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
石 麟 2006-03-28
一、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因素
从本次换届选举实际情况看,有利因素很多。一是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体来看,本届以来,国家政治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人民群众生存环境以及生活质量都有了明显改善。这种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二是有稳定的法律环境。近几年来,与换届有直接关系的几个法律法规基本上没有变化,即宪法关于选举方面的规定没变,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也没有修订,也就是说,与选举有关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且基本稳定。三是有坚实的公众基础。经过多年来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有了很大的增强。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对社会公众心理产生良好影响,使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及选举人大代表活动更加重视。四是有一支精干的人大干部队伍。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20多年来,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已多次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成熟的工作经验,出现了一支熟悉选举工作的干部队伍;同时,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了解和熟知这项工作,这都为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可以相信,以上几个方面有利因素的存在,将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带来了人们思想认识上和政治、社会方面制度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在地方人大换届选举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思想认识方面。换届选举工作牵动和涉及面广,社会各个层面、社会公众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一。一是近些年基层依法选举的领导人在规定任期内变动频繁,挫伤了一些选民和人大代表的参选、议政、当政的积极性,也使得一些领导于部对选举工作产生畏难情绪。二是选举活动多,一些群众有厌烦心理。近年来随着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地方各级人大、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以及各级党群组织及社团等,都依法按章开展了换届选举活动,群众经常参加各种选举活动,划票、投票成了常事。但由于一些地方对这些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不到位,使一些群众认为上边无事找事,给下面添麻烦。三是少数地方在组织开展选举活动中没有摆正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深刻认识其内在的有机联系,有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民和代表的参选热情,影响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选举环境方面。一是选民结构变化明显,主要是选民中流动人口量大,工作地点分散,人户(籍)分离现象比较普遍;正式职工减少,即企业改制或破产,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精简后不少职工流向社会;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多、打工人员多。二是在一些地方选民参选意识淡薄,他们往往只忙着挣钱、就业、子女教育等,而对行使选举权利关心不够,认为选谁无所谓,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边划圈圈”。三是一些地区不法势力影响选举现象增多,主要是少数官欲强的干部及城乡私营企业主凭借各种手段和经济实力非法拉选票,干扰选举工作。另外,一些基层组织涣散,地方班子不团结,或派性问题突出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选举工作的进行。
在候选人结构及名额分配方面。一是代表候选人结构难把握。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候选人,有政治影响,有经济实力,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容易被提名,当选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为了当代表,某些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上下活动拉关系。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出现候选人中领导干部多、中共党员多、民营业主多,基层一线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少的现象。二是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难度加大。近年来,不少市、县(区)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调整中变小的想保住名额数,变大的则要求增加名额数,从而导致选区之间名额分配矛盾突出。三是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和政府、“两院”组成人员构成问题,前者主要是专职委员占有比例少、年龄梯次不合理,后者主要是领导人任期内调整频繁。如果这两个方面处理不好,既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也使得人大选举的严肃性受到损害。上述几个方面的新特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次换届选举的难度。
三、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难点,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适应形势的需要,严格按照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
坚持思想发动,强化宣传教育。要搞好本次换届选举,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使干部和社会公众对选举有个正确的认识,这就必须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方案,注重引导,把思想发动、宣传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宣传中要加强针对性,使干部注意克服认为换届选举是“老一套”,因而漫不经心、不予重视的思想;使干部和群众都要做到“三个明白”:使社会公众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力,提高参选积极性;使各级干部明白换届选举的意义和要求;使工作人员明白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做到“三个到位”。本次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选举层次多,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严格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组织工作要到位。要建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就新形势下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新特点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在人员、设施、经费等方面要安排好、落实好。二是责任要到位。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层层实行领导负责制,将每一阶段的工作分解到位,加强工作信息沟通,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增强工作实效性。三是指导要到位。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下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检查,掌握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有充分的估计。要注意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的问题,对非法拉选票,违背法律、政策规定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另外,我们对选举工作的要求不能仅仅是“不违法就行”,而是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既符合国家的法律,也符合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在工作中,关键是严格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法律关。一是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要从合法、有利于选举的角度出发。针对近年来各地行政区域调整较大、人口流动量大、选区争代表名额的实际,在坚持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率的同是,综合考虑选区的代表名额分配数,在依法尊重选民意愿的同时,又要尽量使省、市、县(区)人大代表不要交叉,适当控制领导干部在代表中的比率。二是选民登记要努力防止错、漏、重现象,尤其是要加强对关押、收教人员、流动人口等的登记,以切实保障这一部分人的民主权利。三是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协商,应充分体现选民意愿。在行使民主权利方面往往可能出现选民提名不踊跃或争提名、个别人包办等现象,因此要按照结构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要求提名,坚持依法确定候选人。四是要努力提高参选率。为了使投票活动合法、顺利,要反复做宣传引导工作,把大会投票、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结合起来。在外地不能回来参加投票的应依法委托投票;在外地打工人员集中的地区也可以设投票站。在这个阶段,一定要防止和杜绝随意代投票、按少数人意图指定投票等,切实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精心组织,开好人代会。开好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好领导班子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是整个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很好地结合起来。开好人代会要依靠党的领导,但是很多具体的工作要人大来做。如果会议安排不周到,程序上不恰当,就容易出问题。在人代会期间,要注重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在选举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两院”领导人时,要向代表说明对他们的素质要求和人员结构要求,以求选出的人员不仅个体素质好,而且群体结构也比较合理。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把人代会开好,真正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胜利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