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实施方案

佚名  2020-12-07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水利局《市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水〔2020 〕151 号)和市安委办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从2020 年11 月至2022 年6 月,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现状。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 部门公告2015 年第5 号)列出的品种,并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的通知》(办安监函〔2016 〕849 号)列明的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目录(附件3 ),全面摸排我市水利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规范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全面遏制事故。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演练,提升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市水利行业所有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环境监测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使用。

(二)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交底,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0 年11 月至2022 年6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12 月底前)。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 年6 月底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 年12 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四不两直”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6 月底前)。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工作,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做好推广借鉴,并及时提炼转化为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水务局安委会为全市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委办负责,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监督指导水利相关专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本科室、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督导,推动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要加强监督指导,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我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三)强化宣传,按时总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加强从业人员和群众监督,形成齐抓共管浓厚氛围。

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2021 年6 月15 日前、2021 年12 月15 日前向市水务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含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安全专项治理进度统计表,详见附件);2022 年6 月15 日前形成全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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