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自然法与人的类型——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式伦理学的改造
摘要:阿奎那在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伦理学中引入了意志概念,并将之设为人性行为的始点。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希望"并不等同于意志,不同类型的人有不同的欲望,"理智欲望"只属于少数人。道德行为的始点既可能是理性,也可能是欲望。在阿奎那看来,亚里士多德在始点问题上的模棱两可将导致"恶性循环",从而无法解释德性之产生。通过将意志理论立基于自然法,阿奎那解决了这一问题。由此,阿奎那对人性行为的理解较亚里士多德更为理性化,律法因素也在其伦理学中得到了更为突出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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