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煤炭企业内部控制的销售与收款环节审计
赵红 2012-12-12
煤炭企业内部控制的销售与收款环节审计 【摘 要】本文对煤炭企业内控的销售与收款环节审计进行了论述,重点从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五个方面: 出库手续、操作规范、煤款回收管理、价格管理、发运记录入手分析了煤炭销售环节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审计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煤炭; 销售; 收款; 审计。
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保障企业经营行为的合规合法及财务报表的真实合法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内部控制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从业务循环来划分,可分为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存货循环、工薪循环、固定资产循环、投资循环、筹资循环、货币资金循环等八个方面。而销售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商品价值、增加收入、获取利润的唯一途径。作为煤炭企业,其煤炭产品销售涉及资金及商品的频繁进出,极易发生各种问题,应成为企业审计重点关注的环节。审计要结合各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从煤炭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经营流程、操作手续等方面入手,检查和防范企业销售业务及收入问题。
一、从出库手续着手,调查有无通过账外销煤而私收私支行为。
账外销售煤炭,主要指企业为截留资金,将收取的煤款账外储存,用于不合理的支出,是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予以揭露和遏制。随着我国集团公司专业化重组进程的加快,各煤炭销售由集团公司代销和矿自销两部分组成,集团公司代销部分各销售环节都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矿自销部分则由矿负责销售。在矿自销过程中,各矿很容易发生从自身利益出发,采用销售不入账而私设小金库,或者是少收款甚至不收款等“人情煤”的危害企业利益行为。
煤常见的账外销售方式有:
1、不开发票。对销售的煤炭采取不开发票。不入账的方式隐瞒收入,把收入所得存入账外小金库,用于不合理支出,在煤炭销售时,由于对不要发票的个体用户不开发票,并且是现金交易,这样在财务账簿上就没有记录。
2、截留煤款。企业在收到煤款时,特别是现金时,没有缴存企业账户,而是私存小金库账外账,财务账簿上则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挂账数年后作为无法收回的坏账,冲销坏账准备金。这些行为隐蔽特性大,一般只有少数人参与操作,但无论手段如何巧妙,煤炭出库时一些必要程序不可避免,所以运用合适的方法,是可以找到舞弊痕迹的。
账外售煤的防范措施: 一是要健全与完善煤炭出库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收款、发货、提货、出门证等单据管理制度和相关岗位责任制,以及磅房的司磅、监磅严格分离的制度,使之不能搞账外收支; 二要严厉查处、打击账外销售不入账行为,一经查实,除经济处罚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予以撤职等组织处理,以儆效尤,使其不敢搞账外收支; 三是对于所属单位和部门一些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和列支渠道,使其不想搞账外收支。
二、从操作规范着手,调查有无通过内外串通骗取个人好处的行为。
赊销策略是很多煤炭企业在销售当中都会采取的手段,赊销能够促进煤炭的销售,在市场疲软的时期,扩大营销业务。对于赊销业务,信用管理部门应关注赊销客户的资格审核和操作流程的合规合法,以及营销人员的品质和能力,检查和防止一些“皮包”
公司无本经营,采用欺骗或者买通营销人员的方法,利用虚假的资质合同,骗取企业超过付款额的煤炭或者提前发出煤炭,然后以欠款为要挟逼迫企业继续赊销煤炭。当企业运用法律等手段时,往往会采用重组、改制等方式逃避债务,或者以经营不善、亏损大等为由,注销原欠款单位而另立门户,或者转移、隐匿资金和资产,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最终使得企业资金无法收回。
针对这种情况,主要的防范措施有: 一是加大赊销业务的审批流程,确保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二是要继续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监督与培训,杜绝内外串通情况的发生。当然,更为有效的措施就是少采用赊销策略。对确需赊销的少数直销大户也要有防范措施,比如施行抵押、担保、经办人员终身负责制等严格的赊销制度。
三、从煤款回收管理着手,调查有无因渎职而不能按时收回款项行为。
正常的赊销,也会因为相关人员的操纵不慎、疏于管理或者是客户有意拖延拒付而造成款项的无法完全收回。比如销售业务办理时,把关不严,对客户履行合同协议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加上催收不及时或措施不得力,影响企业资金周转,造成损失; 再如由于销售业务办理不及时或手续不完备,与客户账目长期未核对相符,就会给拒付煤款提供接口和理由。
对于渎职可能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主要的防范措施是: 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与能力的培训; 实行应收煤款账龄分析制度,明确赊销业务办理、结算及其清欠人员职责分工。资金结算部门要动态掌握、监控赊欠煤情况,定期出具催款报告; 销售部门按照欠款期限长短,采取适当措施催收,必要时上门核对账目、清收货款; 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恶意拖欠不还的,由专门清欠机构采取法律等强制手段进行款项回收。
四、从价格管理着手,调查有无因泄露调价信息而造成企业的损失行为。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客户对煤炭价格的变化非常敏感,煤炭价格的变化也会直接对企业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煤炭产品价格的调整是企业重要的机密之一。价格调整泄露检查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查看在市场全面涨价情况下,是否存在因人情关系、或接受客户的好处,维持或推迟部分客户价格变动,使企业蒙受损失; 二是在价格调整前,是否存在故意向亲朋好友和关系户透露消息,使得涨价之前出现大量抢购,而降价前无人问津,影响正常的煤炭销售,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三是有无规避企业有关客户购买数量、信誉、资质等标准,擅自越权提供价格优惠等措施,减少企业收入。
泄露调价信息的主要防范措施有: 单位在作出煤炭调价决定时,立即对有关销售点进行封单处理; 对参与制定、讨论价格政策或知情人员,要有明确的纪律约束,对越权违规操作或有意泄露消息者,除负责追回有关经济损失外,还应该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
五、从发运记录着手,查看有无低估收入从而隐瞒当期收入的行为。
低估收入主要是通过跨期反映煤炭销售收入实现。期末,经营者将已发出达到收入条件的煤炭( 但未开票) 反映在当期销售收入中,只是销售部门有登记煤炭发出的记录,财务部门未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作销售处理,而是通过舞弊的方式反映在下期的销售收入中。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虚挂往来账来达到低估收入目的,在当期收入实现时,借方反映“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加,贷方通过“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反映已经实现的收入; 二是通过账外账、收入不入账方式隐瞒当期收入。在当期收入实现时,经营者把收到的货款存入个人账户,到下期再把存款取出存入公司账户,收入在下期中反映,或者是在没有收到煤款时财务不作处理,只是销售部门作煤炭出库记录。
对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主要的防范措施是: 一是通过期初、期末的收入进行抽查复核,以判断企业对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核查煤炭的发运情况,及时核查煤炭发出、结存的数量是否和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记录的数量一致。
总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是企业防范各种舞弊的最有效措施,审计是检查舞弊的重要手段之一。煤炭销售与收款环节审计关系到煤炭资金安全和资金利用,要从上述五个环节加强审计,从煤炭销售业务的多方面入手,采取措施,严格防范企业销售业务及收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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