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礼貌理论中的“人”与马克思主义中的“人”

耿雯雯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福州350007;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 山东威海264300

摘要: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行为主体,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不乏对个体存在、属性和发展的论述。语用学中对礼貌的研究同样离不开人的因素。本文尝试将礼貌理论置于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现实的人”、“经济人”假设以及“自由人联合体”概念与礼貌行为主体、行为准则以及行为目的分析结合,证明两者之间的相通性。分析认为在对人的存在和本质属性的论述上,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在发展方向上,后者为前者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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