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视角:烟草网络营销的可行性分析
佚名 2012-07-17
:烟草行业自开展网上订货以来,卷烟零售客户网上订货率得到显著提升。无论是在东南沿海,还是在西南边陲,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一时之间,烟草网上订货蔚然成风。一些地方相继提出开展烟草网络营销,于是,烟草网络营销之声又甚嚣尘上。这股网络营销之风突然来袭,使行内精神得到极大振奋的同时,也不得不冷静下来,深入思考开展烟草网络营销的可行性。
客户环境分析
零售客户是烟草营销的直接对象。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卷烟零售客户是个体工商户,它既不是企业,也不是消费者。根据企业市场、政府市场、消费者市场三种基本市场的划分方法,很难将卷烟零售客户归为其中之一。分析烟草网络营销的环境,首先应当对卷烟零售客户开展网络营销的基本条件、意愿和利益进行分析。
卷烟零售客户开展网络营销之条件
2012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与前几年相比,中国的整体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我国网民规模继续扩大,但增速逐渐放缓。
从城乡比较来看,2010年12月底,农村网民规模达1.25亿,占当年整体网民的27.3%。农村网民规模虽然稳步增长,但城乡之间互联网的发展差距仍然较大,手机上网是农村网民的主要上网方式。农村网民学历较低,初中以下文化占绝大比例,上网侧重娱乐,商务交易使用率低。
这一报告揭示了烟草行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宏观市场环境条件。开展烟草网络营销,首先要求零售客户具备基本的上网硬件和软件条件,应该充分地估计到有限的计算机接入、不同区域网民的差异结构、操作者有限的操作水平等对网络营销产生的深远影响,它直接影响着烟草市场的规模、销售前景和营销方式。
卷烟零售客户开展网络营销之意愿
烟草网络营销需要零售客户的参与。Hubbert根据服务体验的不同,将顾客参与分成三类:一是低度参与,在低水平参与的情况下,仅仅需要顾客出现在服务现场,服务企业和员工将完成全部服务工作,例如航空旅行等。二是中等水平的参与,要求顾客投入资源,帮助服务组织完成任务。顾客的投入包括信息、精力或者相关有形物,例如货物运输等。三是高水平参与,顾客成为强制性的生产角色,如果不能实现该角色,就会影响服务产品的性质,例如个人培训、管理咨询等。
在各种水平下,顾客参与的有效性会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根据这种分类,烟草行业面向零售客户开展网络营销属于高水平的客户参与。零售客户不仅要投入网络设备、精力,还要积极参与烟草公司举办的业务培训,以熟练掌握网络操作,配合卷烟品牌营销活动,并向消费者推介相关卷烟产品,完成烟草品牌营销的全过程。
从上述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来看,在城市和农村、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和欠发展区域开展烟草网络营销,应当注意到由于硬件和软件限制形成的参与意愿的差异。
卷烟零售客户开展网络营销之利益
理论上讲,开展烟草网络营销对烟草行业和零售客户都会带来相应好处。就零售客户而言,可以减少烟草交易所需的时间成本,增加对服务过程和结果的自主控制,零售客户经营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从而获得情绪或精神上的愉悦感。
然而,在带来这些好处的同时,也会增加零售客户的成本,如网络接入成本、硬件购置成本、网页链接时间等待成本等等,如果网络营销带来的利益,不足以弥补上述成本,零售客户就难以接受烟草网络营销方式。同时,网络营销者还必须考虑使用桌面电脑、手提电脑和手机上网客户的行为的较大差异,必须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易于操作的网络界面,解决在较小键盘上文本输入的问题,确定安全的货款支付方法等。
此外,还必须考虑,网络营销是否是当务之急?是否有利于促进卷烟销售?是否有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从比较的意义上看,尽管现阶段我国网民总量较大,但是网民比例和互联网普及程度却并不高。日本2011年互联网普及率超过80%,日本烟草仍采用电话订货和终端营销方式。捷克2009年平均每百家有个人电脑114台、手机243部,2010年互联网普及率超过65%,远高于中国,然而菲莫公司在捷克仍采用传统的订货方式和营销方式。这些现象,要引起烟草行业的思考和重视。
因此,只有真正从零售客户的利益出发,赢得零售客户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充分发挥烟草网络营销的好处,避免网络营销中客户参与的负作用。
法律环境分析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必然会受到一国法律的影响和制约。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同样要受到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的影响制约。分析烟草网络营销的法律环境,对于烟草行业而言,就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
网络营销之法律禁止
烟草网络营销面临着与其他产品截然不同的法律环境,这就是法律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违反规定,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法》修订议程已经启动,拟禁止互联网等发布烟草广告。随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进程的深入,以及中国政府控烟力度加大和反烟力量增强,烟草网络营销想必不是烟草营销的“一根救命稻草”。
在此有必要对网上订货和网络营销加以区分,网上订货只是电话订货方式的升级,而网络营销则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区创造、宣传、传递客户价值,并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企业和各种利益相关者创造收益。显然,网络营销是比网上订货更为宽广的一个范畴,它不仅仅是对万维网的利用,不仅仅是对技术的利用,它包括而不限于网络营销计划、网络营销战略、网络营销管理等内容。
开展烟草网络营销,营销者就要思考:在当前及不远的将来,针对客户乃至消费者的网络烟草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烟草网络营销是否也会遭“封杀”?除却网络营销,是否别无它途?
网络营销之道德约束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两者是二而一的。道德通常是与价值观相联系,它关注的焦点是对基本概念的分析和描述,如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怎么区别对错等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营销道德提出了根本的挑战,也造成了道德与政策的真空。我国网络营销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正在研究制定之中。网络营销的市场准入、经营者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安全性等还有待研究解决。对烟草网络营销来讲,这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如虚拟世界的客户隐私问题,客户言论自由的程度问题,客户数据使用和市场信息收集方法问题,客户家庭中的儿童免受烟草营销网络影响问题等等。
在Web2.0时代的网络营销中,当分散的个人道德通过营销网络平台,凝聚成为强大的社会道德舆论时,当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成为发布信息和表达态度的“发言人”时,当烟草网络营销面临着众多网民的口诛笔伐时,烟草行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道德约束。
技术环境分析
网络营销就是将信息技术运用到传统的营销活动中,它提高了传统营销工作的效率,也改变了传统营销的战略,使企业开发出全新的经营模式,在增加客户价值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在网络营销中,必然涉及内联网和外联网技术,因此必须对网络营销的技术环境进行分析。就烟草网络营销而言,主要讨论这种模式对零售客户的便利性、对烟草行业的自主性以及对整体模式流程的安全性。对零售客户的便利性
烟草网络营销系统的目的之一是提高营销的效率,给零售客户以便利。网络营销系统的使用者主要是零售客户,面向用户的原则要贯穿于网络营销系统的设计开发全过程,无论是设计风格、客户需求的实现等都要体现这一原则。对零售客户而言,烟草网络营销的便利性主要包括接入营销网络的便利性、登录营销网络的便利性、网上操作的便利性以及时间和费用成本的节省等。
这种便利性的形成,与硬件设备、网络速度、网页设计、客户素质等因素直接相关。即便如此,受烟草物流业务流程特殊性的限制,这种网络营销带给零售客户的便利程度,也远远不能和一般电子商务企业带给消费者的便利程度相比拟。尽管宽带大大提升了网络速度,但不管是使用宽带上网、无线互联网接入还是其他方式上网,价格和便利性仍是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更不用说去网吧或其他什么地方上网了。
对烟草行业的自主性
一般而言,企业开发网络营销系统,要根据企业资源情况、技术力量、外部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企业的开发方式,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联合开发、购买现成软件包等方式。每种方式各有优劣,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就烟草企业而言,由于自身技术力量的局限,目前更多地是选择委托开发方式。
这种方式,不要求烟草企业自身具备分析、设计、编程力量,而只需要提出开发需求,由第三方软件开发商完成整个系统开发过程。其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由于知识产品价值的不可估量性,企业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开发费用,还有后续的、无尽的、不可预期的大量系统维护费用,以及由此引发的时间成本损耗、系统流程瘫痪、烟草销售无法正常进行等潜在风险。将网络营销系统委托开发,乃至于委托管理,还潜藏着商业信息泄露、商业资源流失的风险,烟草企业在网络营销中的自主性受到极大限制。
比较而言,从实际出发,采用联合开发的方式,逐步培养行业自身的技术队伍,自主开发、自主维护、自主管理网络营销系统,不仅可以节省开发维护费用、消减潜在的风险,还可以增强网络营销的主动性,较为符合烟草行业实际。
对整体模式流程的安全性
开展烟草网络营销,安全性的考量主要包括零售客户信息的安全、交易信息的安全和网络结算的安全。烟草企业有义务保守零售客户的基本信息和烟草交易相关的信息。近期,国内最大的程序员社区CSDN(中国软件开发联盟)网站因遭遇黑客攻击,600万用户的登录名及密码被公开泄露,随后又有多家网站的用户密码被流传于网络,引发众多网民对自己账号、密码等互联网信息被盗取的普遍担忧。互联网用户信息被窃取,在全球范围内也屡有发生。开展烟草网络营销,增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升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就显得格外重要。
此外,烟草开展网络营销面临的主要障碍是网络支付的安全性较差和信用卡普及程度较低。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第二季度,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2.07亿张,信用卡普及率低、刷卡率低,睡眠卡多、坏账多,信用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总体上讲中国仍属于一个现金交易的经济体。特别在广大农村地区,没有人会主动跟你提出要求刷卡结算,他们从口袋中掏出的只有现金。能做到这一点,对于他们而言,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因此,虽然中国网络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开展烟草网络营销,也需要因地制宜。和亚马逊网站一样,当当网在线销售书籍、CD、DVD光盘,还有电脑游戏和百货业务,它拥有一大批在中国各大城市骑自行车的递送者,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投递包裹并收取现金,这个创新举措使得当当网的营销业绩蒸蒸日上。如果当当网硬性要求每个消费者必须刷卡结算或者网上支付——当然,他不会那样做——那么,他面临的可能是另一种市场局面了。这种务实创新的原则,也值得我们开展烟草网络营销学习和借鉴。
除了应当对客户环境、法律环境和技术环境分析外,还应当对烟草企业内部环境进行分析,详尽考察企业自身开展网络营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条件和掌控能力。在迎接烟草网络营销时代到来的欣喜之余,更应该保持忧患意识,具有前瞻思维。(来源:《销售与市场》文:张中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