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半岛旅游合作,提高半岛旅游竞争力
胡克 2011-10-17
摘要:当今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增高,对涉及多方人财物交流的旅游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山东半岛作为区域旅游开展较为成熟的地区之一。如今要提升旅游合作层次,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须多部门多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最终形成多赢局面。 关键词: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提高旅游竞争力 一、研究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革,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逐渐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作为新兴产业的旅游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竞争。作为旅游业活动中心的旅游目的地已难以形成巨大的吸引力,无论是从旅游目的地自身发展需要、应对旅游者旅游地选择多样性的需求出发还是从旅游市场化运作的客观需求角度出发,都对旅游区域合作提出了要求。随着科技信息进步和旅游业的日益发展,各个旅游目的地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为了争取更多客源和应对激烈竞争。越来越多的旅游目的地逐渐认识到在本区域外更大范围内开展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性。 二、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一)可行性 1.山东半岛地区狭义上指的是由青岛、烟台、威海、日照四个沿海城市组成的滨海城市旅游带,是位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支柱城市。是我国开展区域旅游合作较为典范和成熟的地区。该区经济发达,不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GDP及旅游收入均占山东省前列。经济基础优越。 该区位于山东腹地,北接京津,南依江浙沪,隔海北与辽东半岛相望,东与主要国际客源市场之一的日韩隔海相望,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区域内有胶济铁路、兖石铁路,济青、济青南线、同三等高速公路以及青岛、烟台、威海等国际航空港,陆海空交通方便,游客可进入性强。 2.山东半岛地区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古迹众多,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多种同质性景观,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青岛海岸线众长。旅游资源丰富,道教文化深厚;烟台山海风光秀美,拥有众多海岛;威海以环境取胜,生态环境优良,滨海旅游资源优秀,并富有韩流特色;日照以自然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取胜。半岛地区优越的区位和经济条件及出众的基础资源使得半岛地区旅游区域合作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二)必要性 1.应对高层次多元化旅游需求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日益增长。由于交通的高度通达性和旅游活动开放性,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并不仅仅满足于局限在单一地区范围之内,而是更倾向于将眼光投向旅游地邻近或更远的、更大范围的旅游区域。这就使得单一旅游地仅仅提高旅游产品质量,扩大该地区的旅游吸引力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对单一旅游地目的地来说。由于其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有限性,要想满足旅游者日益增长及多样性的旅游需求。就需要开展地区间的旅游合作,开发多种旅游产品组合。实现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2.提升半岛旅游竞争力的客观需求 区域旅游合作能更好地整合半岛区域内旅游资源及其他资源,使每个地区合理地承担其在整个区域旅游系统中的分工职能,使各旅游区分别开发不同的旅游产品,提供不同的旅游服务,实现整体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优势。并且,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能够实现半岛城市之间在信息、基础设施、环保以及旅游企业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合作和协调发展,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扩大旅游经济效益。 3.山东半岛共有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掀起了旅游开发的热潮,但大多数开发目光狭隘,缺乏长远规划,盲目地跟风攀比、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大量近距离同质性建设项目和资源浪费,自身竞争力及对外吸引力难以提高,加强半岛区域旅游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半岛地区资源优势,实现各地区之间优势互补。提高半岛地区整体旅游形象和旅游竞争力。 三、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对策 (一)加强宏观调控,突出政府主导作用 山东半岛开展区域旅游合作。有必要组建一个有一定权限的区域合作协调机构,处理有关半岛区域旅游整体发展的重要问题,协调区域旅游合作的各项细则问题。该机构由各行政区相关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专家、旅游企业多方组成,必要时可设立听证会,方便市民参与。总部可下设备区域分支机构。分别负责各城市的旅游业发展问题的统筹。 (二)创新空间驱动力因素,有效整合旅游资源 半岛各地区要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发挥区位优势,通过创新区域旅游的空间驱动力,促进半岛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具体来说,山东半岛地区应依托空间区位特征。以青岛为一级中心,烟台、威海、日照为次级中心,蓬莱、荣成、胶南为三级中心,通过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市,进一步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拓宽合作的领域和深度。根据城市组团特点,建立毗邻旅游线路:青岛—烟台—威海、青岛—日照、烟台—威海、青岛—烟台—威海—日照,加速区域内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复合型精品滨海旅游产品,并借此建立起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旅游市场格局,增强区域旅游吸引力。 (三)确保利益驱动正方向化 区域旅游合作的利益驱动是叠加在基础动力之上的驱动力,对区域旅游发展有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因此,在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中,各方要将利益协调放在区域旅游发展的首位。在山东半岛区域旅游合作过程中,应该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区域内利益共享。通过接合区域旅游业发展政策、规范区域旅游业制度建设来实现地方与地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转移,从而实现区域旅游利益在合作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保证山东半岛地区旅游合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参考文献: [1]青岛等各城市的城市年鉴,2009 [2]刘春玲,环渤海经济圈滨海城市旅游发展对比研究——以秦皇岛、大连、青岛为例,特区经济,2008,24(06]:63-64 [3]靳诚,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演化动力机制探讨[J],旅游学刊。2006。(12):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