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佛山监狱实习报告

佚名  2011-11-11

在我国,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直接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艰巨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部门。 一、佛山监狱简介 佛山监狱地处高明市郊,原名叫“西江锰矿劳改场”,之所以叫“西江锰矿劳改场”是因为监狱背靠锰矿山,面对西江水,以前犯人的劳动就是挖锰矿,近年来由于锰矿挖完了,犯人的主要劳动任务就改为织藤、车衣、毛织等加工业;而叫“劳改场”则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在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没有“监狱”的叫法,直到1995年后,才与国际接轨,将“劳改场”改称为“监狱”,又因为此监狱是佛山市管辖,所以叫佛山监狱。 佛山监狱在2001年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的在押犯人有XXXX人。监狱分为X个监区,每个监区又分为X个分监区。每个监区都有自己的的劳动任务,部分监区负责织藤,部分监区负责织车衣,部分监区负责毛织,还有部分监区负责改造和后勤(伙食、值班)。 二、监管制度 1、分级管理制度 监狱对犯人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分为四个等级:宽管级、普通级、考察级和严管级。级别越高,罪犯所受的限制也就越严,相反,限制条件就越宽松。新入监改造的的罪犯定为考察级;在狱中遵守监规,成绩优良、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普通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惯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就可以降为普通级;按同样的标准,普通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过失犯、渎职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就可以降为宽管级;反之,多次违反监规、抗拒改造、且情节严重则升为严管级。 2、“互监组” 在监狱里,每三至五人就组成一个“互相监督小组”,简称“互监组”,其目的是通过犯人进行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控制,凡是其中一个人出了问题,“互监组”的成员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加强了犯人之间的责任心,在对防止罪犯逃脱、违反监规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积委会” 以分监区为单位,每个分监区一般由九名改造积极分子组成的“积极分子委员会”,简称“积委会”,其工作是负责本监区的日常生活管理、纪律的维持。“积委会”制度的建立,有其客观原因,即由于犯人太多,警力不足,不得不下放一些权力,让犯人管理犯人;另外,按照社会学原理,在一群人中很自然就会产生或者说是需要一个核心,同样,在监狱中的犯人也会产生一个核心,一个“老大”,假如处理不好,他们就会在背地里欺压犯人,和干警对着干,严重影响监狱犯人的改造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积委会”的产生就会起到这个核心的作用,由于“积委会”受到监狱的严格规范和管理,这样将会大大利于监狱的管理和生产。 4、“耳目”的使用 略。(此内容涉及机密,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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