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现代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机制的构建

陆晓云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 江苏南通226010

摘要: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如遇到权益受损情况,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往往既不受《劳动法》保护,又不适用《教育法》相关条款。因此,必须明确实习学生的权益保护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学校、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作用,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共同负责,形成合力,保障学生实习权益。应通过制定专门保障学生实习权益的法律、增加合同内容制约、纳入必要社会保险范畴、补充商业保险等途径,构建起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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