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企业薪酬管理
何磊 彭蛟娇 2011-01-17
论文关键词:新《劳动合同法》薪酬管理劳动市场工资水平
论文摘要:从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劳动者将拥有薪酬决策参与权,企业薪酬管理面临更多的法律约束3个方面分析新《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的薪酬管理带的冲击。指出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市场工资水平的影响。提出企业薪酬管理的改进策略:重新审视薪酬战略,实施阳光薪酬制度;调整薪酬构成,根据市场薪酬水平调整企业的薪酬水平;参照宽带薪酬,调整薪酬结构以有利于对员工绩效的强化;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避免薪酬管理的法律风险。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般来说,任何改变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改变集体谈判的法律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资、就业和资源配置,进而影响企业的管理,包括薪酬管理川。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更明确的保护,拥有了更多谈判的资本,企业的管理成本将提高,改变企业生产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新方向。在新形势下,企业薪酬管理将面临怎样的局面,企业的薪酬政策、薪酬水平、薪酬构成、薪酬结构将发生怎样的变化,企业管理者将不得不面对这一系列的新问题。顺利地适应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变化将帮助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获得有利位置。
1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薪酬管理的冲击
1.1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报酬
新《劳动合同法》第1758和55条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必须写进劳动合同并且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若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一般实行秘密薪酬制度,杜绝员工之间的比较,减少不公平感的产生。但是,秘密薪酬只是建立了一道抵挡薪酬内部不公的墙,仅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公平感的产生,并不直接使员工产生内部公平感和薪酬满意感。秘密薪酬并不能作为企业实现薪酬内部公平的主要方法。只有建立在公正明确的薪酬制度基础上的薪酬,才能促进企业薪酬战略的实现。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迫使企业的薪酬管理者重新审视企业的薪酬制度,科学地制定薪酬战略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薪酬管理阳光化,增强员工的公平感和满意度。
1.2劳动者将拥有薪酬决策参与权
新《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项规定前所未有地赋予了员工参与薪酬决策的权力。之前,企业在薪酬决策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员工只能选择服从或者“用脚投票”。我国的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需求大。但由于人口众多,劳动供给量也大,相对地形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使企业雇佣的选择权增大。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市场较为稀缺的高技能劳动者,一般劳动者参与企业薪酬决策几乎不可能。一些企业利用这种优势,在薪酬谈判中压低员工的薪酬水平,获取更多的劳动产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增强员工在薪酬谈判中的能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所得。企业也不得不完善自身的薪酬决策机制,增加更多的员工参与机制,制定出更符合企业和员工利益的薪酬管理制度。
1.3企业薪酬管理面临更多的法律约束
新《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约束企业薪酬管理的条款,如最低工资标准、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水平的确定、试用期工资水平的确定、服务期工资水平的确定、合同无效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力派遣工资水平的确定、员工工资支付保障等等。若管理不慎,企业可能面临更多的风险,甚至是法律的制裁。
新《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要求企业应完善与劳动者的合同签订手续,及时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避免与劳动者产生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其他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长期以来,有些企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逃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员工法定社会福利,也逃避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赔偿。员工的欠薪现象,尤其是农民工,时有发生。新《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后,企业若不在规定期限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2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市场工资水平的影响
企业薪酬水平并不一定完全接受劳动市场工资水平,效率工资理论认为企业薪酬水平可高于市场工资水平以减少监督和管理成本并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企业薪酬水平与劳动市场工资水平的关系却影响着企业是否能够吸引、保留、激励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因此劳动市场的工资水平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
我们以单个厂商的雇佣决策为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将在MRP=MWC处雇佣到最优劳动量(MRP代表边际收益产出,Mid℃代表边际工资成本)。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后企业的管理成本将增加,如面临解雇员工的经济赔偿、劳动纠纷的赔偿、核心员工离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等,MRP将降低。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希望降低MWC。但是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劳动报酬的变更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才能实施,并且要求同工同酬,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企业降低MWC的愿望很难实现,明智的做法是将注意力放到提高生产率上。尽管非工资劳动条件的改善可以增加高技能员工的劳动供给,但他们属于稀缺资源,短期在劳动市场上仍是供不应求。为了雇佣高技能的员工,同等条件下企业必须提高他们的薪酬水平以增加吸引力。对单个厂商而言,MW Aid℃代表平均工资成本)。为了平抑Aid℃的增长,企业又不得不降低低技能员工的薪酬水平,尽管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但在我国低技能劳动供给供大于求的现状情况下,企业拥有谈判的优势,实现的可能相对较大。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带来了冲击效应。企业把注意力转移到提高管理水平,使用更先进的技术,或者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本,提高生产率,劳动的MRP将提高。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也随之提高MWC,使Aid℃也得到提高。但是企业能在短期内迅速提高生产率的可能性很小,只有经过一段时期的产业改造,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效应才可能实现,市场工资水平才可能整体提高。 根据以上分析,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短期来看,高技能员工在劳动市场上将更加供不应求,他们的市场工资水平将上扬;而低技能员工在劳动市场上将更加供大于求,并伴随着更多的失业,他们的市场工资水平将下跌。长期来看,随着企业的产业升级,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表现出冲击效应,市场工资水平才可能整体提高。
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薪酬管理的改进策略
3.1重新审视薪酬战略,实施阳光薪酬制度
在新环境下,随着企业经营战略的改变,生产方式的转变,薪酬战略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具体应表现在基本薪酬对员工技能和能力提高的认可,薪酬更强调员工的绩效,以强化企业对员工高绩效行为的需求。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员工拥有薪酬决策的参与权,薪酬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职工大会通过,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薪酬并得到员工本人的签字认可。企业应考虑让薪酬决策更加公开,引人更多的员工参与机制。随着企业的生产方式转变,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员工进人企业工作他们也有参与企业决策的需求,参与管理也是对知识型、技能型员工的管理策略之一。因此薪酬决策和薪酬制度的执行应该更加公开透明,实施薪酬管理的阳光化。
3.2调整薪酬构成,根据市场薪酬水平调整企业的薪酬水平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当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业绩不理想需要降低薪酬成本的时候,劳动者并不希望自己的薪酬水平降低。劳动合同的变更将面临员工的阻力而变得困难。因此企业有必要在员工的薪酬构成中增加绩效薪酬的比重,使员工的薪酬水平更能反映出业绩的波动,增强薪酬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薪酬构成中绩效薪酬比重的增加有利于吸引知识和技能水平比较高的员工,并激励员工不断增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另外为了便于企业正常的岗位调整薪酬构成中基本薪酬应增加岗位薪酬的成分。由于基本薪酬,企业很难将员工调整到基本薪酬水平较低的岗位,员工在企业内部的正常调动与轮换将面临困难。在基本薪酬中增加岗位薪酬的成分并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员工的岗位薪酬将跟随员工的岗位变动而调整,企业在进行岗位调动和轮换时将更顺利。
薪酬水平决定了企业的外部竞争力,直接影响企业的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战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市场薪酬水平将发生一定的变化,企业应加强薪酬调查,随时关注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尤其是不同职位的薪酬水平变化,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调整企业的薪酬水平。
3.3参照宽带薪酬,调整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决策就是薪酬等级和薪酬区间的决策传统的薪酬结构包含多个薪酬等级,薪酬区间也很窄。员工希望获得更高的薪酬只有晋升到更高的薪酬等级。员工的工作动机更多的就放在了职位或等级的晋升上。绩效只是获得晋升的众多因素之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企业将更加关注员工的绩效。原有的薪酬结构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企业对员工绩效的追求。薪:酬结构的变革将更多地导向员工的绩效。
宽带薪酬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薪酬结构,它将多个薪酬等级和薪酬区间进行重新组合,使之变成只有相当少数的薪酬等级和较宽的薪酬区间。实施这种薪酬结构后,处于较低薪酬等级的员工可能由于绩效较高,所获得的薪酬水平高于处于较高等级的员工。这种安排减少了员工晋升的空间,但增加了员工技能和绩效的提高,符合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要求。
3.4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避免薪酬管理的法律风险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劳动者获得了更多保护自己权益的机会,相反企业也增加了触犯法律的风险。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可以避免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支付两倍工资的惩罚。试用期工资金额应符合法律的要求。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应与企业自有员工同工同酬。正确理解最低工资的涵义,使企业最低工资水平高于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强化劳动定额工作,做好加班加点工资的核算。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拖欠克扣。这些使企业的薪酬管理多了一些法律约束。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企业应避免这些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