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先秦儒家“作乐”与“崇徳”关系探微

郑毅 西北政法大学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陕西西安710063

摘要:《周易》豫卦象曰:先王作乐崇徳,殷荐上帝以配祖考。作乐的艺术价值与崇徳的道德价值之间在先秦儒家思想中体现出一种圆融的表象。乐的艺术性和规范化作为儒者的修养和教化,在道德完成和人格实现的最高旨趣中趋于统一。先秦儒家作乐和崇徳之间有层次分明的三重契合,在道德基础上的音乐,反过来成为道德彰显的最高表达。两者之间的张力,使先秦儒家具备了独特的艺术伦理境域。真正的艺术在东方,徐复观对此诠释为作乐的艺术境界与崇徳的精神状态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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