围绕碳关税的美中博弈
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的确生效了,但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的表现让气候谈判的成果大打折扣。美国行为政策考量可以用“枪手对决博弈”模型予以简化。
有4个枪手要进行最后的对决,相互射击,他们命中率是:甲80%、乙70%、丙60%、丁50%。按照博弈原理,枪手都是理性人的话,枪法最差的丁幸存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所有枪手都会选择首先把对自己威胁最大的对手干掉,枪手丁对其它人的威胁最小,成为射击目标的可能性最小,而枪法最好的人甲被首先干掉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把4个主要的碳排放利益集团比作4个枪手,美国无疑是头号射击目标,其次是中国,俄罗斯成为目标的可能性最小。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分析,在中国把美国作为首选目标的同时,美国也把中国作为首选目标。
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在2007年12月初巴厘岛贸易部长会议上曾经指出,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借口采取单边贸易措施将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但耐人寻味的是,施瓦布的发言话音未落,美国国会却已在尝试把欧盟碳关税的政策提议在本国立法中付诸实践。美国的政策转变并不是心血来潮的产物。事实上,从《京都议定书》到2009年哥本哈根UNFCCC第15次缔约方会议,发达国家出于对减排经济冲击和全球政治格局调整的担忧,一直试图把“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模糊化,并要求中国、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承担跟发达国家一样“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约束性减排目标。
通过对美国相关政策演变过程的分析不难看出,美国推出自己的减排措施实际上是试图在不损害国内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提升其对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发展格局的控制力:一是用承担一个形式上的约束性目标打破跟以欧盟为首的附件1国家和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谈判僵局,重新从欧盟手中夺回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领导地位;二是以推行碳关税之类的威胁性政策迫使中国、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尽早承担减排责任,继而利用其在新能源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以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减排压力,找到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点。
美国战略家卡根将美国与欧洲在碳排放问题上的表现概括为:“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前者强调实力,而后者强调协商对话和规则的建构。这种区分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也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利益。欧洲国家目前在新能源上处于领先地位,减排成本相对较低,且“碳金融”在欧洲以欧元形式流通,可能催生欧元替代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规则符合欧洲利益。而美国基于国内工业依赖石油、碳排放量高等原因,故意推脱在温室气体减排中的责任。至此,可以看出,美国和欧盟在这一问题上的行为是符合其本国利益的。
事实上,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有两个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将会长期存在,一是“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二是减排政策导致的竞争力损失。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是一个长期博弈过程,也是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在环境领域的再现。尽管《京都议定书》生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地悲剧”,但要真正走出“囚徒困境”,还需要更有效的机制设计,以激励各国真正地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合作。
参考文献:
[1]崔大鹏.国际气候合作的政治经济学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陈泮勤,王效科,王礼茂.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碳收支与增汇对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3]沈可挺.碳关税争端极其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J].中国工业经济,2010(1).
[4]夏先良.碳关税、低碳经济和中美贸易再平衡[J].国际贸易,2009 (11).
[5]陈洪波,蒋天文.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政治博弈[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10).
[6]强世功.“碳政治”下中国的战略选择[J]. 中国外交,2010(2).
[7]王军.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文献综述[J].世界经济,2008(8).
[8]吴力波,汤维祺.碳关税的理论机制与经济影响[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