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消防事业的完善与发展
未知 2006-08-29
一、消防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消防工作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工作,既关系到经济建设的发展,又关系到社会大安定,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安全是最起码的条件,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消防部门为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很多成功经验,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下,消防工作迎来了难得的机遇:
1、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给社会带来大量财富。有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为消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党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搞好消防工作的关键。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针对全国消防工作比较严重的形势,对作好消防工作作出许多重要指示;95年2月,国务院曾批转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目标和要求;98年初: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总书记,朱?基总理又一次对消防工作作出新的指示,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3、消防法制建设更加完善。97年5月,我国第一部《消防法》的颁布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区根据《消防法》制定了一些地区法规,真正使消防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消防执法在消防监督部门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4、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提供了条件。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城市建设发生巨大变化,高层建筑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城市布局越来越合理,在城市建设之中,消防规划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站,等一些重要的消防布置在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中一步到位;超前意识的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的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5、消防工作体系的形成。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加强消防工作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初步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消防事业的路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支持消防工作的氛围已基本形成。
(二)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机遇时,消防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滞后于整个社会发展和进步处处可见,一些困扰消防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消防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人们的思想观念,法制观念,行为习惯,工作机制等尚未步入规范化轨道,消防工作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层次性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1、火灾形势非常严峻。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起火因素越来越多,火灾扑救难度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说明火灾扑救的严峻。
(1)火灾起数每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北京市50年代火警平均每年700起,60年代每年828起,70年代1258起,80年代达到3690起,进入90年代后出现明显上升趋势,94年3847起,95年为方便用户4000起,98年我南通市仅一、二月份火灾起数就超过年南通市火灾总数的一半。
(2)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急剧上升,十年前,北京市每年火灾直接损失不2亿元左右,而今一场火灾就达数百亿的可能性<大兴安岭火灾>间接损失之大也非常不敢想象,据南通地区今年一、二月火灾经济损失就达到来8年全年总数。
(3)重大<含特大>火灾出现频发苗头,黄岛油库、新疆的克拉玛依等例子举不胜举。
(4)火险隐患问题越来越突出。98年南通地区消防支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地区的火险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与整改,仅此次检查,就发现我市火灾隐患有1200起经整改到位的有800起,其中尚有400多起火险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火险隐患时时刻刻危及着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消防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
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是在高度民主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工作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党委系统的领导和制约,依靠政府及其消防监督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防火工作开展,各个单位的防火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消防干部分片包干对其实施日常安全检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消防保卫的对象日益多样,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消防工作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经济成分简单,界限清楚。而今,企业不仅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出现了个体,私营,租赁承包,股份合作。,“三资”企业,企业经营的方式越来越由单一形式转为多样形式,多层次,多内容,企业的运行完全根据市场取向来决定,材料的采集,产品的推销也向多元化方向流动,这无疑给消防产物管理带来复杂性。其次,领导体制与人员管理发生了变化,党政分开使原来的消防工作由党委负责转变为各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法人代表负责,即目前的“第一责任法人代表制”,确立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两谁原则。在企业内部,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使职工成份向多样化发展,由原来的正式工被大量的合同工,临时工,外来打工者所代替,给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带来难度;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可避免的各种矛盾大量增加,因此各类人为意识的火灾也相应存在;其三,政企分开使原来政府部门的许多职能转移或归还企业,特别是企业产权关系的多样化。如: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出现,使原来系统作用日趋弱化;在一些企业新的安全模式尚未建立和有效远行之前,把过去长期努力建立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错误地看成是限制企业发展的桎梏,把自我约束与自分开,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内部的安全工作,一些原有的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放火领导小组被企业随之解散,一些专职消防人员被合并或撤消。其四,一部分单位对新形势发展经济与消防单位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愿在火灾隐患整改和更新添置消防器材上的投资,企业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也是当前消防安全潜在的危险。
3、城市消防设施不到位和当前消防队员少装备差的问题未能解决。
近几年来,国家对消防工作非常重视,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做了很多努力,消防装备,城市消防设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综合性的分析,目前,消防设施与装备建设还有很多不相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主要有(1)消防队少,布点稀,国际上规定,发达经济国家,消防队保护单位是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后五分种内到达火灾事故现场。我国也相应本着从接警到火灾现场为十五分钟,而实际生活中,我国消防队远远不到此项要求,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和乡镇的消防保卫工作十分薄弱,县级消防队有时到城镇将1~2小时时间。(2)消防装备量少,质量差,随着集镇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化工厂,易燃易爆仓库等特殊建筑相应而生,消防装备,举高,照明,排烟,救援,大型水罐等特种消防车辆,特种消防装备,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在消防通讯方面也未能达到建设标准,经常性出现消防队救火时出动车辆无法同指挥中心联系,在找寻火灾现场延误有利时机。(3)消防水源与消防通道少,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对“寸土是寸金”的观点非常明显,总舍不得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给消防部门用来作为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使用。(4)消防队员少,目前据江苏省消防部门统计,现役人员是全省人口的十万分之七,只能应付重点城市的消防保卫工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全民消防意识还未能形成,而今,消防队外出救火时,总有群众问:“救火要收多少钱”。有的单位与个人家庭失火因怕消防队救火可能收费而不敢报火警,有的不知火警电话号码是“119”。其次,一些单位和职工,群众对消防法规认识不够,在公安消防部门执法过程中,总是摄于某种压力或左右于认情被迫执行,说明全民消防意识还未能形成;故此,在平时工作与生活中违章作业,无视消防法规也是消防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探索消防工作新路子。
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消防工作通过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服务保证,然而,市场经济下我们如何能进一步解决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统揽全局,面对消防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更好的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1、以“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消防工作。
新形势下,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当前,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密切,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轻视消防作用,是不珍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是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是各级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央领导对消防工作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朱?基总理多次对消防工作做重要指示,消防工作“责任中于泰山”,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有利时机,要不断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哈紧迫感,把消防工作摆到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要层层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发展近、远期规划和措施。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及时把握工作动态,通过建立社会消防发展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制度和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计划、财政、保险等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坚持以法治火,严格依法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消防法制是规范人们有关消防行为的法律法规,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的发展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经济发展决定消防工作的法制,而消防法制又反过来服务于经济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以法治国的方针,加强法律建设尤其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颁布与实施,为消防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实践证明,仅有法律条文规定是不够的。有法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消防执法机关在通过国家及居民群众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依法处罚,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除做好日常性检查督促工作外,要突出抓好建筑放火审核,火险隐患的督促整改和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等工作,要严格建筑放火审核工作,把住源头管理,凡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申报,施工的建筑及装饰工程,一律不得办理放火审批手续,不管是什么工程,不管是谁建设谁投资的都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对存在的重大火险隐患,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通过法律程序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防止养患成灾,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其次,要使消防工作责任到人,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层层鉴定放火“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抓好法人代表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就是本单位的放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防火管理和自我保护,自我约束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其三,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地方广大公民和各单位的监督,以便提高更高层次的消防执法水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使消防监督与广大公民参与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火的落实。
3、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
当前城市大规模的改造中,消防部门要充分认清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将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与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化,同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问题,对当前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能改造的及时改造,能补救及时补救,对严重性的消防问题,要采取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对一些经济较发达的重点乡镇及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要高起点,高标准的一步到位。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
其次,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1)对待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下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场,化工厂等特殊性火灾扑救对象,消防部门要在重点解决举高车,照明车,大功率消防或特种消防车方面想方法,多筹资金,加大消防资金投入,集中专项资金,搞好消防车辆的添置工作。(2)搞好防护装备的添置工作,现代火灾复杂性强,消防队员扑救火灾的危险性大,消防部门要保证消防经费的正常需求下,添置放火服,防毒衣,隔热服等,确保消防队员的自身安全和火灾的扑救的需要。
4、树立人人为消防,消防为人人的全方位观念,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 首先: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全民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树立全社会消防观念,是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关键。(1)宣传,教育,文化,新闻,消防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报道防火经验和消防热点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要及时报道,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2)有计划的建立消防培训基地,分期分批对特殊岗位的工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消防专业培训。(3)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特别是对中学生的消防教育,使他们从小得到消防安全知识熏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4)以法律形式将消防安全教育提上日程,为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在法律上得到保障。(5)建立社会制约机制,根据行业,岗位的特点,把是否能接受过消防培训及消防素质的高低作为安排就业,上岗的必要条件。
其次,据《美国消防》杂志综述,1995年初70%的火灾发生在居住区,由此死亡人数占火灾总人数的79.4%,现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意识到,把增强居民放火措施作为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死亡的突破口,并付于具体实施,把社区消防工作当作社区的主要内容之一,不难想象,我国现役消防部队人员比例极少,加之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行业,与社会每个成员都有密切关系,我们在积极争取现役消防专职队伍时,还要多种形式的发展地方和乡镇的消防力量,逐步推进到社会每一名成员,做到消防为人人,人人为消防,把消防事业不断推向新层次,为人们美好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