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佚名 2020-12-07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入冬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细重点目标任务,推动“开小灶”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市卫健委决定从2020 年11 月至2021 年3 月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贯穿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攻坚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有序衔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实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开展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对前期排查汇总的隐患清单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各项隐患消除归“零”。逐一明确消防监管主体和职责任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处违规停放,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不得入室充电。
(三)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冬春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五)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 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 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它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单位要督促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等。冬春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序时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纳入前期已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时跟踪进度,重点整改本单位高层建筑突出问题。
(六)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等,要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一是各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四院)要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委托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修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维护保养情况要及时报送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备案。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要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各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二是系统组织检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二直”方式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二)强化重大节点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紧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国、全市两会等重大节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现场认真开展针对性排查治理,认真整治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超员经营、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开设消防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冬季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违规燃放烟火爆竹的危害性,跟踪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要大力宣传“96119 ”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突出消防重点场所管理,未列入消防工程改造的单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切实保证灭火救援实战需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六熟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切实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力量的灭火救援能力。列入消防安全工程改造的单位,要在现有的消防设施基础上,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灭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 年11 月26 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11 月27 日至2021 年3 月25 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卫健委《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3 月26 日至3 月31 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于2021 年3 月29 日前向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过硬措施,全力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岁末年初不发生火灾事故。市卫健委成立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单位要迅速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卫健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于11 月28 日前报我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每月25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于2021 年3 月29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