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分析:中美两国劳动合同法与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
张京宏 2013-01-31
一、中国和美国的劳动合同法的差距在80年
1938年,美国因为大的经济萧条和经济危机,出台了FLSA法案法令,叫做《公平劳动标准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核心目的是用尽可能低的工资成本提供大量的岗位,以解决经济大萧条情况下的就业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FLSA法令明确规定了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准杓,通过限制工作时间等以增加劳动人数和解决就业,同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这个法令由联邦劳工部负责贯彻执行。
2008年,中国的新劳动法才有了类似的规定,比如把工作时间规定为40小时,之前规定的是44小时。这个步伐和美国差距了整整80年。
二、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差距在6.6倍
美国政府网(www.usa.gov)公布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显示,美国公民个人年收入低于45060美元或已婚家庭收入低于50270美元的,可以获得税收抵免即免税待遇。按美元和人民币比例1:6.22的比例换算,相当于个人年收入280273.2元、月收入23356.1元是可以免税的,而现在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个起征点是总收入减去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等之后的数字。中美两国的个税起征点相比差6.6倍,这也是国民收入的差距体现。
三、结论
第一, 两国的经济实力差距是明显的,特别是在老百姓的层面。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中,目前能关注到的,就是就业率的问题,每年能解决多少人就业,而美国的劳工部则关注每年职工工伤人数的环比,关注每小时钟点工费用标准的核算,以2012年为例,美国最低钟点工标准为每小时7.5美元,换算人民币为46.65元,而中国同期钟点工每小时为13.5元,美国的钟点工工资标准是中国的3.45倍。这些细微经济层面的差距,是中国政府职能改进的奋斗目标,也是人民幸福的量化指标目标。
第二, 中国管理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结合本国实际,不断提高劳动者待遇水平。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各个方面特别是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建议中国管理者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恰当把握,做好社会稳定维护、收入差距维护、民生建设和效率优先的相关工作,逐步推荐中国社会平稳前进。
第三, 中国劳动者应当强化自身的充电培训,提高技术和能力水平。中国劳动者总体受到的教育、获得的知识系统等,都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和学习。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地位回报,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